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队伍建设项目有关事项的说明DOC_教师队伍建设目标doc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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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两项督导”、“基本均衡”省级核查自评业务培训

A4“教师队伍建设”项目有关事项说明

一、、备查材料

(一)对县督导

1、县(市、区)备查材料:

(1)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编制的师资水平基础数据统计表。

(2)县(市、区)编办核定的关于本学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文件。

(3)县(市、区)政府有关教师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具体的实施意见。政府关于培养补充新教师的有关文件或会议纪要。

(4)政府关于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文件,主要是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和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做法。

(5)政府关于落实教师培训经费,建立教师继续教育成本补偿和投入机制的各项规定,政府加强培训质量监管的各项措施与规定。

(6)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和城乡教育交流制度的政策措施。

(7)政府关于提高教师社会地位,落实教师福利待遇的各项规定和措施,扶持边远贫困地区教师的各项制度。

(8)教师进修校领导班子与教师花名册。

(9)教师进修学校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规划、措施和实施过程性的记录材料。

(10)有关队伍建设的文件材料(包括教师职业道德建设、队伍规范管理、提高队伍业务素质等)。①《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2011年修订)的通知》(惠政办[2011]126号)《关于印发〈福建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2011年修订)〉的通知》(闽政教督[2011]22号)A4“教师队伍建设” B18 C41-C47 ; B19 C48-C50 ②《转发关于印发福建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和评估细则的通知》(惠政教督[2012]5号)A3“教师队伍建设” B13-18 C18-C23 ; A4质量与管理B23 C31

③《转发关于印发福建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和计分方法(修订)的通知》(惠政办〔2008〕35号)

④《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标准的说明的通知》(惠政办〔2011〕128号)

⑤《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禁教师体罚和伤害学生的紧急通知》(闽教人[2013]51号)

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若干意见》(闽教人[2013]73号)⑦《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闽教人[2013]97号)

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的意见》(闽教人[2014]22号)

⑨《关于印发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闽教人[2011]48号)⑩《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

2、镇政府备查材料:

(1)全镇《福建省教育督导评估基础数据统计表》(教师队伍建设)汇总。(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同时报送县教育督导室205)

(2)镇政府迎检工作汇报材料(材料中应体现有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内容及相关指标到达情况。参见闽政教督[2008]41号文《关于做好乡镇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

(3)镇党委、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的管理制度,文件、意见、方案,工作计划、总结等。

(4)镇党委政府研究教师队伍建设的会议记录、纪要等。

(5)教师节表彰文件,教师代表座谈会记录、镇领导讲话稿、图(像)等体现尊师重教的资料等。(6)师德教育活动材料、图(像)资料等。

(7)镇党委政府近三年奖励教师、慰问教师的名单及金额。(8)镇在维护教师权益方面的典型事例。(9)为教师办实事项目落实情况。

(10)A4“教师队伍建设”自评工作小组名单。

3、教师进修学校备查材料:

(1)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编制的师资水平基础数据统计表。(2)学校领导班子与教师花名册、骨干教师花名册。

(3)学校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规划、措施和实施过程性的记录材料。①被评为省“示范性县级教师进修进修学校”的相关文件、材料。

②学校近三学年(11-

12、12-

13、13-14)工作计划、总结,14-15学年工作计划。③培训处近三年培训工作计划、总结。④有关教师培训、研修的文件通知。

⑤小学校长、教导主任、班主任、县级骨干教师等培训过程性材料。⑥中小学新教师的各种培训的文件通知及过程性材料。

⑦中小学教研室近三年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组织、指导开展教师教研活动的文件通知和主要过程性材料。

⑧指标中相关校舍、设备等配备情况。

4、学校备查材料:

(1)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编制的师资水平基础数据统计表,学校教职工花名册。(2)督导评估时前一个月的教职工工资表。(3)学校课程表、教师任课表、基层报表。(4)关于开展师德建设活动和师德考核的材料。①近三年来开展师德建设活动总结一份。

