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律师职业管理体制及其改革_我国的律师管理体制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中国的律师职业管理体制及其改革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我国的律师管理体制”。

中国的律师职业管理体制及其改革

中国律师职业管理体制分为两部分,即律师行政管理及律师行业管理,现本人对中国的律师职业体制进行一下论述。

首先对中国律师行业的行政管理体制进行一下论述,我国《律师法》第4条规定“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对律师、律师事务 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司法部门和司法厅(局)、处、局是我国的司法行政机关,它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机构之,主管律师、公证、人民调解、监狱、劳教等方面的工作,对律师工作实行行政管理是其重要职能之一,我国司法部是中央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对全国律师工作进行宏观管理,通过制定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等对律师实行间接管理。省、地、县三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实施、执行司法部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政策和决定,对律师工作实行直接管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没有专门机构对律师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比如司法部没有律师管理司、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设律师管理处;地、市司法局(处)和县、区司法局设律师管理科。

关于律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通过各个机关及各方面的努力,我国律师行政管理体制进行了多次改革,如1984年司法部发布《关于加强有力和改革律工作的意见》,1989年司法部又发布《关于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的通知》,1992年司法部又发布了《关于律师工作进一步改革的意 1

见》,1993年12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司法训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该方案明确提出:要建立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与律师协会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现在我国律师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方向应为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律师工作的方案、政策、规章制度,把握律师工作和政治方向,加强律师业务指导,抓好律师培训工作,加强律师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及奖惩的管理。所谓微观放开搞活,主要是人事和业务活动上的律师事务所按法律和政策的规定自主办理,司法行政机关不干预具体事务。

其次对中国律师的行业管理体制进行一下论述,我国《律师法》第37条规定“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全国设立中华律师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地方律师协会,设区的市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地方律师协会。”律师协会,是根据律师管理法规成立的,是由律师组成的群众性团体。律师协会由司法行政机关管理,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律师事业的发展,要求律师通过自己的群众组织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以弥补司法行政管理的不足。律师协会的成立及其工作的开展,标志着我国律师制度和事业有了进一步发展。目前,我国有全国律师协会和地方律师协会。律师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律师,不断完善律师队伍自身建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律师工作的方针、政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维护法

律的正确实施,以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现。律师协会的任务有以下几项:①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②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③组织律师业务培训;④进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检查和监督;⑤组织律师对外交流;⑥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⑦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同时,我国《律师法》还规定,律师必须加入所在地的地方律师协会,加入地方律师协会的律师,同时是中华律师协会的会员。中华律师协会于1986年7日7地北京成立,是我国律师组成的全国性、群众性社会团体,在司法部的指导下开展活动。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均为其会员;各地方律师协会为其团体会员。全国律协由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组成。其中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是;①制定、修改本会章程;②讲座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③听取和审查本会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④选举、罢免本会理事;⑤其他应由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理事会是领导全国律师协会会务的组织机构。常务理事会是常设组织机构,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的职权,执行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主持日常会务。1998年3,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根据党的十三大关于是群众团体也要改变工作方式。把工作重点放到基层的精神,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律师的积极性。促进律师业务

活动的开展,决定成立各种专业委员会。会议通过《律师专业事务委员会若干规定》设5个委员会。民事代理业务委员会、非诉讼法事务业务委员会,涉外经济法律业务委员会、法律顾问业务委员会。各律师专业委员会为中华律师协会组织律师开展业务活动的工作机构,受中华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的管理和监督。各律师专业委员会的任务和工作职责是:总结、交流各自律师专业业务经验;研究、探讨各自的律师业务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各种方式交流信息密切各地律师开展业务活动的联系因全国律协对外交流工作的统筹安排和要求下,与国外对口的律师专业组织开展交流活动;就各自的律师业务活动情况,向全国律协提出建议;组织本专业委员会。

关于律师行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多年以来,律师协会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律师部门实行的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律师协会的领导由司法行政机关的负责人担任。这种组织方式使得律师协会变成了变相的行政机关,也就造成了律师协会往往采用行政机关的方式进行工作,从而削弱律协会作为律师自律性社会团体的性质和代表性。因此,律师协会的组织机构需要进行改革,使律师协会成为代表行政机关宏观管理下的,由执业律师组成的律师行业自律性组织。1955年7月,全国律协通过换届,改变行政管理模式,律协的领导成员全部由执业律师担任。这样,就使律师协会更加符合行业组织的特点,有利于发挥行业的自律作用,总之,中国的律师职业管理体制及其改革的方向是要实行司法行政管理和律师自身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这样才能去其弊,得其利。

注释:

1、章武生等著:

版社2003年第一版。,法律出《司法现代化与律师制度的建构》

《中国的律师职业管理体制及其改革.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中国的律师职业管理体制及其改革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我国的律师管理体制 律师 管理体制 中国 我国的律师管理体制 律师 管理体制 中国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