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圈规划的初步探讨_都市圈规划进展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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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圈规划的初步探讨(上)

2003-11-24

——以江苏都市圈规划实践为例

摘要: 以国内率先完成的江苏都市圈规划为基础,结合国内外相关动态,提出中国都市圈的特征和概念、都市圈构建和规划实质、都市圈规划定位、意义、作用与指导思想;都市圈规划的重点、内容、行政法律保障等基本架构;同时,对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也予点题。全文突出表明中国都市圈及其规划的创新潜值。

ABSTRACT: Based on the planning practice of metropolitan coordinating regions(MCR)in Jiangsu Province, which has taken the lead in completing the planning in China, this paper suggests on the features, concept, establishment of MCR in relation to relevant attitudes at home and abroad.It also sets out the eence, positioning, magnificence, function and guiding ideology of the planning for MCR together with the basic framework of the emphasis, contents, administrative and legal safeguard of the planning.In the meantime, it points out the problems that need further study.The purpose of this paper is to demonstrate the renovation potential of MCR in China and its planning.关键词:都市圈;规划;江苏

KEYWORDS:metropolitan coordinating region(MCR);planning;Jiangsu

2000年7月,江苏省第三次城市工作会议做出了建设南京、徐州和苏锡常三个都市圈的战略决策,会议提出跨越行政区划界限,以经济分工与协作为基础,以交通为纽带,形成以特大城市为中心的都市圈,通过强化南京、苏锡常、徐州三个都市圈的功能,更好地带动全省城镇的快速发展。

早在1999年上半年,《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编制过程中首次提出在全省构建三大都市圈的设想:根据城镇发展规律、城市化不同阶段要求、现代城镇空间演化趋势和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需要,全省构建南京都市圈、徐州都市圈和苏锡常都市圈,主导城乡空间结构调整、指导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生产要素流动集聚,促进区域共同发展。2002年初,国务院对《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做出批复,明确指出:“全省城镇发展要以南京、徐州和苏锡常三个都市圈为战略重点,逐步使人口和产业向各级城镇合理集聚。力争到2020年,初步形成各类城镇布局合理、功能明确、结构完善、发展协调的城镇体系。”

2001和2002年,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在省建设厅主持下,省有关部门、规划单位和相关城市联合编制了苏锡常、南京和徐州都市圈规划,并于2002年分别经省政府批准实施。这是我国率先由省级政府批准实施的都市圈规划,在国内引起很大反响。规划编制过程中和规划出台后,三大都市圈城市间的联系和合作、区域性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协调引起了广泛重视。目前一些重要的联合发展政策措施和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开始启动,如苏锡常区域供水规划和绿化规划已经制定并经省政府批准实施,在集约利用资源、资金和改善生态环境等

各方面取得良好的综合效益;都市圈内部轨道交通也引起高度重视,苏锡常都市圈轨道交通列入省政府工作,有关部门已开始启动这一项目的研究和规划。

回顾和展望江苏都市圈规划的实践,结合国内外相关动态,笔者就都市圈及其规划的若干问题进行如下初步探讨。都市圈与都市圈规划的本质

在江苏提出三大都市圈前,国内外对都市圈有相近的概念。基于城市人口统计的需要,美国最早使用了“Metropolitan Area”(大都市区)这一概念。1950年,法国地理学家戈特曼(Jean Gottmann)提出Megalopolis(大都市圈,又译大都市连绵带、大城市带)概念,其在研究中指出中国的长江三角洲沪宁杭地区是世界上六大城市带之一。日本行政管理厅定义的“都市圈”是:以一日为周期,可以接受城市某一方面功能服务的地域范围,中心城市人口规模须在10万人以上;后又提出“大都市圈”概念,规定:以中心城市为中央指定市,或人口规模在100万人以上,并且邻近有50万人以上的城市,外围地区到中心城市的通勤人口不低于本身人口的15%,大都市圈与圈外的货物运输量不得超过总运输量的25%。1996年我国经济学家王建提出在我国建立九大都市经济圈(Megalopolis)。对于中国的都市区,周一星认为是由中心市(城市实体地域内非农人口在20万人以上)和外围非农化水平较高,与中心市存在着密切社会经济联系的邻接地区两部分组成的城市地域。姚士谋也提出中国城市群(Urban Agglomerations)的概念,认为城市群是指在特定的地域范围内具有相当数量的不同性质、类型和等级规模的城市,在一定的自然环境条件下,以一个或两个超大或特大城市作为地区经济中心,共同构成的一个相对完整的城市“集合体”。孙一飞提出的城镇密集区概念指两个或两个以上30万人口以上的中心城市以及与中心城市相联的连片城市化地区。