②近三年关于加强师德建设的有关材料(含县文件、学校每年加强师德建设工作计划、总结、实施方案、活动情况等过程性材料)。

③学习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实施方案。

④开展师德专题学习、专题讲座、师德演讲、师德教育活动的措施、特色成效的文字材料、图(像)资料等。

⑤师德论文汇编或师德承诺责任书、学生无记名师德问卷调查。⑥加强班主任建设的材料。

⑦近三年年度考核表(按教职工花名册顺序号分年度整理另存备查)。(5)教师培训、研修计划及实施情况材料①近三年学校培训工作总结一份(计划及实施情况、培训成效〈含主要指标到达度和主要获奖情况〉)②近三年校长、教师培训的年度计划、总结(包括培训目标、内容、途径、方式、时间、落实情况);教师继续教育方面,新课程实验教师培训,各级各类骨干教师培训等材料。

③近三年学校教师每年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的花名册。④绩效考评实施方案。

⑤教师岗位设置、职务评聘量化实施细则、量化过程性材料。(6)相关佐证材料:

专任教师必备的佐证材料(含认定为专任教师的校长)——

①学历证书;②教师资格证书;③骨干教师培训证书或在训证明;④教师任职资格证书;⑤职务聘任证书;⑥信息技术培训证书(全员培训);⑦继续教育证书(建议出示原件备查较方便)。

校长必备的佐证材料——

①学历证书;②教师任职资格证书;③职务聘任证书;④校长任职资格培训证书(岗位培训)、提高班培训证书;⑤高级研修班培训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

(二)基本均衡

1、县(市、区)备查材料:

①与对县督导(1)相同。

②县(市、区)委编办核定的本学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文件。全县学科教师余缺情况统计分析材料。③县级政府有关教师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补充培养新教师和建立城乡教师交流制度的有关文件,全县教师近三年轮岗交流花名册。

④县级政府关于落实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的政策措施。⑤教师每年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的花名册。⑥⑦与对县督导(10)(9)相同。

2、镇政府备查材料:

参照对县督导。

3、教师进修学校备查材料: 参照对县督导。

4、学校备查材料: 参照对县督导。

二、学校应报送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表册

(一)应报送的单位:各幼儿园、小学、初中校、高(完)中校、职校、九年一贯制学校、特教学校,教师进修学校。

(二)学校应报送县教育督导室的材料“三表八册” “三表”:

1、《福建省教育督导评估基础数据统计表》(教师队伍建设)一份(A3纸)。

2、《专任教师培训情况统计表》一份(A4纸)。

3、《专任教师校际轮岗交流人员统计表》一份(A4纸)。“八册”:

1、《学校教职工花名册》一份(A3纸)。

2、《教师参加培训的花名册》三份(A4纸)。

3、《教师队伍结构名册》一份(A4纸)。

4、《校长花名册》一份(A4纸)。

5、《骨干教师花名册》一份(A4纸)。

6、《教师校际轮岗交流花名册》三份(A4纸)。

7、《高于规定学历教师花名册》一份(A4纸)。

8、《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花名册》一份(A4纸)。

(三)报送时间

各校于2014年10月21-22日把纸质材料送交县政府教育督导室205室。审核清楚后,才把“三表八册”电子文档发送到:haxdds@163.com。

三、填表说明

(一)《福建省教育督导评估基础数据统计表》(教师队伍建设)

1、填报数据要与基层报表中相关数据一致,特别是学生数。教职工定编数暂不填写。时间为2014-2015学年度。

2、“新聘教师数”指2014年新聘的毕业生(不含调入)。

3、“骨干教师培训数”指参加国家和省、市、县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培训人数和正在培训的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人数。

