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学院团委学生会章程_xx学院团委学生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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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学院团委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旅游学院团委学生会是旅游学院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旅游学院团委学生会始终将“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作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终极目标,要求所有的学生干部对待工作要有“四心”,即细心、热心、真心、诚心,在工作中严格律己,热忱服务,努力为同学们谋福利。

第二条 旅游学院团委学生会的工作宗旨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开展学生工作,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人才;

(二)、作为学院党委和行政部门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密切配合学校与学院的中心工作,代表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三)、组织学生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学习活动、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努力为同学服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与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整洁优雅的学习环境;

(五)、加强和发展同各学院及其他学校学生组织的联系,促进学生会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

成员第四条

成员的基本权利

(一)、依照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各成员有权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享受章程所规定的权利;

(五)、分团委学生会成员有退会的权利; 第五条

成员的基本义务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

旅游学院团委学生会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生会规章制度,加强学生会工作纪律的明确性,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学生会日常工作的开展,特对会议做如下规定:

(一)旅游学院团委学生会会议分为主席团会议、部长会议、全体会议、部门会议及紧急会议;

(二)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决定召开,讨论学生会近期工作方向,了解各部门工作动态,安排新的工作任务。部长例会定于每周一晚21:40在学生会办公室进行,由主席团及各部长参加,主要是接收主席团决议及对相关工作进行讨论及安排,便于在例会是进行宣布。全体例会定于每周二晚上21:10在04111召开。部门会议由各部长召开,布置工作,讨论如何执行主席会议的决定及开展本部门的工作。紧急会议于学生会统一进行的重大活动及总结等情况下召开,根据会议的需要通知相关人员参加;

(三)、会议准时召开,具体考勤细则如下:

1、各种会议均记录并点名;

2、如因有事不能到会者,需提前以书面形式(注:请假条需用桂林理工大学专用档案纸书写)向秘书长请假方能有效;

3、与会者两次迟到算一次缺席,第一次缺席在下周例会上做检讨,两次缺席主动找秘书长做检讨,三次缺席由主席团劝退。所有情况将由秘书处记录在案;

4、与会者一律佩带工作牌;

5、开会前,必须确保手机处于震动或关机状态,会议期间认真记录并保持会场安静;

6、无特殊情况,会议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个小时;

7、每次会议必须有会议记录,由秘书处负责。

二.值班制度

(一)、值班时间

中午12:40-13:10 下午18:40-19:10 晚上21:40-22:10,周五晚上、周六全天及周日白天不安排值班;

(二)、值班人员应该按时值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三)、佩带工作牌进入学生会办公室;

(四)、值班人员主动在值班签到本上作好签到,每组负责人负责监督,有事需请假者需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秘书长请假方能有效;

(五)、值班时间不能在办公室里处理个人事务(如用餐、打牌、下棋等),不可大声喧哗;

(六)、值班期间收到请柬、通知、信函等,统一在值班记录本上登记并务必落实到人;

(七)、值班过程中如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请示;

(八)、值班人员负责维护办公室当天的秩序及卫生情况;

三.活动制度

(一)、旅游学院承办的重大活动,要求全体学生会成员准时参加,相关活动要求部分成员参加,活动由秘书处主持签到,要求各成员具备自觉签到的意识;

(二)、活动均需佩带工作牌;

(三)、有事需请假者,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秘书长请假方能有效。第一次无故缺席由秘书处作出警告,两次缺席在例会上做检讨,三次缺席由主席团劝退。

旅游学院团委学生会人事制度

一、机构设置及各部(处)职能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2~3名)、团委书记、团委副书记和秘书长构成。

委:由组织部、宣传部、旅游实践部、社会科技部、纪检部构成。

学生会:由秘书处、体育部、学习部、生活部、文艺部、外联部和网络信息部构成。

主席团职能:

主席团:组建团委及学生会,对团委学生会进行人事安排,监督和协调各部门的分工、合作关系,对重要活动进行决策,代表旅游学院出席各种重大学生活动。

团委书记: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共青团、学生会工作。制订团委工作计划,撰写工作总结。定期召开团支部书记会议,搞好团干部培训,指导班团支部开展各项组织活动。副书记:决定团委发展方向及发展目标,对团委的方针活动有最终决定权;代表旅游学院团委出席各项重大学生活动。主

