高一年级研究性学习计划_研究性学习项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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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年级研究性学习计划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
一、研究性学习课程设置
研究性学习是新课程背景下学生的一门必修课程,要求高中学生完成研究性学习课程通识培训10个学时,获得5个学分,完成一个研究性课题,获得10个学分,共计获得15个必修学分。
二、研究性学习实施的步骤
1、成立课题小组
2、选择和确定研究课题
3、研究计划的制定。
4、撰写开题报告。
5、课题研究的实施。
6、结题与答辩。
三、本学期研究性学习课程实施进度安排:
1.准备及课程通识培训阶段:8月26日—10月30日进行高一年级全体师生研究性学习动员和研究性学习课程通识培训,完成通识培训10个学时。
2.分组、选聘指导老师及选题阶段:11月1日—11月25日
3.开题评审阶段:11月26日—12月20日 各小组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制定课题研究方案并撰写开题报告。
4.研究阶段:12月21日—第二学期5月10日 各小组按照研究计划进行研究。
5.结题汇报阶段:第二学期5月10日—5月25日 各研究小组撰写结题报告,各班组织结题答辩会,完成课题验收工作。
6.优秀课题选报阶段:第二学期6月1日—9月30日 根据各小组结题情况,选取优秀课题准备参报兰州市科技创新大赛。
备注:阶段时间根据实施过程以及情况可做适当调整。
四、研究性学习学分认定
学分认定由研究性学习课程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研究性学习结题需要提交的材料为:
填写完整的《研究性学习指导手册》; 过程性材料; 结题报告; 课题结题评审单;
展示用的PPT文件及实物模型。
课题最终成绩根据研究性学习结果评审表评定:
评审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A(50%)、B(30%)、C(20%)、D为不合格。合格者获得相应学分10分,不合格者不予以学分,评价结果汇总记入学生档案。
五、课程实施具体要求:
1.研究性学习课时固定时间:高一年级每周五下午第二节课为研究性学习固定时间,除学校时间外,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要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完成研究性学习课程。
2.全体指导教师须按时跟踪督促课题组学生按照开题报告书研究计划落实步骤,认真填写《研究性学习指导手册》,每周审查进度、资料,直至结题,以获得学分认定为完成本项教学任务依据。
3.班主任为班级课题责任人和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班级研究学习纪律;指导教师若需带学生外出活动须保证学生纪律和安全,确保万无一失。
教学处 2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