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律师实务复习题_律师实务复习题与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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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律师实务复习题
★名词解释:
法律顾问是指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为进行正当经营,提高管理水平,增加社会和经济效益,维护合法利益,而聘任的以其知识和技能提供服务的律师所进行的专业活动。律师见证是律师应当事人请求,以律师及其工作机构的名义,就本人眼见或亲自审查的法律行为利法律事件,出具文书,证明其真实性、合法性的业务活动。
辩护权就是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依据事实和法律,针对指控、起诉进行辩解、辩驳,以维护他的诉讼权利和合法利益的一项权利。
法律咨询是指专业咨询部门,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群众提出的有关法律事务的询问,作出解释或说明,提出建议和提供解决方案的一种业务活动。
代书就是律师以委托人的名义,根据事实,依照法律,反映委托人的合法意志,代替委托人书写法律行为文书的创造性的业务活动。
律师法律责任—— 律师法律责任是律师执业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或委托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
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诉诸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对该行政争议进行受理、审理、裁判以及执行裁判的司法活动的总和。
诉前禁令—— 诉前禁令是为及时制止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的侵权行为,由当事人申请法院发布的一种禁止对方当事人从事某种行为的强制命令。律师代行上诉权:律师代行上诉讼权是指律师参加诉讼活动,在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法院的一审裁判时,经当事人同意或授权,可以代行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的权利。
法律援助:对某些经济困难的贫困者或者残疾人、弱者等需要法律帮助的人,国家对其减免诉讼费用,或者为其提供必要法律帮助,从而维护其合法权益,实现司法公正的司法救济保障制度。
律师实务:指律师为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所提供的法律服务,以及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所进行的执业活动。
律师辩护:指律师依法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指定,根据事实和法律反驳控诉,提出证明犯罪嫌疑、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诉讼活动。
★填空题:
1.律师法所称的律师,是指取得律师___执业证书___,为社会提供___法律服务__的执业人员。
2.律师执业不受_____地域_____限制。
3.合伙制律师事务所,__合伙人 __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___无限责任___和___连带责任__。
4.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__国家秘密__和当事人的__商业秘密_,不得泄露当事人的_隐私_。
5.冒充律师从事法律服务的,由__公安机关 _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__五千_元以下罚款、___十五__日以下拘留。
6.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可以_自己__聘请,也可以由其__亲属__代为聘请。除涉及__国家秘密__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侦查机关批准。
二、判断正误(判断下列各题内容是否正确,正确的在题后括号内打√,错误的打×,每小题2分,共10分)1.只要取得律师资格,公民就可以以律师身份执业。(×)
2.律师既可以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
3.律师应聘担任法律顾问,与聘方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契约关系。(√)4.曾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5.《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1、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机构,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
2、侦查阶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应派员在场。(√)
3、律师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批准,也不必通知任何机关。
(×)
4、马某因犯故意杀人罪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马某本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这种情况下,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
5、从性质上分析,律师的赔偿责任是一种合同责任。
(×)
6、申请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的律师事务所必须有执业律师20人以上、其中熟练运用外国语工作的不少于3人。
(×)
7、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委托律师协会对律师、律师事务所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
8、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可以委托律师以辩护人身份介入侦查阶段。
(×)
9、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我国二审法院审理上诉的民事案件,应以书面审理为原则。
(√)
10、曾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法院、检察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1、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适用于律师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过程中的全部行为。
(√)