4、“中、高级职务数”指聘任数。高级职务指中学高级、小学中高、幼教中高,中级职务指中学一级、小学高级、幼教高级。

5、“具备教师资格数”应包含当年新招聘的毕业生已认定资格未持证的对象。

6、“第5、19、33、45列”括号内填写专任教师实有数,括号外填写教职工实有数。

(二)《专任教师培训情况统计表》

“实训数统计”应注意,同一教师参加国家、省、市、县、校级等多种培训,认定为有参加当年度的培训,按一人数统计。

(三)《专任教师校际轮岗交流人员统计表》

“应交流人数”是指在同一学校中工作时间超过6年及以上的专任教师人数;“校际交流人数”是指实际交流的人数。

(四)《学校教职工花名册》

1、文化程度:中专、大专、本科等。

2、是否省、市、县骨干教师:填写县级骨干(含学科带头人)、市级骨干(含学科带头人)等。

3、信息技术培训用“√”表示;家庭地址是县或镇用“√”表示。

4、职称评(资格)、聘分开填写。

(五)《教师参加培训的花名册》

必须提供2011-2012、2012-2013、2013-2014三个学年度。填写对象为全体教师,包括不任课的行政领导与专任教师,填写时应注意分别独立编序号。同一类别填写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顺序填写。校级培训名册各校自存备查。

(六)《教师队伍结构名册》

1、《教职工简明情况统计表》中的专任教师人数必须与《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情况简明表》内专任教师的合计人数,以及《中小学学科教师余缺情况表》中的学科任教的实有数的合计数一致。即,专任教师数前后应一致。

2、《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情况简明表》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高、中、初等级别的评、聘数的统计,对同一教师取其最高专业技术职务级别来计算拥有的评和聘的职数。

(七)《校长花名册》和《骨干教师花名册》

1、注意表格中的备注,按要求填写,统计数据须完整、准确。

2、完小由中心小学汇总统一填写,在序号栏目左边注明中心校或完小名称。

(八)《教师校际轮岗交流花名册》

1、必须提供2012-2013、2013-2014、2014-2015三个学年度。

2、教师校际交流类别包括:调动,支教,跟班学习,对口帮扶,农村到城关学校及省市学校交流锻炼,校长挂职锻炼,整个学区里中心小学与完小、完小之间的流动等。这些校际交流对象由派出学校填报统计,并附有相应佐证材料留校备查。

(九)《高于规定学历教师花名册》

1、填写对象为全体教师,包括不任课的行政领导与专任教师的,填写时应注意分别独立编序号。

2、高于规定学历教师:幼儿园、小学,是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教师;初中、高中和职校,是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

(十)《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花名册》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是指已被聘任为小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中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

(十一)以上“三表八册”,表册头须加盖单位公章,以2014-2015学年度为主。各完小由中心小学汇总、填报;九年一贯制学校、完中校应按小学、初中、高中分开填报。

四、注意事项:

1、根据省相关文件要求,有关教师队伍建设的文件材料均提供近三年。

2、以上提供的有关计划、总结等文字材料均需体现单位、日期、单位公章。

3、证书复印件统一使用16开或A4纸规格,复印件正面需签署“按原件复印”,经办人签名后加盖单位印章。

4、1996年发放的教师资格证书页数要注意复印完整。

5、证书复印件以类分开装订(如学历、教师资格等分开),装订时必须附上该类证书的教师名表,名表序号应与教职工花名册的序号相符,证书复印件右上角标明的序号与名表序号相符,名表中应体现相关统计数据,如:大专人数、本科人数,中级人数、高级人数„„。

6、信息技术培训证书复印件装订的名表中应设置序号、姓名、任教年段、学科、职称、信息技术等级等项目。

7、工资表中注明教师序号应与教职工花名册的序号一致。

8、各单位均需按照本说明的要求分项目编制备查材料目录表。乡镇和学校具体的备查材料目录按以上要求的镇级、校级相关材料编制。

惠安县“两项督导”、“基本均衡”(教师队伍建设)项目组

201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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