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热点问题解析九_申论热点问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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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让市场因素调控价格 只有在行业中注入更多市场竞争因素,价格才会因企业竞争自动被维系在合理区间。
月头刚刚被罚、月尾就再度涨价,联合利华“执着”的价格策略备受关注。日前,广州、上海等多个城市部分超市已收到联合利华涨价通知,一些产品价格涨幅在10%左右。而就在本月初,该企业刚因“散布涨价信息”被国家发改委罚款200万元。
随着国内物价指数频频“破5”,市场高通胀预期渐浓,商品价格任何风吹草动都可能牵动老百姓敏感的神经,即便是联合利华向媒体的一句喊话,都可能引发日化产品的抢购潮。为此,中央调控部门从今年3、4月开始,频频约谈方便面、日化企业及各行业协会,直至向联合利华开出200万元罚单,以此表达稳定物价的政策导向,期望通过行政措施抑制新一轮涨价潮流。其间,主管部门关切民生、控制价格的良苦用心,理应充分肯定。
联合利华的“执着”涨价,却让行政罚单的威慑力骤降,也进一步让人思考:在市场经济中,面对日化品企业的合法定价权,如何协调政府的行政干预与市场法则间的关系,如何防止市场价格秩序被扰乱?
市场竞争情况下,企业不敢轻易涨价,即使成本上涨,多数企业也首先会选择内部消化,而不会轻易转嫁给消费者。而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占据市场垄断地位的企业,常会操控价格。随着民族日化品牌接连被国外“巨头”收归囊中,日化产品的市场份额日益集中在少数企业,包括联合利华在内的四大巨头,在中国市场已占据了八成左右的份额。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联合利华洗发类、洗肤类、衣物洗涤类产品,分别占中国内地市场份额的12%、12.6%、15.2%。如此格局下,企业间很容易形成某种默契,共同维护既有的市场优势支配地位。
由此而言,中央调控部门对于价格的监管应该从打击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入手,但也要避免直接介入对具体产品价格的干预。外国市场监管经验也是如此,今年4月,欧盟委员会就对两大日用消费品巨头宝洁和联合利华开出巨额罚单,惩处两巨头协同汉高公司在欧盟的8个国家操纵洗衣粉价格。其中,联合利华被处以1.04亿欧元罚款。
值得强调的是,严厉的行政惩戒对价格调控能够发挥暂时作用,但政策绩效却难以长期延续。只有在行业中注入更多市场竞争因素,价格才会因企业竞争自动被维系在合理区间,而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正在于此。
针对日化产品定价权旁落的局面,处理好类似“涨价问题”,或许应该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政府应积极鼓励民营企业进入,通过培育优质的民族品牌与既有垄断者抗衡;另一方面,当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定期公布业内主要原材料占比及其价格变动等数据,消除厂商假借成本之名行涨价之实的冲动,以此促进市场形成合理的价格预期。
二六醉驾入刑
什么样的情况下必须进行血液检测?“呼气”检测和血液检测两个环节的间隔时间有没必要限定?案件由交通警察向刑警移交该有怎样的标准?5月1日
起,对醉酒驾车违法行为的处罚,已从行政处罚上升到更加严厉的刑事处罚。北京等多地已经出现了“醉驾入刑”的“第一人”。
“醉驾入刑”虽在立法过程中曾有争议,但法律既已通过,则应全国一体遵行,以维护法律的尊严,最为重要的是做到对犯罪嫌疑人的“不枉不纵”;而且,由于刑法是对违法行为最为严厉的处罚手段,或将引起一些犯罪嫌疑人力图通过一切可能的手段“脱罪”,因此,必须通过严谨的程序实现对整个执法过程的控制。从当前各地的执法情况看,警方也比较重视执法程序的问题。比如,为了保证执法公正透明,北京执勤交警装配了小型执法摄像设备。而上海警方则表示,为了确保醉酒驾车案件查处、办理过程的严谨,将进一步交由具有资格的专业机构进行抽血取证,展开鉴定。
但从目前的规定来看,尚缺乏全国统一的执法规程,很多细节尚不明确,可能会产生执法漏洞。
比如,酒驾案件通常是先由交警的行政执法来发现,通过“呼气”检测是否属于酒后驾驶。但“呼气”检测的准确性不如血液检测,现在涉及违法者是否面临刑事处罚的严重问题,这种做不到绝对准确的“呼气”检测结果,能否成为法庭定案的关键证据,还是只能以血液检测结果作为证据?
