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社局十二五期间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_乡镇工作总结工作计划

2020-02-29 工作计划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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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社局十二五期间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十二五”期间,我们始终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作为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工程来抓,认真落实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两个根本”,切实增强服务大局、责任担当、遵守纪律“三种意识”,不断强化班子建设、效能建设、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四个保障”,突出抓好就业促进、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五项工作”,使人事劳动保障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十二五”期间主要成绩

一、人才工作得到协调发展。“十二五”期间,坚持以人为本,紧扣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三个环节,使人才工作得到了协调发展。人才总量得到较大增长、人才素质得到明显提升、人才成长渠道得到很大拓宽、人才引进工作得到不断突破。2010年全县共有各类人才8877名,至2015年底全县拥有各类人才12180名,增长3303名,平均年增长率为7.44%。近年来为教育、卫生等行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9名,柔性引进经济型管理人才10名,缓解了我县人才紧缺的现状。

二、分配制度改革成效显著。通过改革,初步建立起了科学完善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和工资正常调整机制,规范了津贴补贴,合理调整了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了低收入者工资水平,扩大了中等收入者比重,突出了岗位、绩效工资的激励功能,实现了工资向高层次人才、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收入分配制度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适应,使广大干部职工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

三、人事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完成了公务员整体登记、信息数据库录入和工资套改工作,其他配套制度及公务员日常登记工作入轨运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全面完成了全县280个单位4145名工作人员的首次岗位设置工作,为实施科学的人事管理制度奠定了基础。人员聘用制度逐步规范。加强了新录用人员和现有工作人员的合同签订工作,逐步形成了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公开招聘得到扩大。落实了单位用人“凡进必考”和急需短缺人才引进机制,共补充工作人员935名,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

四、就业再就业取得明显成效。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了政府促进就业的目标责任管理体系,确立了“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工作机制。第一、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日趋合理。市场化、社会化的职业培训体系进步建立,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扎实推进。就业总量稳步增长,就业形势保持基本稳定。城镇新增就业人员累计达2.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持续扩大,劳务输出累计达38.56万人,创劳务收入38.56亿元。累计实施再就业培训6900人,实施创业培训2750人,累计新增小额担保贷款基金1599万元,发放贷款1.567亿元。

五、社会保障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围绕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五大社会保险基本险种,不断巩固、完善老险种,探索、启动新险种,逐步建立健全了涵盖五个大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十个小险(城镇企业养老保险、村干部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社会保险体系。社会保障面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能力得到加强,社会保障水平逐年提高。全民保障的社会保险体系基本形成。至目前,城镇企业养老保险累计参保5263人,村干部养老保险参保352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12.85万人,整体参保率达到96%,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487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11027人,城镇居民参保9097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6038人。

六、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0%以上,合同备案率达80%以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劳动仲裁机构和队伍,建立了仲裁庭并健全了庭审制度,建立了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指导线制度。劳动保障执法和劳动者权益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十二五”期间共受理劳动监察案件157起,涉及劳动者970人,追讨农民工工资324万元,案外调解76起,涉及劳动者240人,涉及金额291万元,补签劳动合同630份,督促用人单位为410人缴纳了社会保险。

七、服务体系建设得到明显提高。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机构、人员场地、设备基本达到标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投资1000多万元的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现已建成,明年可投入使用。从根本上解决了办公无场地,工作难开展的问题。2015年目标任务工作完成情况

一、就业及劳务经济工作:止10月底,全县城镇新增就业5799人,占目标任务5265人的110.2%;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01%;新增小额担保贷款额3219万元,占目标任务3500万元的91.97%;新增小额担保贷款基金180万元,占目标任务180万元的100%;就业技能培训2080人,占目标任务1630人的160%;创业能力培训290人,占目标任务260人的111.5%;岗位技能提升培训170人,占目标任务100人的170%;职业技能鉴定3020人,占目标任务2730人的110.6%;输转农村富余劳动力5.294万人,占目标任务4.9万人的108%;创劳务收入10.1024亿元,占目标任务9.02亿元的112%。

二、社会保险工作: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征缴收入1940万元,占目标任务2162万元的90%,基金支出3353万元,占目标任务3695万元的9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收入2118万元,占目标任务2185万元的97%,基金支出1866万元,占目标任务2088万元的89%;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收入31.15万元,占目标任务31万元的100%;失业保险征缴收入283.09万元,占目标任务280万元的101%;工伤保险征缴收入149.53万元,占目标任务128万元的117%;生育保险征缴收入68万元,占目标任务59万元的115%,基金支出16.7万元,占目标任务31万元的54%。