2、为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是律师的义务,也是律师执业纪律的要求。
(×)
3、律师私自收费的予以停止执业十二个月或取消律师资格的处分。
(√)
4、在一起经济纠纷中,赵律师代理原告。由于某种原因,在诉讼过程中赵律师与原告依法解除了委托合同。本案被告遂聘请赵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原告对此提出异议,认为赵律师的做法违反了律师执业纪律。被告则认为赵律师接受委托是在原告依法解除委托合同后,并未违背律师执业纪律。被告的意见是不正确的。
(×)
5、孙律师的弟弟是法院审判员,每当其承办案件时,总是向当事人推荐其哥孙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孙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方当事人从未提出过异议,也没有发现孙律师有其他违法行为。但律师事务所主任认为孙律师的做法违反了律师执业纪律,应当予以处分。律师事务所主任的看法符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定。
(√)
6、律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7、只要经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公民就可经律师身份执业。(×
8、国家机关的现职工作人员只要取得律师资格,可经兼任执业律师。
(√)
9、律师事务所对其设立的分所的债务承担责任。
(√)
10、律师必须加入的在地的地方律师协会。
★简答题:
1. 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应当提交哪些文件?(1)申请书;(2)律师资格证明;(3)申请人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材料。(4)申请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2、浙江省的省会城市杭州市设立了律师协会,则杭州市的杨律师应为 ABC。
A.杭州市律师协会会员 B.浙江省律师协会会员C.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D.可以不参加律师协会
3、下列证据中,属于直接证据的是C。
A.王某,执业律师B.陈某,当事人的父亲C.朱某,由某市妇联推荐D.丛某,经法院许可的公民
9、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律师在侦查阶段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是C。A.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B.为犯罪嫌疑人代理申诉、控告
2. 律师代理有什么特征?(1)A.韩某杀人案,证明被告人到过
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案发现场的证人证言B.马某盗窃(2)在受托的权限范围内独立地进行活动。(3)实施的法律行为,应能产生民事权利和义务,即具有法律的意义。(4)进行代理活动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被代理人承担。3. 什么是辩护律师的工作原则?(1)辩护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2)不得轻易拒绝为被告人辩护,而应积极地去维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3)在同检察、审判机关分工的基础上,同他们相互制约。★论述题
什么是律师制度?它包含哪几方面的内容?律师制度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律师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进行业务活动的原则和任务,方式和内容,权利和义务,以及律师机构的组织原则和管理体制,以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法制与发扬民主,而实行的一项法律制度。它包含以下儿方面内容:1.是一项法律制度,把它等同于司法制度的观点是不科学的。2.以国家法律的确认为其存在的前提,是依法律规定而建立起来的一项法律制度。3.主要是规范律师进行业务活动,向社会提供法芹服务等方面内容的法律制度。4.律师业务的直接目的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多项选择题:
1、关于我国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DA.犯罪嫌疑人应当如实回答侦查人员的提问,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 B.自诉人对其控诉承担提供证据予以证明的责任C.律师进行无罪辩护时必须承担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成立的责任D.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中,检察机关应当证明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这一事实的存在案,被害人陈某关于犯罪给自己造成物质损害的陈述C.高某放火案,表明大火系因电器短路引起的录像D.吴某投毒案,证明被告人指纹与现场提取的指纹同一的鉴定结论
4、司法行政机关在对律师、律师事务所拟作出ABD处罚决定前,应告知其在3日内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A.责任停业B.吊销执业证书C.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款D.对机构处以2万元以上罚款
5、下列犯罪嫌疑人中,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的是 ABC。A.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吴某,患癌症晚期
B.故意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徐某,可能被罚处拘役
C.放火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怀孕五个月
D.投毒案犯罪嫌疑人胡某,有立功表现
6、在我国,狭义的法律援助的实施主体可以是BC。
A.人民法院B.公证员C.律师D.社会志愿者
7、某个体经营户不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罚款处罚,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中 AD。
A.原告是该个体经营户B.被告是工商部门执法人员C.原告是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D.被告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8、下列人员中,可以被委托为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是 ABCD。
2C.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D.为被逮捕的人申请取保候审
