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南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简介_汕头市南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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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南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简介
(公众参与公示稿)
《汕头市南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简称《规划大纲》)已形成送审稿,按有关规定进行公众咨询。现将大纲简介公布,如对《规划大纲》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09年9月10日以前用书面或电子邮件送南澳县国土资源局。
前言
南澳县位于广东省东南部海面,地处闽、粤、台三省海面的交叉点,东距台湾省高雄162海里,北距厦门78海里,南距香港170海里,是广东省唯一的海岛县。南澳县现辖后宅镇、深澳镇、云澳镇三个镇,2007年全县总人口为7.24万人。
南澳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要求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及汕头市人民政府的部署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规划大纲》以“切实保护耕地”为主线,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为手段。主要规划指标与汕头市下达的各项约束性指标衔接,《规划大纲》以2005年为规划基年,规划期为2006—2020年。
一、规划指导思想、编制原则
(一)规划指导思想
规划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以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为主线,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为重点,以合理、高效利用有限土地资源为目的,为实现汕头崛起和全面振兴提供用地保障。
(二)规划编制原则
1、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原则
2、统筹各业、各区域用地原则
3、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4、生态优先原则
5、与相关规划协调原则
二、规划控制主要指标
1、耕地与基本农田
至2010年、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分别为444公顷、443公顷,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77公顷。
2、建设用地
2010年、2020年各项建设用地控制规模2557公顷、2936公顷,与2005年相比,新增加建设用地规模分别为183公顷、562公顷;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分别为1696公顷、2015公顷;规划至2010年建设占用耕地及补充耕地为68公顷。建设占用耕地实现占补平衡,做到规划期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三、严格保护耕地及基本农田
确保至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44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77公顷。必须做到:
(1)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耕地保有量指标分解落实到镇,并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对耕地保护执行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问责;
(2)核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加强与相关规划协调;
(3)严控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禁止一般项目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少占优质耕地,并实现占补平衡;
(4)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制度,确保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专项资金落实,完成占补平衡任务;
(5)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高标准建设现代标准农田;
(6)做好耕地后备资源的调查工作,编制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
(7)严肃查处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及破坏耕地行为。
四、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一)有保有压,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
确保重点交通、能源、环保等基础设施项目、重点工业建设项目、主要民生工程用地。规划期内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严格控制城乡用地规模,优先保障南澳大桥、引韩工程等交通、水利、能源基础设施,城镇保障性住房、教育、医疗和其他民生工程,以及军事、国防的用地需求。
(二)充分挖掘建设用地潜力,提高用地效益。为了充分挖掘南澳县建设用地潜力,改善城镇面貌,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规划期内采取片区统一规划、重点更新的方式,全面推进旧城镇、旧村居、旧厂房(简称“三旧”)的改造,计划至2012年,全县共改造“三旧”用地9公顷。
(三)优化配置城乡用地
通过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促使部分农村居民点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加快中心镇的建设,推动向中心镇的发展。
(四)创新机制,拓展建设用地空间
加强对未利用地和废弃地开发为建设用地的政策引导,因地制宜,促进低丘山坡地、滩涂开发,增加城镇建设用地。
五、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一)交通运输体系工程
规划期内,重点加快南澳跨海大桥的建设,并进一步完善现状路网的改造与整合,做好隆澳至云澳路段、隆云路段的改建工程,构建“一环一横二纵”的公路网络;优化港口布局,引导规模集聚,推进烟墩港、猴鼻尖码头、云澳渔港、后江渔港和布袋澳油气码头的建设,完善南澳港国家一类口岸的建设,构建生态环保、功能完善、快捷发达、极具海岛特色的综合交通运输系统。
(二)能源保障工程
规划期内,重点推进风力发电场的扩容和续建,加快南澳东站和西站两座220千伏变电站和6座110千伏变电站的建设,构筑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
(三)水利建设工程
规划期内,重点推进南澳引韩供水工程、饮用水安全工程和双坑嘴水库的建设,加快风动石水库和青澳水库的改扩建工程。抓好县城防洪工程、深澳海堤工程、云澳海堤工程和全县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建设,争取续建前江海堤,全面完善水利防灾减灾体系。
(四)环保工程
规划期内,重点建设后宅、云澳、青澳、深澳等污水处理厂,控制水体污染,逐步优化南澳
岛生态环境。
六、强化土地利用空间管制
(一)禁止建设区
主要有:南澳海岛国家森林公园核心区、南澳候鸟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南澳南彭列岛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顶园墩水库、果老山水库、云澳水库、青澳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南澳地质灾害危险区等。规划面积为23.39平方公里。
(二)允许建设区
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围的范围,是规划基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主要分布在后宅、云澳、深澳等镇区及青澳湾度假区。规划面积为20.15平方公里。
(三)限制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与禁止建设区以外的土地,主要分布于适度发展区域和农业发展区域。规划面积为67.68平方公里。
七、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一)严格保护基础生态用地
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的保护,严格控制滩涂、裸土地等未利用地的开发利用,积极培育人工林地,防止流域性土地生态破坏,预期到2020年全县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耕地、园地、林地、水库水面、河流等地类的总面积约为75.98平方公里。
(二)构建“一轴两带三区”的土地利用生态格局
加大沿西黄路及后青公路,由黄花山金交椅至果老山雄镇关的生态环境建设力度,建立一道位于海岛中部东西向的生态功能轴;严格近海海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加强沿海防护林的营造,构建海岛南侧与海岛东侧的两条海滨生态带;重点加强黄花山、果老山和东部金山等三个生态保育区的保护,逐步营造“山青、水绿、乡美、海蓝”的良好生态环境,构建环境优美的生态岛。
(三)因势利导发挥土地生态功能
坚持“以绿色产品加工推动第一产业,以风力发电发展带动第二产业,以生态旅游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方针,优化产业结构。
加强农田生态建设,鼓励运用生物防治技术,增施有机肥,防止农业面源污染,努力构建适应现代化要求的可持续利用的农田生态系统。
以生态公益林建设为主体,建设良好的森林生态系统。
(四)积极积极推进土地生态环境整治
积极推进黄花山森林公园、南澳候鸟自然保护区、南澳南彭列岛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等的保护与建设。科学做好青澳湾旅游度假区、风景名胜区的规划,适当建设旅游配套设施,合理发展生态旅游业。
积极推进后宅、云澳、青澳、深澳等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的建设,综合整治土壤环境,加强全县污染土地的治理,增强土地的生态功能。
支持封山育林、育草,鼓励荒坡地植树造林种草,提高区域水土涵养能力,加强对全县水土流失重点区域的综合治理,维持生态平衡。
严格控制排海污染物总量,保护好海岸带的原生生境,科学对海水增养殖水域滩涂进行规划,全面推行海水生态养殖模式,重点加强对青澳湾水污染的控制,有效保护近海生态环境。
八、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树立土地利用规划的权威性,保持规划的稳定性。
(二)完善规划实施的管理制度,加强规划执法力度。
(三)运用经济手段,促进规划有效实施。
(四)运用现代科技技术,提高规划管理水平。
(五)加强规划宣传教育和公众参与,促使全社会重视土地利用规划,自觉执行规划。
南澳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