三、劳动关系工作:劳动合同签订率为84.7%,占目标任务90%的94.1%;用工备案率为73.2%,占目标任务80%的91.5%。

四、金保工程:金保工程系统网络通畅,业务经办、社会保险收缴、支付环节操作规范。完XX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延安大学咸阳医院3家定点机构网上直接结算。“十三五”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期间,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为“十三五”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但是,随着经济形势、社会结构的不断变化,各种社会问题和矛盾不断增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才发展不均衡。针对我县人才发展现状,既有客观条件的限制也有主观因素的影响,还存在着人才总量不足、人才素质偏低、人才结构不合理、人才观念落后、用人机制不够完善、人才发展成长的空间不够宽松等诸多困难和问题。

二、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十三五”期间,全县预计每年有剩余劳动力约在6万多人,扩大就业任务十分艰巨,而我县目前新增就业岗位十分有限,劳动力供给远大于需求。就业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劳动者整体技能水平偏低,高技能人才缺乏,职业技能培训有待加强,培训规模和发展速度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社会保障体系亟待完善。养老金收支矛盾日益突出。维持可持续的长期支付能力面临一定的挑战,2014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已经出现“赤字”。同时,随着人口年龄结构的老化和待遇水平的上涨,远期的支付压力会进一步扩大,保费“收不抵支”的趋势将会更加明显。同时缴费基数的过快增长提升了企业和个人的社保成本。失业保险由于企业认识模糊,缴费积极性不高,导致失业保险的保障机制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医疗保险信息化制度建设滞后,报销大部分还使用手工结算,程序不够规范,监管难度大。部分特殊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问题突出,牵涉整个社会的稳定。

四、收入分配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不够完善,全县劳动者平均工资水平偏低,企业改革改制后,利益调整形成新的不稳定因素;多样的用工形式,带来新的劳资矛盾。同时引起劳动争议案件、群体性事件和信访案件数量增多。机关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管理模式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收入分配制度与其他制度不相配套,收入差距拉大的趋势未能得到根本扭转。

五、人事制度改革任重而道远。在公务员法的实施中,还存在分类管理不规范、激励机制不健全、进出机制不畅通、考核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还存在机构体制不尽合理、工作职能交叉不清、用人机制不灵活、分配机制缺乏生机、管理方式过于单一的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今后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也是我们十三五时期工作重点,需要我们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

六、劳动维权信访维稳任务艰巨。企业用工不规范和劳动侵权问题比较突出,劳动关系仍处矛盾多发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时有发生,劳动执法力度还需加大;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处于凸现期,无理缠访、集体上访时有发生,信访维稳任务十分艰巨。

“十二五”期间,我们始终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作为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工程来抓,认真落实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两个根本”,切实增强服务大局、责任担当、遵守纪律“三种意识”,不断强化班子建设、效能建设、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四个保障”,突出抓好就业促进、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五项工作”,使人事劳动保障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十二五”期间主要成绩

一、人才工作得到协调发展。“十二五”期间,坚持以人为本,紧扣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三个环节,使人才工作得到了协调发展。人才总量得到较大增长、人才素质得到明显提升、人才成长渠道得到很大拓宽、人才引进工作得到不断突破。2010年全县共有各类人才8877名,至2015年底全县拥有各类人才12180名,增长3303名,平均年增长率为7.44%。近年来为教育、卫生等行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9名,柔性引进经济型管理人才10名,缓解了我县人才紧缺的现状。

二、分配制度改革成效显著。通过改革,初步建立起了科学完善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和工资正常调整机制,规范了津贴补贴,合理调整了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了低收入者工资水平,扩大了中等收入者比重,突出了岗位、绩效工资的激励功能,实现了工资向高层次人才、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收入分配制度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适应,使广大干部职工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

三、人事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完成了公务员整体登记、信息数据库录入和工资套改工作,其他配套制度及公务员日常登记工作入轨运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全面完成了全县280个单位4145名工作人员的首次岗位设置工作,为实施科学的人事管理制度奠定了基础。人员聘用制度逐步规范。加强了新录用人员和现有工作人员的合同签订工作,逐步形成了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公开招聘得到扩大。落实了单位用人“凡进必考”和急需短缺人才引进机制,共补充工作人员935名,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

