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复习中的税收_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复习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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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复习中的税收

时光转瞬即逝,转眼间我们大家已经就要来到了2014年的5月,2014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将会在9月20、21日进行,现在2014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复习工作已经进入到了白热化阶段,为了能够让广大考生能够在2014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中能够有着更好地发挥,接下来我们大家就一起来讨论一下税收的基本内容。

1.税收的基本含义与特征;税收的基本含义,税收是公共机关依法强制收取的、对纳税人不附带直接回报义务的课征。税收的特征,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三大基本特征。税收的强制性;含义:政府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直接凭借政治权力,通过法律形式对社会产品实行强制征收。税收的无偿性,无偿性是税收本质的体现,是区分税收收入与其它财政收入形式的重要特征。

2.税制要素;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纳税人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注意负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概念。课税对象也称作“征税课体”,即税法规定的征税目的物,它是一个税种区别于另外一个税种的主要标志。税源:税收的经济来源或最终出处。税目: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的具体项目,反映具体征税范围,代表征税的广度。计税依据: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

3.税率:税法规定的应征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额(量)之间的比例,是计算应征税额的标准,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体现征税的深度。税率的基本形式①比例税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数量大小,都按同一比例征税的税率。一般适用于对商品流转额的征税。如增值税、营业税。②定额税率按征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税额。③累进税率包括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税收制度的其他要素:(1)纳税环节;(2)纳税期限: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后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期限。(3)减税免税;(4)违章处理——是税收强制性特征的体现。(5)纳税地点。如果您想对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知识方面有更加深刻的了解,一零三网校是您一个不错的选择,这里有众多名师为您保机护航,他们有着多年的教学经验,丰富的阅读考试大纲的经历,将会为您打造出一套为您量身定做的复习计划,令您顺利通过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最终定会令您满意而归,103网校期待着您前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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