10、我国目前受理涉外仲裁案件的机构主要有 BCD。
A.中国海洋仲裁委员会B.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上海仲裁委员会D.北京仲裁委员会
1、古罗马的C制度被认为是世界各国律师制度的起源。
A.雄辩家B.讼师 C.保护人 D.辩护士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于D通过。A.1995年1月15日B.1995年5月15日C.1996年9月15日D.1996年10月15日
3、赵律师因酒后驾车撞死一名妇女,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这种情况下B。
A.赵的律师执业证书因此吊销
B.赵的律师执业证书不能因此吊销
C.赵的律师执业证书如被吊销,以后也不能再申请颁发
D.赵的律师执业证书如被吊销,五年后可以再申请颁发
4、下列各项中,属于律师非诉讼业务的是AB。A.担任法律顾问B.参加调解和仲裁活动C.担任辩护人 D.申请取保候审
5、根据我国《律师法》相关规定,律师协会履行的职责包括 ABC。A.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B.组织律师培训
C.调解执业活动中的纠纷D.制定律师法律、法规
6、法律援助制度产生后,经历了发展阶段依时间先后顺序可表示为A。A.慈善事业——个人权利
——国家福利 B.个人权利——国家福利——慈善事业C.国家福利——个人权利——慈善事业 D.国家福利——慈善事业——个人权利
7、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的法定情形是ABC。A.委托事项违法B.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 C.委托人隐瞒事实D.委托人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8、下列各项中,原告一方可以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刑事案件是 ACD。A.重婚案 B.故意伤害案
C.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D.侵犯知识产权案
9、律师在参与各类谈判的过程中,其谈判技巧主要包括ABC。
A.倾听技巧B.引诱技巧C.让步技巧 D.沉默技巧
10、我国《律师法》规定的对律师事务所的惩戒措施有 BCD。A.警告 B.责令改正C.没收违法所得D.吊销执业证书★
1、简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包括:(1)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公民;(2)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法人或其他组织;(3)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4)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5)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简述申请再审须符合的情形有哪些?
申请再审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3)原判决、裁定适用的法律确有错误;(4)法律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审判;(5)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等。
简述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主要权利。(1)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人身权利不受侵犯;(2)收集与案件有关
材料及查阅案卷权;(3)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权;(4)调查取证权;(5)拒绝辩护或代理权;(6)有得到适时通知的权利;(7)律师在庭审中享有的发问、质证、提出新的证据、辩论等权利;(8)获取案件各种法律文件副本的权利。
简述刑事自诉案件包括哪类?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应当允许被委托的辩护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法文书、技术性鉴定结论。调查、收集证据。辩护律师经证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向他们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收集、调取证据。提出辩护意见。代理申诉。对于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可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7日内委托辩护律师代为申诉。
简述律师执业的限制。根据我国《律师法》的规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领律师执业证书:具有律师资格;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品行良好。
简述律师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律师的非诉讼业务范围包括: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律师参加仲裁;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诉讼外调解;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办理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分析题:
案例:李虎与张兰于1990年结婚,婚后生一女孩。
答:应作出如下裁定:
一、撤销一审判决;
二、驳回李虎的起诉。因张兰分娩丁足一年,一审判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六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规定,故中级人民法院应依据以上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6条第(六)项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间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作出以上裁定。
1、钟某为儿子购买奶粉。作为钟某的代理律师,可以提出以下建议:(1)
向工商管理机关举报,要求工商管理
机关查处并裁决此纠纷;(2)向出售该奶粉的商场索赔,或向生产该奶粉的厂家索赔。(3)直接提起诉讼,要求商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