四、就业再就业取得明显成效。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了政府促进就业的目标责任管理体系,确立了“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工作机制。第一、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日趋合理。市场化、社会化的职业培训体系进步建立,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扎实推进。就业总量稳步增长,就业形势保持基本稳定。城镇新增就业人员累计达2.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持续扩大,劳务输出累计达38.56万人,创劳务收入38.56亿元。累计实施再就业培训6900人,实施创业培训2750人,累计新增小额担保贷款基金1599万元,发放贷款1.567亿元。

五、社会保障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围绕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五大社会保险基本险种,不断巩固、完善老险种,探索、启动新险种,逐步建立健全了涵盖五个大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十个小险(城镇企业养老保险、村干部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社会保险体系。社会保障面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能力得到加强,社会保障水平逐年提高。全民保障的社会保险体系基本形成。至目前,城镇企业养老保险累计参保5263人,村干部养老保险参保352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12.85万人,整体参保率达到96%,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487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11027人,城镇居民参保9097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6038人。

六、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0%以上,合同备案率达80%以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劳动仲裁机构和队伍,建立了仲裁庭并健全了庭审制度,建立了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指导线制度。劳动保障执法和劳动者权益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十二五”期间共受理劳动监察案件157起,涉及劳动者970人,追讨农民工工资324万元,案外调解76起,涉及劳动者240人,涉及金额291万元,补签劳动合同630份,督促用人单位为410人缴纳了社会保险。

七、服务体系建设得到明显提高。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机构、人员场地、设备基本达到标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投资1000多万元的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现已建成,明年可投入使用。从根本上解决了办公无场地,工作难开展的问题。2015年目标任务工作完成情况

一、就业及劳务经济工作:止10月底,全县城镇新增就业5799人,占目标任务5265人的110.2%;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01%;新增小额担保贷款额3219万元,占目标任务3500万元的91.97%;新增小额担保贷款基金180万元,占目标任务180万元的100%;就业技能培训2080人,占目标任务1630人的160%;创业能力培训290人,占目标任务260人的111.5%;岗位技能提升培训170人,占目标任务100人的170%;职业技能鉴定3020人,占目标任务2730人的110.6%;输转农村富余劳动力5.294万人,占目标任务4.9万人的108%;创劳务收入10.1024亿元,占目标任务9.02亿元的112%。

二、社会保险工作: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征缴收入1940万元,占目标任务2162万元的90%,基金支出3353万元,占目标任务3695万元的9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收入2118万元,占目标任务2185万元的97%,基金支出1866万元,占目标任务2088万元的89%;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收入31.15万元,占目标任务31万元的100%;失业保险征缴收入283.09万元,占目标任务280万元的101%;工伤保险征缴收入149.53万元,占目标任务128万元的117%;生育保险征缴收入68万元,占目标任务59万元的115%,基金支出16.7万元,占目标任务31万元的54%。

三、劳动关系工作:劳动合同签订率为84.7%,占目标任务90%的94.1%;用工备案率为73.2%,占目标任务80%的91.5%。

四、金保工程:金保工程系统网络通畅,业务经办、社会保险收缴、支付环节操作规范。完XX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延安大学咸阳医院3家定点机构网上直接结算。“十三五”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期间,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为“十三五”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但是,随着经济形势、社会结构的不断变化,各种社会问题和矛盾不断增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才发展不均衡。针对我县人才发展现状,既有客观条件的限制也有主观因素的影响,还存在着人才总量不足、人才素质偏低、人才结构不合理、人才观念落后、用人机制不够完善、人才发展成长的空间不够宽松等诸多困难和问题。

二、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十三五”期间,全县预计每年有剩余劳动力约在6万多人,扩大就业任务十分艰巨,而我县目前新增就业岗位十分有限,劳动力供给远大于需求。就业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劳动者整体技能水平偏低,高技能人才缺乏,职业技能培训有待加强,培训规模和发展速度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社会保障体系亟待完善。养老金收支矛盾日益突出。维持可持续的长期支付能力面临一定的挑战,2014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已经出现“赤字”。同时,随着人口年龄结构的老化和待遇水平的上涨,远期的支付压力会进一步扩大,保费“收不抵支”的趋势将会更加明显。同时缴费基数的过快增长提升了企业和个人的社保成本。失业保险由于企业认识模糊,缴费积极性不高,导致失业保险的保障机制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医疗保险信息化制度建设滞后,报销大部分还使用手工结算,程序不够规范,监管难度大。部分特殊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问题突出,牵涉整个社会的稳定。

