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大解放_解放大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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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大解放,促进大发展”大讨论
心得体会
湖北武当律师事务所陈燕卿 思想大解放就是摆脱人的思想束缚,给思想松绑,让人们能无条条框框地自由思考、充分想象,解放思想是律师事业发展的法宝。只有率先思想大解放,才能促进思维的创新,促进工作方式方法的变革,真正推动工作发展。思想解放对律师界是一个永恒的主题,没有思想的解放,就没有律师事业的发展。律师事业发展的过程,就是不断解放思想的过程。市场经济需要中国律师业探索新的改革出路。律师行业存在的一些问题:
每一名律师都深刻地知道,目前的律师事务所不管是合作形式的,还是合伙形式,不管是小型律师事务所,还是具有一定规模的律师事务所,从严格意义上讲,律师事务所只是一个松散的联合体。部分律师事务所之间及律师之间为招揽业务不择手段,竞相压价,互相贬损的现象屡见不鲜。律师业中存在的不正当竞争现象,必须加以纠正。也许在今天只是个别现象,但如果任其发展,将会形成恶性循环,会影响到整个社会对律师业和律师形象的认知,个别现象会使整个社会低看律师业,会给律师业的发展设置障碍。对存在问题一些对策:
一、在内部管理方面
提成制和承包制为律师行业做出了卓越的发展,但是与法律市场不再匹配。公司化运作首先是人力资源的统一管理,由律师事务所全员授薪,其次是业务资源的统一管理。律师事务所有统一的管理,案
源不再属于个人,而是属于事务所。事务所对人员有充分的管理权和调动权,实行专业化的分工,划分专业领域分配律师。培养专家型律师,塑造优秀的法律服务团队。根据案例随时组建团队,实现客户的法律,赢得客户的满意度。
规范化管理,由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管理,主任不再是作业人员,而是管理人员。整合律师事务所各项资源,制订一整套制度,使得律师在制度下得到约束,使得在客户的承诺和保障下,得到更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公司化律师事务所,与企业一样,以人才、专业为本,以客户利益为导向,有着律师事务所品牌专业,有着强大法律服务团队,他们因为与世界较高的匹配度,代表着律师行业未来得发展方向。律所要大胆聘用以经理为职业、以行政管理为专业、以公司化运作为目标和具备一定法律知识的职业经理人。因为他们视野开拓,思维活跃,能够跳出法律的“小圈圈”,发现律所文化和管理制度上的先天不足和后天失调。中国的律所为什么做不大、做不强?为什么一哄而上,为什么一哄而散,为什么一哄而乱?说到底,是缺乏管理、不会管理、不愿管理、不能管理,导致律所成了“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兵”,律所往往成了律师的职业跳板,而不是事业平台。
所以,在管理上,律所的合伙人、负责人和管委会成员,必须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加强学习、科学管理,适当放权、学会授权,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充分利用律所的专业优势、团队优势和品牌优势,形成梯队,上下同欲,“各负其职,各尽其责”,形成一股合力,一种向心力,一种凝聚力,真正做到科学管理、规范运作、抱团
取暖、互利共赢。
律所在人才培养上要建立长期的目标,形成完善的培养制度,树立“制度第一”、“人才第一”的理念,让制度去管理人,让制度去引导人,让制度去激励人,让制度去监督人,让科学的制度和优秀的人才发挥出最大的潜能,为我所用,为我所控。
律所在资金上要敢投入、快投入、会投入、能投入,律所要想健康发展、持续经营,没有资金或舍不得投入资金是不行的。比如,律所人才培养、业务拓展、关系维护、经验推广、品牌经营和营销管理等,资金就是动力,资金就是实力,资金就是保障。所以,律所负责人必须用好钱、用对钱,让钱生钱,让利滚利。
二、在业务方面
律所业务包括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对于诉讼业务,无论是大业务还是小业务,我们一定要做精、做细、做实;对于非诉讼业务,我们要重点开拓,不断开拓,在业务拓展领域进行合作、共享、互利。以诉讼业务为主的律所,不妨开拓一下非诉讼业务;主要为个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律所,不妨对企业进行法律需求的刺激和“勾引”;以非诉讼业务为主的律所,不妨开展诉讼业务的探讨、总结和交流,以不变应万变。
律所要充分发挥自己的地域优势、专业优势和团队优势,强强联合、资源共享、走向卓越,为客户提供物超所值、货真价实的服务,把律师职业当成事业去做,当客户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去琢磨,做到精雕细刻、精益求精。
三、在案件服务方面
服务流程化(或流水线化),律所经过对大量相同或类似业务的代理、辩护,进行归纳、总结,然后分门别类、予以量化、细化,在处理大量或大额的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时候,可以流程化,既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省了人力物力,又获得了丰厚的回报,保证了办案质量,所以,流程化管理将是未来精品所、规模所处理大量相同或类似业务的不二选择。
服务专业化,律师必须有自己精通或擅长的专业和领域,不能一辈子做“万金油”律师。做专家型律师,就需要律师根据自己的专业定位和案源多寡,进行科学的职业规划,在处理了大量相同或类似业务时,用心思考、不断总结,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案模式,对承办的业务做到“专心、专业和专一”,把自己打造成专家型律师、大牌律师。
服务人性化,不要以为所有的客户都对法律知识一无所知,不可否认,有的客户在某一个法律领域掌握的法律知识甚至比我们还专业,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完善知识结构、积累办案经验、提高执业技能。俗话说:“艺高人胆大”,无论我们面对的是大客户还是小客户,无论我们面对难缠的客户还是“听话”的客户,我们必须以我们的专业知识取胜,必须以我们人格魅力取胜,必须以我们人性化的法律服务取胜,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一切为了客户,以我们人性化的法律服务拉近与客户的距离,获得客户的信赖,赢得良好的口碑,树立诚信的品牌。
服务增值化,律师作为法律服务工作者,是法律服务供应商和服务商,兜售的是自己的法律知识、办案经验和人格魅力。我们必须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或延伸服务),提供物超所值的法律服务,让客户离不开我们,成为他们终身的法律顾问。提供增值服务,需要我们树立服务意识,“客户至上,服务第一”,和客户心连心,通过我们真真切切的行动,为客户调处纠纷、规避风险、建章立制、增加利润。不断发展新客户、大客户,为律师和律所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增加经济收入,树立服务目标;让老客户成为我们免费的推销员,用他们的嘴为我们做广告。
结束语
从目前律师业的社会地位和行业贡献来看,我国律师业远未达到其它国家和地区律师行业的影响力,作为现代服务业的一种产业,与其他服务业的发展存在明显差距,作用体现与产业本身拉动作用不相适应。此外,由于官本位、权力本位的思想仍很严重,加之我国律师业尚处于成长期,律师的声音还很微弱,社会上普遍对律师只是羡慕而不是尊敬,律师的政治地位虽然有所提升,但仍然比较低下,在参与法治建设、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中的功效大打折扣。可以相信和预见,随着业内人士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律师业问题的关注,随着律师业政策的制定和完善,随着律师业微观操作模式的不断优化,我国律师业一定能够不断解决自身发展中碰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走向光明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