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中央大学学生出国研修奖助要点必备学习_出国个人研修学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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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式论文、报告写作技巧
编者按:美式教育的特点即是课程内容强调学生参与及创新运用,因此,报告便成了常见的考核学生学习成果的方式,比如实验报告、学期报告、专题报告、研究报告及论文(含毕业论文)等。研究生presentation 及 seminar 的机会更是占很大的比重,有些甚至占学期成绩很大比例。如何完成报告、论文同时得到良好的成绩,是本文提供给有志留学的有心人参考的目的。
美国大学生由於自小已养成自动寻找答案习惯,在启发式的教育环境下,写报告、论文对他们来说比较不陌生,虽然专业知识上美国学生不见得比外籍学生强,但是表达能力由於自小培养,加上英语能力的优势,常比外籍学生在报告、论文方面有较隹的利基。反之中国学生比较缺乏报告写作的训练,因此如果在留学过程中无法适应美式教育会比较辛苦,其实论文、报告的写作要领其实不难,只要把握技巧就可水到渠成。
通常论文由篇首(Preliminaries),本文(Texts)以及参考资料(References)三部分构成;而这三大部分各自内容如下:
(一)篇首:
封面(Title)
序言(Preface)
谢词(Acknowledge)
提要(Summary)
目录(Tables and Appendixes)
(二)本文:
引言(Introduction)
主体,含篇(Part)、章(Chapter)、节(Section)、以及注释(Footnotes)
(三)参考资料:
参考书目(References or Bibliography)
附录资料(Appendix)。
进行论文或报告写作之前,先要确定想要表达的主题,主题确定后,将其具体表达,即为题目。题目可以提供研究者:
一.研究的方向
二.研究的范围
三.资料搜集的范围
四.预期研究成果
通常在确定题目之後就开始找资料从事研究,建议在找资料之前最好去问教授有哪些参考资料来源可供参考引用。构思为确定写作大纲或 Proposal 的先前步骤,大纲是论文、报告的骨干,Proposal 是研究的架构、流程及范围的说明书。如何构思大纲或Proposal为论文、报告写作前的必要准备工作。好的论文或研究报告,要基于在完整、详实的资料上,而参考资料除了和教授商借之外,最主要的来源就是图书馆了,一般参考资料来源可分成教科书或手册、政府机构的报告、科技或商业方面的杂志,及会议性质的资料。此外现代的电脑资料库也可帮助收集资料,在国外可利用学校的电脑连线资料库寻找自己需要的资料。当一切准备就绪,即可开始着手写报告,一般报告还分大报告如期末、专题等报告,及小报告如 Seminar 式的报告。
就算是小报告,也至少应含
(一)TITLE PAGES :包含主题名称、作者、日期
(二)Summary: 即主要的结论
(三)Introduction:包括理论背景及内容
(四)Technical Sections:是论文的主体,为最重要的部份应再细分为 几个片断。
(五)Conclusions:即扼要的结论
(六)Appendixes:复杂公式的导引及叁考资料和电脑程式的报表可附加在 此项
美式报告的撰写通常要打字,两行式,行间若有未拼完的字要以音节来连接。写报告通常需要用到电脑,如有计算数字统计图表的需求,也常会用到程式软体如PASCAL、LOTUS,统计分析软体如SAS,也是不可或缺的,电脑绘图在今日已成为工商界及学术界的重要工具,文书处理更是最基本的要求,因此Word for Window、Powerpoint、Excel便成了颇受欢迎的工具。此外在英文语法、文法上的润饰与修改,如能请老美帮忙会比较好。
论文、报告完成后有时会需要做解说(Presentation),用英文来讲演对中国人来说算是一大挑战,通常课堂讲演时间为十五分钟到三十分钟,若是论文囗试则至少一小时。投影机及麦克风的使用对讲演的效果有很大帮助,正式讲演前多预习几次,时间宜控制适中,上台时忌讳低头拿着报告照念,需留意听众的反应,切中主题,避免太多数字的导引。