2、陈某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想起诉另一家公司,娱乐。试分析。陈律师的以下做法是错误的:(1)陈律师告诉高某,法院院长是他的战友,关系不错。利用与法院的关系来招揽业务,违背了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的规定。(2)许诺愿将代理费的8%作为“案件介绍费”付给高某,属于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禁止的采用给予客户或介绍人提取“案件介绍费”的方式承揽业务的不正当竞争手段。(3)陈律师提出请法官吃饭和娱乐,违反了律师执业纪律。(4)陈律师告诉高某,章律师徒有虚名,事实上是个不学无术的骗子,不如让他自己来代理诉讼。属于以诋毁其他律师的方式来争揽业务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3、季某某刑事诉讼案件判决下达后,“上诉不加刑”原则
沈律师的说法不正确。理由如下:(1)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称为“上诉不加刑原则”。(2)但是,刑事诉讼法同时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本案中,由于检察院提出抗诉,因此二审判决仍然有可能对季某加重刑罚。
4、李某出生于1988年6月12日,2005年跟随舅舅外出打工。西湖边睡觉,李某投案自首。
作为李某的辩护律师,可从以下方面提出辩护意见:(1)李某作案时年纪未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2)本案中受害人自己也有过错,据此可减轻李某的部分责任;(3)李某事后有自首表现,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1、某当事人因涉嫌杀人被逮捕,律师会见时,该当事人向律师咨询,如果一审判决死刑,可否上诉。律师答,可以上诉,因为我国刑事案件一律实行两审终审。该律师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不正确。理由:我国刑事诉讼案件一般情况下实行二审终审制,但最高院作为一审法院的案件,只能是一审终审。
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
2、某刑事案件中,证人是一名年纪为13周岁初一的学生,案发当时在现场看见犯罪嫌疑人丢弃凶器,被害人的代理律师提请证人出庭,审判长以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或年幼的人均都不能作证人为由,不予准许。请问,审判长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不正确。理由: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或年幼的人并非都不能作证人,他们可以对与自身健康、精神和智力状况相适应的事件作证。本案中,初一学生虽未成年,但对其亲眼看见嫌疑人丢弃凶器一事,仍可作证。
3、梁某,男,1983年10月2日出生。1997年10月3日,梁某在一酒家门口见一醉汉被众人围观,便上前自称是醉汉的表弟,用三轮车将其拉至僻静处,趁醉汉还在酣睡中,将其装有10万元巨款的密码箱拿走,梁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你认为这一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不正确。梁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理由: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属于相对副刑事责任时期,在此期间只有杀人、抢劫、绑架等犯罪的才承担刑事责任;本案梁某所犯重大盗窃不属于刑法规定的相对刑事责任年龄应承担的范围,故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5、文某,男,24岁,某厂青工。1992年7月4日。
不正确,文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但属于强奸罪的预备而不是未遂。理由:是否“已着手实施犯罪”是犯罪预备和未遂的关键区别。所谓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必须实际接触或者接近犯罪对象,行为已对犯罪的直接客体造成了直接威胁;本案中,文某尚不知犯罪对象在何处,故其行为应认为处于预备状态。
[案情] 2003年10月8日,某职业专科学校学生公园,一捆人民币(计5000元)甩出包外。
答:沈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他趁金某昏迷时,将万元巨款装进自己的旅行袋内是秘密窃取行为,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
作为辩护律师,应从以下方面为沈某辩护:
(1)被告人沈某犯罪时未满18岁,应从轻或减轻处罚,《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2)沈某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后自动投
对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沈某事发后害怕受到制裁,主动投案自首,并交出8000元存折,要求将2000元退赔,未造成大的损失,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试述刑事诉讼律师辩护与被指控人权利保障之间的关系。
辩护权是被指控人应享有的基本权利,维护和帮助被指控人行使其应有的辩护权,是维护人类社会最基本的人权。
在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方面,律师辩护具有不可比拟的优越性,律师辩护是刑事辩护的核心力量。律师辩护的优越性主要表现在:(1)律师有着其他非律师辩护人不可比拟的专业素养。律师是取得执业证书并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专业人士,不仅掌握较为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而且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对证据的审查判断、案件事实的认定、法律的适用及定罪量刑的法定尺度都有很好的把握,能够找准辩护中的关键问题,切实可行的实施辩护策略。
(2)律师享有较为广泛的诉讼权利。法律赋予了辩护律师较之其他辩护人更多的诉讼权利,如《刑事诉讼法》中规定辩护律师可查阅、摘抄、复制案卷及与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要行使上述权利,则须经检察院或法院同意。(3)律师辩护有更为充分的法律保障。我国《律师法》规定,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其辩论权和辩护权受到法律的保障。(4)律师有自己的组织和纪律约束。律师执业活动要有特定的组织,即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辩护人,要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受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支持,能够利用集体智慧,有效地完成辩护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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