席:决定学生会发展方向及发展目标;拥有对学生会方针活动的最终裁决权;代表旅游学院学生会出席各项重大学生活动。

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每位副主席各间接负责若干部门工作;对学生会的方针活动进行评估、指正及修改。

秘书长:负责团委学生会的纪律监督;直接领导秘书处执行考勤制度;监督主席团各项工作及职能。

各部门的职能如下 团委各部门:

组织部:主要负责党校的推优,月考评工作,组织学生参加各项活动并维护现场秩序,组织各种重要而有意义的活动,管理运动会的旅游学院方块队,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工作;在学生会和班级之间起桥梁作用;

宣传部:主要负责招新PPT的制作,承办班级风采PPT展示比赛和校运会期间的摄影大赛,管理海报宣传板,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工作;

旅游实践部:主要负责每学期假期实践论文的收集和评比工作,管理旅游协会和义务导游队,举办模拟导游大赛和新生游园活动,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工作;

社会科技部:主要负责组织“三下乡”活动,组织科技立项和“挑战杯”

活动,素质拓展的评定,联系和举办与其他系院或学校的科技活动,组织管理运动会的啦啦队,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工作。

纪检部:负责学院纪律组织管理,负责学院的早晚自习、早操、早升旗的考勤工作(为各学期的综合素质测评提供加分的依据);围绕学校的学风建设,开展与之相关的一系列活动,激发同学们的学习兴趣,了解同学们的特长;适当开展一些师生交流会,使学院学风质量不断改善;负责球队拉拉队管理工作,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工作。学生会各部门: 秘书处:主要负责学生会章程的起草,资料的整理和存档,例会的主持、考勤与记录,制作通讯录,学生会值班的安排和考勤,通知、告示的书写与粘贴,奖状、证书、请柬的书写与发放,必要时协助宣传部完成海报的制作与粘贴,做好各项活动的签到工作,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工作;

体育部;主要负责选拔我院体育人才,开展各类体育活动,负责校运会和学校各传统赛事的组织工作,组建并管理我院的篮球队、排球队、足球队,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工作;

学习部:主要负责每学期的综合素质测评,各类学习竞赛或考试的通知和报名工作,组织辩论赛、座谈会、学习经验交流会,各类征文比赛、演讲比赛、诗歌朗诵比赛等,申请借用教室,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工作;

生活部:主要负责统一购置各部门活动举办所需要的物品,对学生会的日常财务进行管理(包括学生会活动经费,学生会办公室的一切物品),负责各类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举办“宿舍装饰大赛”,宿舍卫生的评比工作,每学期末的火车票的统一订购工作,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工作;

文艺部:主要负责选拔我院的文艺人才,开展各类有意义的文艺活动,举办“超级旅声”、周末舞会等,负责主持人队管理和培训工作,协作其他部门完成工作;

外联部:主要负责联系学生会各类活动的赞助,筹集活动资金,主动联系社会,为同学们创造接触社会的机会和平台,为同学们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促进学生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以及与其他兄弟院系的联系与交流,组建并管理我院的礼仪队,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工作;

网络信息部:主要负责各类活动的拍照写稿以及系刊《今日旅院》的出版工作,收集各部门的活动资料并存档,学生会各部门成员的档案管理,负责每年的毕业生访谈录活动,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工作。

二、干部的任免和考核

1、主席及书记由上届主席团进行推荐并由学院团委进行任命,副书记、副主席及秘书长由新任主席及副书记推荐并由学院团委进行任命;主席团成员任期至少为一学期,不得在任期内辞职;

2、部长及副部长由主席团进行任命,部长、副部长任期不得少于一学期,不可在任期内辞职;

3、新录用的学生干部试用期为一个月,在试用期内主席团及各部长根据工作态度及能力决定试用干部去留。积极认真,能力强者留任,工作消极、作风懒散、能力弱者,取消录用资格;干事任期为一学年,如无特殊理由不得在任期内辞职;主席团、部长和副部长任期为一个学期,如无特殊理由不得在任期内辞职;

4、干部正式录用后,应积极工作,接受监督和任期考评,不得违反校规校纪,不得做出有损学生会声誉,破坏学生会形象的事,否则由主席团决定其去留;