四、收入分配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不够完善,全县劳动者平均工资水平偏低,企业改革改制后,利益调整形成新的不稳定因素;多样的用工形式,带来新的劳资矛盾。同时引起劳动争议案件、群体性事件和信访案件数量增多。机关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管理模式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收入分配制度与其他制度不相配套,收入差距拉大的趋势未能得到根本扭转。

五、人事制度改革任重而道远。在公务员法的实施中,还存在分类管理不规范、激励机制不健全、进出机制不畅通、考核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还存在机构体制不尽合理、工作职能交叉不清、用人机制不灵活、分配机制缺乏生机、管理方式过于单一的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今后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也是我们十三五时期工作重点,需要我们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

六、劳动维权信访维稳任务艰巨。企业用工不规范和劳动侵权问题比较突出,劳动关系仍处矛盾多发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时有发生,劳动执法力度还需加大;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处于凸现期,无理缠访、集体上访时有发生,信访维稳任务十分艰巨。“十三五”期间主要工作任务

“十三五”期间,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县战略,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合理调整工资收入分配关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逐步形成壮大人才队伍、扩大就业与改善劳动关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有机联系和相互促进的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新机制,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的奋斗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工作长效机制。着力开展各类培训,努力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加大人才市场建设力度,促进人才有序流动;建立多元化的人才激励机制,加大对人才的有效激励;建立并完善人才开发投入机制,努力实现人才资本增值;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消除人才的后顾之忧;构建开放灵活、协调高效的党管人才工作运行机制,为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和组织保障。力争到2020年,全县各级各类人才总量争取达到1792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7.4%以上,平均每年约增加1093人。其中党政管理人才1060人、专业技术人才6770人、高技能人才670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720人、农村实用技能人才6740人、社会工作人才1960人。

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收入分配体系。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认真研究机关事业单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分配机制,进一步推进和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带薪年休假制度。企业建立“三个机制”,即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工资支付的保障机制和工资的集体协商机制。进一步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指导线制度。

三、加快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与用人导向相适应的人事管理制度。加快公务员分类管理和聘任制的建立。建立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职务序列和管理办法,并配套完善各类公务员的考录、考核、奖励、晋升等有关政策。建立和完善职务与级别并行制度。加强对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转任、交流等管理力度。量化考核标尺,严格考核程序。进一步完善现行考核内容,强化平时考核,突出年度考核,科学评价公务员工作实绩。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完善聘后管理,做好续聘、解聘、辞职和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继续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办法,科学核定各类人员的结构比例,根据管理、专技、工勤人员的岗位特点,制定岗位职责,建立适应工作特点和岗位特点的考核、奖惩、培训制度。完善人员进出制度,实行公开招考,规范进人程序,把好入口关。落实国家退休政策,建立完善解聘、辞聘制度,畅通人员关口,增强用人制度的灵活性。

四、积极实施全民创业战略,建立与经济发展相互促进的就业格局。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培育创业创新公共平台。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依托现有各类园区等存量资源,整合创建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强化财政扶持和金融服务。将农民创业与发展县域经济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加强农民工输出输入地劳务对接,充分发挥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积极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转移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加强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合理确定就业困难人员范围,规范认定程序,加强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坚持市场导向,鼓励其到企业就业、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十三五”末,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000人;促进1000名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就业技能培训6000人,其中开展创业培训1000人;劳务输转达5万人。

五、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建立与素质提升相得益彰的培训机制。加快培养技能型劳动者,充分发挥现有教育培训资源,加快高技能人才、实用技能培养。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能力。开展创业培训,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大力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提高农民职业技能、转移就业能力和外出适应能力。加快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导、行业配合、学校参与、社会支持、个人努力的技能型劳动者培养新格局。使城乡新成长劳动力要就业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