國立中央大學學生出國研修獎助要點
95年12月18日第457次行政會議通過
97年3月17日第479次行政會議通過 第一條(宗旨)
國立中央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推動國際化學習及擴大學生視野,鼓勵並獎助學生出國進修,特定訂本要點。
第二條(經費來源)
本獎助之經費來源如下:
(一)政府其他補助款。
(二)校務基金自籌款。
(三)財團法人、企業、團體、個人等之捐贈款。
第三條(申請資格)
具下列各款資格者,得申請本獎助:
(一)本校大學部或研究所學生。
(二)在校成績優良並經就讀系所或院推薦者。大學部學生已修業年度之學業平均成績須
達七十分以上;研究生已修業年度之學業平均成績須達八十分以上。
(三)符合欲申請之國外合作協議學校或本校教授推薦之知名國外大學之申請條件者。
(四)各項申請人均須具備欲申請學校所在國語言或英語能力。(電腦托福CBT213分或
新托福IBT80分以上;或參與其他得證明語言能力之考試且成績等級相當於托福213分或80分以上者)。
第四條(獎助之出國研修種類及限制)
一、本獎助以獎助赴國外與本校簽訂合作協議之學校或本校教授推薦之國外知名大學(不含香港、澳門、大陸地區)進修研習或攻讀學位者為限。
二、本獎助研修種類如下:
(一)經甄選錄取,至國外學校短期進修研習,修習規定學分之交換生。
(二)經甄選錄取,至國外學校修習雙聯學位之雙學位留學生。
(三)經甄選錄取,至國外短期進修研究之碩、博士生。
第五條(獎助項目)
一、本獎助項目如下:
(一)出國期間之健康保險費用:每名學生以補助新台幣一萬五千元為上限。
(二)經濟艙來回機票:每名學生以補助新台幣三萬八千元為上限。
(三)全班排名前百分之十五者,可另獲每月至多新台幣二萬五千元之生活補助。
二、前項補助項目及補助數額由審查委員會參酌申請者之相關條件後核定之。
第六條(獎助總名額、補助種類之優先順序、補助項目及數額之酌定)
各該年度之獎助總名額、補助研修種類之優先順序、補助項目及數額,依當年預算情形
由審查委員會酌訂之。
第七條(申請及審查方式)
一、申請者應檢具下列文件,向研究發展處國際事務組提出申請;文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一)獎助學金申請書表。
(二)已修業年度之學業成績單(須含全班排名)。
(三)系所推薦函。
(四)中、英(或法或欲前往國家之語言)文自傳。
(五)家長同意書。
(六)推薦函二封(應由指導教授及系所主管分別出具)。
(七)學習計畫書。
(八)其他得表徵個人優長且與學習計畫相關之能力證明或個人作品。
(九)英語能力證明。
二、前項之申請案件經各系所或院推薦後,由研發長召集審查委員會審查之;審查委員由研發長、教務長、學務長及各院院長組成。審查方式採書面審查之,但得視需要邀請申請者面談。
第八條(獎學金補助期間及其義務)
一、申請人已獲頒其他校內獎學金者,審查委員得視狀況酌減本獎助之獎助項目或數額。
二、申請人休、退學或違反相關校規者,應終止其受領本補助之權利,其已受取獎助學
金者,應全數追繳其獎助款。
第九條(其他相關事宜)
一、獲得本獎助之學生,出國期間之學業、學籍及兵役等相關事宜,依本校學則及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辦理。
二、獲本獎助之學生,歸國後應檢具於國外大學選修之學分、課程之學分證明與成績,經所屬之系所或院認可後,送教務處註冊組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認。
三、審核通過赴姐妹校或本校教授推薦之國外知名大學進修者,研修期間,需修得語言課程及專業課程至少二門,其中至少一門需為專業課程,且成績評等B以上,始可獲得此獎助學金。
四、獲得本獎助者,於取得姐妹校或本校教授推薦之國外知名大學入學許可後,須自行完成出國相關手續。
五、獲得生活補助之獎助者,須於出國前檢具國外大學入學許可影本及簽證影本,送研發處國際事務組辦理生活補助金之請款。
第十條(核定實施)
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