5、任期考评由各部门做出并交秘书处汇总,以此作为学生会奖惩和任免的依据;

6、各成员应准时参加活动,如有事需请假者需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秘书长请假方能有效,每学期每人例会、值班、活动请假总计不得超过六次;

三、各部门考评标准

1、计划书及总结的认真程度;

2、各部门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的条理性;

3、活动规模的大小(省级、校级、院级)以及影响力的大小;

4、经费来源使用的合理性(鼓励各部门自谋资金);

5、与其他部门的合作与协调度;

6、宣传及后勤的满意度;

四、干部的奖励

1.学生会每年对于表现优秀的学生干部(干事)进行奖励,评选出年度“十佳成员”;

2.每学年由全体干事对于各部长及副部长进行打分,并对得分前三的部长或者副部长进行奖励;

3.每学年由各部门全体成员对主席团工作进行打分并提出意见及建议;

4.每学年由主席团根据各部门的表现及工作总结对各部门进行打分,得分前三的部门获得奖励。

旅游学院团委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

学生会档案是学生会工作必不可少的史料和凭证,为了规范档案的管理和使用,现对档案制度做如下规定:

一、档案管理的内容

有关学生会组织规范的档案,主要包括:学生会的工作计划、总结和重大活动方案;学生会的请示报告,经验材料和上级下发的各种文件;学生会的工作纪要和工作活动大事记;学生会与外校交流的资料;学生会主办的各种简报、期刊的底稿和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资料。

二、档案的收集

学生会及各部门、各系院在进行工作、开展活动时,应注意上述材料的收集、整理并及时送到旅游学院学生会办公室,以便尽快存档。

三、档案的整理

收集到的零散资料必须及时进行整理、分类使之系统; 档案整理的原则是:必须保持文书之间的历史联系,在充分利用原始资料的基础上合理使用和保管;

四、档案的管理

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定期清理和检查,秘书处做最后的核实,如有遗失或残缺应立即汇报并进行补救,对于事故的负责人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借阅档案必须即使归还

旅游学院团委学生会物品管理制度

为完善学生会面的管理,进一步加强团委学生会各项物品的管理,避免物品的流失、丢失现象,特制定如下规定:

1、各部门统计所属物品,包括办公用品,(如黑板、宣传板面、文件袋、文件夹、笔记本、用笔等),其他用品(如梯子、订书机、饮水机、小风扇、相机等),所有物品要在《学生会物品登记表》中作具体记录备份后,交于生活部统一存档。

2、即日起各部门购买的非一次性物品,要在《学生会物品登记表》作添加记录,并通知生活部作存档记录的添加。

3、由于物品老化、破损、丢失等各种原因而不能再次使用的,要在《学生会物品登记表》中作详细记录,并通知有关人员或部门作及时填补。

4、各院系承借物资时须有各系填写物资申请单(负责老师签字)向院学生会办公室提交申请,批准后方可领取物资(批准以签字或签章为准)。

5、领取物品时须出示相关证件(工作牌或者学生证)以及物资申请单,并填写《物品借用登记表》,主要包括出借时间、出借物品名称、出借物品数量、借用者、经手人和借出事由、归还时间等。另注负责人签名和联系电话。

6、各个承借单位领取物品时应检查设备的质量状况,如承借当时发现有问题应及时反映,此时承借单位不承担责任,如离开学生会办公室后再发现任何物资损坏,各承借单位须进行维修和赔付。

7、如果承借单位借用时的物资完好,而在借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或其他问题,由各承借单位负责检修,如果不慎损坏或丢失需照价赔偿;如果隐藏不报,需加倍赔偿。

8、各承借单位在活动结束后,检验器材完好的情况下归还院学生会,再由院学生会人员和承借单位当场共同检验物资,物资完好,方可放入仓库,物资出现问题,承借单位需要照价赔偿。

9、承借单位必须准时归还设备,超时严重者将给予警告。(若需续借时,需重新补办手续)。

10、借用物资单位需提前2天提出申请,以便于协调各个单位物资使用。

11、其最终解释权归旅游学院团委学生会所有。

附则: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旅游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

旅游学院团委学生会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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