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我们_最好的我们第五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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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我们
14.08.30 16:36 刚刚看完耿耿于淮的故事。
八月长安在后封页是这样说的:“,这本书,能让所有人找回属于自己的青春回忆。” 嗯,对于像我这类捧着书看见悲情剧随时都能应景掉出两三粒金豆豆的读者来说,的的确确回忆起了我们高中的那几年。
“青春的原拓本——以温暖开篇,以哽咽书写,以感慨收尾。”的确,哪一部小说,哪些故事,不管是记住的还是忘却的,不都是让我们捧腹大笑接而哭得死去活来吗?
有时候我们像旁观者一样看得透彻,有时候又像当局者一样,像经历过一样的感同身受。说点跟剧情有关的吧。
耿耿说:“爸,您是我见过的第一个说可乐应该放暖和了再喝的人”。当时我就乐了,我也没见过。
“没义气。怪不得《古惑仔》的主角不是女人,就凭这种觉悟,以后怎么手拉手上街砍人?” 如果主角是女人,我觉得名字应该是《小太妹》或是《大姐大》了吧。“吃奥利奥的时候拉屎真的是黑的吗?”
—“你回家试试,吃五个甜甜圈还能拉出奥运会呢!” 饭点问这样的问题绝对要拉出去枪毙的。
第一名是从来不背古诗文言文的,于是就有了男主下面这一段。“拿起来,给大家念念,倒数第二道能力题,你是怎么写的。” “如果我是阳光,就温暖一方土地; 如果我是泉水,就滋润一片沙漠; 如果我是绿树,就庇护一群飞鸟;
如果我是清风,————————————” “我一定弄死心相印。”
面对老师滔滔不绝的学文观点,耿耿同学在下面拼命的点头。于淮正在翻英语卷子,侧过脸瞥了耿耿一眼,“你想学文啊”。她愣了愣,还是没想过。“我就是觉得她说得挺有道理的。”“文科本来就比理科简单,有什么道理啊?”我怒,虽然我也不知道我怒什么,文科又不是我妈,我捍卫它做什么。“那么简单,你为什么不去学?”“因为我想造原子弹玩,你管?”
后来真到了文理分科,耿耿把选文志愿表上交的时候,至此,于淮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在送耿耿回家的时候说了一句“耿耿,加油!”
很多年后耿耿听到这句从别人口中说出依然有热泪盈眶的冲动。还记得年少时,有对哪个少年说过这样的话吗?
起码我曾因为打出这两个字发出信息而高兴开心好久。耿耿问他“你希望我学文吗?”
“你应该自己做决定,这事关于你的前途”他说。所以一直一句也没问,对吗?
“我就问你反正我都选了要去学文了呀,你可以说了。”
“曾经”,他慢慢地说,“我有过很荒唐的想法,你没办法学理,我就去学文好了,反正我学文也肯定比你学得好。” 同桌永远是口头上不让你占便宜,把你惹怒了先打你一巴掌再给你一颗糖吃的坏小孩。不过还是很受用。
第一次说“我们坐同桌吧”,是于淮,那时候只是开学把耿耿撞哭了以后简单的熟络。第二次是因为于淮的“前科”,他预感家长会他妈会要求班主任调座,还好他妈没有成功。第三次,新学期文理分科后,耿耿走到教室的最后一排,面对于淮目瞪口呆“你是不是走错教室”时,她问他“我们以后一直坐同桌好不好?” 青春就是这样吧,谨慎珍惜还是放肆姿意都一样,反正不管怎么度过,最终都会遗憾的明白,这段好时光,到底还是浪费了。
那时候的耿耿就是这样想的吧。那么不去浪费在喜欢的人身上。
三年的同桌,互相的喜欢,谁也没先去揭穿点破。高考前于淮想开口来着却说“下次总有机会再说”。
可下次确实很多年很多年以后。
青春期的羞涩总是难于开口,谁说总会有机会的。他说他要上清华,她说她非北京不去。
真的像他们所说的那样,他考上了清华,她可以去北京。故事到这我以为已经很圆满了。可是昨晚才约定好回学校见面的人,第二天就像人间蒸发凭空消失了。七年后重逢时,耿耿问他“你在北京三年,为什么一次也不来找我?” 答案是千篇1律的狗血。
“我去找过你,我打你宿舍电话,她们说你不在,我就一直在楼下等,等到天快亮,看着你牵着一个男生的手,和一群人滑着旱冰回来。”虽然十分狗血,我还是勉强默认这不入眼的解释。总好比他什么也不说,狠心绝情故作冷酷好吧。
八月未央说“《最好的我们》表面上讲述了一个同桌之间的爱情故事,事实上,我想写的是耿耿。一个用阿Q精神在振华这种完全不适合虎狼之坚强求生的小姑娘,终于有一天成长为一个眼睛里始终有光芒的大人。她没有登上《时代》杂志,既没有进常春藤也没有也没有成为大富豪但也不再随波逐流,而是扎根于自己喜爱的领悟,生活得快乐而有尊严,不再为外界的浮华所捆绑。”
突然想到了罗琦琦,不过她比起耿耿的性格可能多了一份偏执。可能像书中很多人说得那样,很普通的样子,却让人很羡慕。或许这就是韩叙和贝霖所说的“得天独厚”吧。
像韩叙贝霖这种别人没有欺负她们一下却有莫名的委屈感,非得把人分得很清楚,昨天还一起说话玩过的人转眼就成了另外两个世界的人。说起来有点现实主义,却还是有点讨厌。这就是韩叙和简单之间的症结。
有些事情说出来是会被听众骂成犯贱的。比如后面简单不再迷恋韩叙咬着牙决定为了前途应该去学文科,韩叙也没有挽留,只是在吃完烤肉喝完酒道别的时候,说了一句,以后再也没人像你这样对我好了。
“后来我懂了”简单笑着说“他喜欢我对他好,但他不喜欢我。” 简单问“你们平时,会不会觉得我追着他到处跑,特不要脸啊?” 很熟悉的一句话,我曾经也问过的问题。耿耿到底气不过,“狗男女”。
“才不是呢”,简单摇头,很认真的说“我一直都是剃头挑子一头热,不怪任何人。他没许诺过我我对他好他就会娶我,他有什么错呢。” 我们谁不是这样呢。
一厢情愿,就得愿赌服输。
有些人的心是石头长的,不要天真的认为你用心捧在手心呵护就能捂热。别太天真。
故事的最后,耿耿能够张开双手去拥抱当年喜欢的人,用曾经汲取过的温度,反过来来温暖那个不再年轻的少年。她成了最好的耿耿。
还好故事不愠不火,没有太多感情曲折的悲情点,不然我宁愿抱着手机去看肥皂剧。毕竟是老了的人。
我突然就想问,为何上帝不赐我一个会发光的同桌呢?像洛枳说的“撑不下去,多看两眼就好点的人”。怎么就没有同桌用心写笔记给我脑补一下上课没听懂的知识呢? 像耿耿一样,我也一直不懂像于淮这种不用听课的天才。不过,总感觉那时最好的时光已经离我们很遥远了。我想,那时候的我们也是最好的我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