六、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与社会统筹发展相协调的保障机制。完善社保体系建设,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求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城镇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完善规范的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认真解决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研究探索并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险资金。规范征收流程,强化征收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制度,积极探索开辟新的渠道筹措社会保障基金,建立规范的社会保障资金筹集和支出制度,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支付。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制度和预警监测机制,逐步健全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内部控制相结合的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收支两条线办法,实现规范运作和基金的保值增值。规范社会保险待遇支付,严防基金流失。到“十三五”末,不断扩大参保范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年平均递增8.5%,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职工参保率达100%,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参保率达60%,参保人数达到3000人以上,养老保险基金收缴率增长10%,达到90%以上,社会化发放率和按时足额率继续保持100%。建立覆盖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完善大病互助医疗制度,医疗保险基金收缴率达95%。逐步建立劳动者无责任补偿的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制度。国有企业参保率达到100%,私营企业参保率达到50%,基金收缴率达80%。

七、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信息共亨机制。按照“完整、正确、统一、及时、安全”的建设要求,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发挥信息化综合管理职能,提高整体工作信息化水平,全面促进工资管理、公务员管理、职称管理、人才服务、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等各项劳动保障业务的信息化。进一步发挥信息网络的作用,实现各项人事劳动保障业务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调办理。根据我县人社工作现状及发展前景,“十三五”期间完成宫河镇、山河镇、永正镇、西坡乡、五顷塬乡、三嘉乡六个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建设项目,总投资680万元,计划分步实施,2018年前完成。

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全力确保就业形势稳定。一是落实和完善政策稳定就业。全面落实好省、市、县出台的扩大和稳定就业的政策措施,拓展就业空间。着力抓好就业困难人员扶持政策落实,及时兑现就业补贴,稳定就业形势,推动就业工作上台阶。二是突出重点群体援助就业。把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平台作用,抓好就业指导、就业见习、就业援助等工作政策落实,鼓励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技术技能培训,力争使每一名新生劳动力都能够学到一门实用技术,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围绕油煤开发及重大项目建设,全面推进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返乡自主创业和有序进城务工。着力健全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及时就业并使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三是强化创业扶持带动就业。进一步加大创业扶持力度,落实好市县出台的资金、场地、项目、信息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要用足用活创业扶持政策,全面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行动计划。进一步抓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实施,扩大小额贷款创业扶持范围,全年完成新增小额担保贷款2500万元。四是强化优质服务促进就业。以就业困难人员、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高校毕业生三个重点群体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托产业调整和转型升级需求开展定向式、订单式培训,加强转变就业观念的教育和引导,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创业指导、信息服务、就业失业登记等服务。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确保全年城镇新增就业52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劳务输出5.5万人,创劳务收入8亿元。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一是着力抓好扩面征缴工作。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适龄人员为重点,加大政策宣传,完善激励措施,调动城乡居民参保积极性,提高人均缴费水平,确保参保率达到96%以上。二是启动实施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按照省市文件精神,首先做好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的信息采集工作,确保信息准确、规范,同时做好首次养老保险的交费和稽核工作。三是统筹推进社会保险服务工作。全力做好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管理工作,巩固城乡医疗保险成果,着力做好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宣传,积极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四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和经办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严格审核缴费基数,管用好各项基金,完成社保卡办理工作,确保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稳定运行。

三、实施人才强县工程,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实施急需紧缺人才培养,落实高端人才引进计划,加强创新人才、战略性后备人才培养的扶持力度。深入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继续教育,全年培训3200人。二是加强人才服务工作。严格执行职称评审政策,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工作,积极探索职称管理新办法。稳步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证、职业资格认证和职业能力考核。三是积极做好引智工作。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建设规划,加大引智资金和项目争取力度,积极为各项引智计划和项目做好服务。年内培养、选拔高层次人才5名、领军人才10名、紧缺人才15名。四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深化事业单位人事改革工作,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明人事纪律,规范招聘程序,落实竞聘上岗制度,全力做好岗位合同管理,严格年度考核工作。五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大力实施“公务员素质提升工程”,规范初任培训,突出任职培训,强化在职轮训,深化专门业务知识培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全面提升公务员的道德素养和精神境界。完善公务员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做好参照管理的审批和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公务员队伍的动态管理和适时监督,认真做好公务员登记、培训、考核、奖励等工作。

四、加强执法检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加大劳动执法监察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坚持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专项检查与综合督查相结合,适时组织执法检查活动,做好劳动关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专项检查,加大对使用童工、拖欠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整治力度,依法查处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二是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重点督查私营企业落实劳动用工合同制度、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和企业年金制度,提升劳动用工合同签订率。确保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三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全面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按照“快立、快办、快结”原则,积极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完善突发事件预警应急处理机制,稳慎处理集体争议案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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