而什么样的情况下必须进行血液检测,目前并无明确要求,20毫克到80毫克之间的浮动范围极大,究竟多少才具备犯罪“嫌疑”而要进行血液检测,直接影响到违法者的最终处理,交警的这个自由裁量权应予规范。
再如,“呼气”检测和血液检测两个环节的间隔时间问题,对于80毫克这个直接关系“醉”与“非醉”、“罪”与“非罪”的关键界限如何掌控也需明确。如果 “呼气”检测是81毫克或者79毫克,从“呼气”检测到血液检测之间的时间长短,则会直接影响最终的结果,有必要明确两个环节衔接的时间。
交通违法案件中,各种不当力量对执法的干预也是人们担心的问题。“醉驾入刑”规定对于违法行为人的严厉性可能带来对执法更大的干预,同时,由于“醉驾”危害的是不特定人的安全,通常没有具体的被害人,因此外部监督较弱,如何严密执法环节而不给这些力量可乘之机,不放纵违法者也需通过程序完善。此外,查处酒驾中,全程是否必须至少两名执法人员共同执法;整个执法过程是否要全程录音或录像且保证其完整性;案件由交通警察向刑警移交该有怎样的标准等,都需要进一步明确。
醉驾从行政处罚“升格”为刑事处罚,涉及当事人是否犯罪的重大问题,且法律已经实施,应当尽快出台详细的规程,以堵塞可能出现的漏洞,确保法律的公正。
二七个税公平
17日从中国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总局于近日正式下发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
通知要求,不断完善高收入者主要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加强财产转让所得征管,其中包括:完善自然人股东股权(份)转让所得征管、加强房屋转让所得和拍卖所得征管、抓好个人以评估增值的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取得股权(份)等其他形式财产转让所得征管;深化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管;完善生产经营所得征管。
通知还要求,继续加强高收入行业和人群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其中包括:加
强以非劳动所得为主要收入来源人群的征管,例如从事房地产、矿产资源投资、私募基金、信托投资等活动的高收入人群;做好高收入行业工薪所得征管,尤其是各类奖金、补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等激励所得;对纳税人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通过明细申报数据等信息汇总比对;完善数额较大的劳务报酬所得征管;加强高收入外籍个人取得所得的征管。
通知指出,建立健全高收入者应税收入监控体系,加强税务机关内部和外部涉税信息的获取与整合应用,通过各类涉税信息的分析、比对,掌握高收入者经济活动和税源分布特点、收入获取规律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
通知强调,各级税务机关要积极为纳税人提供多渠道、便捷化的申报纳税服务,了解纳税人的涉税诉求,提高咨询回复质量和效率,继续做好为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工作,严格执行为纳税人收入和纳税信息保密的有关规定,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热点解读
应该说,“调高”不是简单的“抽肥补瘦”、“劫富济贫”,更不是“均贫富”,而是要通过税收等手段,使高收入群体的一部分财富交给国家,用于二次分配。当前,要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和政策,加大调节力度,既充分保护人们劳动创业的积极性、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又有效缓解收入差距过大趋势。
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加快垄断行业改革步伐,进一步打破垄断,放宽准入领域,引入竞争。调整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使国家作为国有资本所有者在垄断行业的权益得到保障。完善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政策,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高层管理人员的收入,完善监管办法。
加大税收的调节作用。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降低工薪阶层的税收负担。加强税源监控和税收征管,加大对高收入的调节力度。加强个人收入信息体系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减少税收流失。
积极发展社会慈善事业。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鼓励先富起来的人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建立健全鼓励和引导社会捐赠的相关制度和政策,对公益事业的捐赠款项实行全额税前列支或抵扣。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财富分配中的作用,促进民间自愿捐赠活动,吸纳社会资金帮助困难群体,推动缩小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
坚决打击取缔非法收入。广大群众对收入差距拉大有意见,其实并不是对合理、合法的收入有意见,而主要是对通过违规、违法行为获得巨额财富而造成的收入差距强烈不满,对这些非法收入要坚决取缔和打击。应堵住国企改制、土地出让、矿产开发等领域的漏洞,深入治理商业贿赂。严厉打击走私贩私、偷税漏税、内幕交易、操纵股市、制假售假、骗贷骗汇等经济犯罪活动,切断违法违规收入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