就国内而言,上述都市圈、都市区、城市群、城镇密集区等城镇空间类型概念提出的出发点不一,但均较侧重理论研究,明显缺乏实践、特别是法定规划制定和实施的支撑。因此,目前对都市圈本质的认识分歧较大,包括都市圈名称规范与否都暂难取得一致见解。“都市圈”在江苏的发展侧重于实践的探索。从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至后续的江苏省三大都市圈规划,其工作不断深化。在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中,对都市圈的研究侧重于其概念的描述与空间范围的认定,指出江苏都市圈形成的客观基础包括城镇布局现状、综合交通格局和城市经济区基础三个主要方面。在苏锡常、南京、徐州都市圈规划中,进一步提出都市圈规划的核心是“培育、发展与协调”,尤其是协调不同空间利益主体的关系和加强对都市圈空间组织结构的研究,并注意根据需要解决实际问题,合理确定都市圈规划范围与重点,以及紧密结合政府职责与事权制定和实施都市圈规划。

1.1 都市圈的特征和概念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我国的都市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创新意义将会逐步显现。与国际、国内许多城镇群体空间相比较,目前中国都市圈的概念辨析、发展前景和功能作用判断首先要明确的是其主要特征:第一,都市圈是一个具有一体化倾向的协调发展区域;其次,都市圈是一个可实施有效管理的区域;第三,都市圈内存在着起主导作用的一个或多个核心城市;第四,都市圈是空间规划的特定类型而不仅是城市功能性地域或者城市经济区的范畴,但都市圈往往形成于某个城市经济区的核心区域,并且在单中心的都市圈内存在圈层结构:

第五,都市圈是客观存在与规划双向推动下形成与完善的,即使在较低城市化水平时仍有建设都市圈的需要与可能。据此,中国都市圈的概念是:由一个或多个中心城市为核心,以发达的联系通道为依托,吸引辐射周边城市与区域,并促进城市之间的有机联系与协作分工,形成具有区域一体化发展倾向、并可实施有效管理的城镇空间组织体系,其英文可简称为MCR(Metropolitan Coordinating Region)。

1.2 都市圈构建与规划实质

可以说,中国都市圈的构建是希冀建立一种新的发展平台与协调机制,以促进区域的持续发展。因此,规划建设都市圈的实质在于:淡化行政区划,从区域角度强化城市间的经济联系,形成经济、市场高度一体化的发展态势;协调城镇之间发展的关系,推进跨区域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保护并合理利用各类资源,改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的整体可持续发展。

1.3 都市圈规划定位

在实践中,江苏都市圈规划兼顾了理论研究与法定规划体系的关系。都市圈规划的理论研究重在规划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按照区域的自组织要求研究合乎规律的空间发展模式。同时又由于都市圈规划源于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有力展开,以及政府规划主管部门推动,使得当前江苏都市圈规划带有强烈的政府意志与实施可操作性的安排,从而形成江苏都市圈规划的法定规划特征。因此,都市圈规划有别于我国传统的城镇体系规划,它突破了行政区划对规划思维的固有约束,遵循城市与区域关系的演进规律,是对空间规划的创新与引导。在规划制定和实施过程中,规划组织形式与技术方案较好地处理了都市圈规划与我国已有城镇体系规划的关系。都市圈规划没有打破我国已经形成的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的管理体系,其工作的重点是在完备的纵向控制体系中,增加横向的沟通,建立固定的协调对话机制,以期逐步完善我国现有的法定规划体系及规划技术。

1.4 都市圈规划的意义和作用

面对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与区域空间资源稀缺的矛盾,经济与区域生产力的宏观调控体系构建,垂直化行政区划管理体制与全球化、区域化发展潮流的对接,都市圈规划的意义与作用在于:

