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局测报人员上岗文件_中国气象局文件
中国气象局测报人员上岗文件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中国气象局文件”。
关于开展气象观测员上岗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气象观测员 上岗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根据《气象观测员上岗资格管理办法(试行)》(气发〔2011〕95号),现将开展气象观测员资格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气象观测员资格认证的范围 在基层气象台站从事气象观测、资料获取、资料处理和传输、观测仪器维护维修等业务(以下简称气象观测业务)工作的人员。
二、气象观测员资格认证的条件
气象部门现已从事气象观测业务的工作人员,分具体情况开展气象观测员资格认证工作。
1.截至2011年12月31日,连续从事气象观测业务工作三年及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均被评为合格及以上、获得本省(区、市)气象局颁发的气象观测员上岗证书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过本省(区、市)气象局推荐,可直接颁发气象观测员资格证书:
1)获得全国质量优秀测报员称号或全国气象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个人全能三等奖以上的人员。
2)年满50周岁及以上人员。
3)具备大气科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4)具备非大气科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已通过中国气象局统一组织的气象基础知识培训的人员。
2.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气象观测业务工作人员,需参加
中国气象局统一组织的气象观测员上岗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气象观测员资格证书。
三、气象观测员资格认证工作的组织和程序 1.气象观测员资格认证工作由中国气象局统一管理,中国气象局人事司负责,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气象干部培训学院和各省(区、市)气象局共同实施。
2.对于符合上述资格认证条件第1条的气象观测业务人员,其资格由省(区、市)气象局负责统一申请并进行初审,审核通过人员名单报综合观测司地面处;综合观测司复审后,将合格人员名单报人事司培训处;人事司向合格人员颁发气象观测员资格证书。
3.需要通过考试获得气象观测员上岗资格的人员,由各省(区、市)气象局按照中国气象局统一要求,组织其参加考试;各省(区、市)
气象局统一填写考试合格者上岗资格申请表,报人事司培训处;人事司负责颁发气象观测员资格证书。4.气象观测员资格证书由中国气象局统一印制盖章,各省(区、市)气象局负责发放,气象观测员个人保管。
四、时间进度 1.2012年2月29日前,各省(区、市)气象局完成第一批气象观测员资格审定、汇总及报送工作。
2.2012年6月底前,气象干部培训学院完成培训讲义教材编写、修改完善试题库。
3.2012年8月开始,进行上岗资格考试。
联系人:董章杭(机关)/培训处/人事司/局机关/CMA
电话:010-68406831
冯冬霞/地面处/观测司/局机关/CMA,电话:010-5 8995083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