1.4.1 应对经济全球化与全球城市化快速发展的挑战

随着全球化和城市化的高速发展,城市之间的竞争不再仅仅表现为单个城市间的竞争,而是越来越体现为以核心城市为中心的城市区域或城市集团的竞争,以大城市为核心的都市圈已经成为一种具有全球性意义的城市——区域发展模式与空间组合形式。从经济全球化的角度,加快、加大以大城市为核心的都市圈规划,以都市圈为单元参与国际竞争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了顺应全球化和城市化高速发展的趋势,亟需将大城市的发展与周边城市、区域联系起来整体考虑、统一规划。目前,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快速城市化,已逐渐打破城镇和区域相对均衡孤立发展的状态,城镇空间关系纵横交错,南京都市圈、苏锡常都市圈、杭嘉湖城镇群、上海大都市圈等城镇群体空间已初现端倪。基于当前的宏观发展趋势,以都市圈为载体,整合区域内相关城市的发展资源,形成强强组合、区域协调发展的格局,应对经济

全球化的挑战,具有重要的意义。

1.4.2 实施城市化集聚发展战略,加快中心城市发展

以历史上小规模分散为典型特征的区域城镇和产业布局与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矛盾日益尖锐。江苏的城镇空间发展,必须强调从分散发展向合理集聚转变,从粗放利用资源向集约经营转变,从以小为主向以特大城市为核心转变,加快要素向中心城镇的集聚,提高区域发展的整体效益。《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提出构建南京、徐州、苏锡常三个都市圈,是带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区域,也是实现全省城市化集聚、集约发展战略目标和要求的关键区域。

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由于对大城市的发展缺乏正确的认识和应有的重视,江苏省的中心城市发展不理想,数量不足、实力不强,其应有的区域辐射带动力受到明显制约。在沿海地区周边省市快速发展、加快开放的背景下,江苏省的中心城市感受到了新的压力和挑战。南京与上海、武汉、苏锡常,苏锡常与上海及其周边城市,徐州与鲁南地区崛起的中心城市等,城市间的区域竞争格局日趋复杂,江苏现有的中心城市的区域影响力和传统腹地均面临挑战。依托都市圈的规划建设,培育更加具有竞争力的中心城市符合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符合江苏省城市化发展战略方针。

1.4.3 实施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重要举措

都市圈规划改变了传统城镇体系规划偏重于城镇结构体系布局的思路,顺应当前城市经济区域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其跨行政区域进行的规划建立了一种跨区域联动的策略性的思路、方法和措施,是政府对区域发展进行必要引导和调控的重要依据和手段,可成为省域城镇体系规划重要途径。

1.5 都市圈规划的指导思想

(1)淡化行政区划,着重经济、社会、城镇的联系,从区域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形成经济、市场高度一体化的发展态势。

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后,我国传统的行政——区域经济系统正在被削弱,加入世贸组织(WTO)以后建立规范、统一的国内市场体系已迫在眉睫。都市圈规划作为一种跨区域的规划,必须从开放区域的角度,促进区域经济、市场高度一体化的发展格局早日形成。

(2)在尊重各方利益的基础上,以市场机制为准则,以政府协调为手段,以跨区域基础设施和大型骨干工程建设为引导,加强区域协作,追求整体、长远效益的最优化。受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和资本多元化导致利益主体多元化的综合影响,部门和地区内部,部门发展和地区发展之间形成了各种矛盾,使不同地区、部门和企业不可避免地要强调本位利益,而区域发展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往往被忽视。因此,都市圈规划不仅要维护投资者的利益,更要维护公众利益、区域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必须强调以市场机制为准则,以政府协调为手段,以跨区域基础设施和大型骨干工程建设为引导,把多个行政单元、多个

利益主体协调在一起,谋求整体发展。

(3)保护并合理利用资源,改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协调城镇发展之间的关系,推进区域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共建共享。

都市圈规划涉及许多跨行政区域的资源利用、环境保护、设施建设问题,规划的重要性正是体现在对上述问题的研究解决。因此都市圈规划必须体现“资源共享、环境共保、设施共建”等原则要求,实实在在推动区域的发展与建设。

(4)落实和深化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的有关内容,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完善全省城镇空间布局结构。

从都市圈规划的定位看,它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空间规划;从实际操作看,它是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重要实施性规划序列之一。因此为了贯彻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促进全省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完善全省城镇空间组织结构,都市圈规划必须以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为指导,进一步落实和深化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有关内容。

作者:邹军 来源:《现代城市研究》200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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