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水资源保护问题及对策(精)_我国水资源保护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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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新乡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Oct.2012第26卷第5期Journal of Xinxiang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Vol.26No.5 ●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 我国水资源保护问题及对策 武敏

(新乡学院政法系,河南新乡453003 摘要:淡水资源是基础自然资源,在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中是不可代替的。世界各国都在积极采取措施对本国的水资源进行保护。我国的水资源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对我国水资源保护现状进行分析,从法律的角度提出对策,是十分必要的。

关键词:水资源保护;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2.6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3334(201205-0062-03 收稿日期:2011-10-24 基金项目:河南省教育厅2010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0-QN-117;2011年度河南省社科联调研课题(SKL-2011-342 作者简介:武敏,女,河南濮阳人,新乡学院政法系讲师。

水,被称为“生命之源”,是人类和其他地球生物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要素之一。对水资源进行保护,关系着我们人类社会的生存与发展。水资源是具有基础性和战略性的资源,对生态环境的控制起着重要的作用。人类所能利用的水资源是很有限的,而有限的水资源还会受到污染的严重威胁。由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农业、工业和城市供水需求量在不断地增加,这就导致原本有限的水资源在分配上出现了矛盾。为了避免水危机的发生,我们必须对水资源进行保护,要从供水和需水的管理

上入手,降低水污染的影响[1]。所以,对水资源进行合理的开发和利用,建立良好的水环境,是目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亟须解决的问题之一。

一、水资源的特点

水资源,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水资源,是指以各种形式存在于地球上的水,包括咸水和淡水、液态水和气态水、地表水和地下水等等,与通常意义上的水概念等同。狭义的水资源,仅指在一定经济技术条件下可以被人类利用并能逐年恢复的淡水的总称[2]275。从法律层面来讲,作为研究对象的水资源则属于狭义的范畴。水资源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水资源本身具有不可替代性。水是地球上一切生物存在的必要条件,没有水就不可能有生命。水对地球而言,又具有不可替代性。在突发情况下,人没有食物可以维持生存七天,但没有水,存活的时间一般不会超过二十四小时。所以不难看出,水对于一切生物来说,是其他资源所不可替代的。

(二水资源本身具有不断更新性。水资源与其他的矿藏资源不同,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可以不断地被更新补充,只要我们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水资源是可以实现永久持续利用的。水资源本身具有一定的自我调节能力,如果外界发生了巨大变化,水资源可以利用自身的不断更新性,来进行自我恢复。要想和其他可更新资源一样做到永久持续利用,水资源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因为它的更新恢复能力是受到自然条件制约的,比如对污染物的自净能力等。(三水资源本身具有广泛性。水资源除了给人们提供必要的生命和生活所需之外,还可以被用来发电、灌溉、航运、养殖等,这些用途表现出了它具有功能上的广泛性。

(四水资源本身具有公共性。在水资源中,特别是在流域水资源中,它的公共资源属性明显,表现出自然性和整体流动性,比如供应的联合性、使用的分散性、相互依存性等。而水的流动性又决定了它的流域性,在同一流域内,水不会因为地域的行政

划分而改变其本身的自然属性,而在同一流域内的地表水和地下水、上游和下游、左岸和右岸则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生态流域系统。

二、我国水资源保护的现状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经济较发达、水资源相对缺乏的国家。由于环境污染,再加上环境管理制度的相对落后,我们的生存环境越来越差。近些年来,由于人们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环境保护工作也逐渐得到了大家的重视。在水资源保护方面,我们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的手段来保护水资源;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方面,我们进行合理统筹的安排,对影响水资源保护的各种行为进行干预,以此来达到对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我国的水务事业经过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大规模建设,现在已经进入到了一个防治与开发、利用与管理并举的阶段。水资源污染防治也由原来的单纯依靠科学技术转变为技术与体制相结合的方法,可持续发展与利用已经成为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指导思想。在水资源管理体制方面,我们形成了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在水资源保护的立法方面,我国先后颁布、修改了《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还有许多配套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3]。随着我国水利事业的迅猛发展,我们应该始终坚持节约和保护的工作理念,同我国的实际相结合,形成与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保护体系,这一体系的形成会极大地促进社会与经济的发展。

三、我国水资源保护存在的问题(一水资源保护管理体制不健全

在水资源保护方面,我国已经出台了一些标准和规范,例如《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等,但这些已出台的规范和标准针对性不太强,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在执法方面也不严格,没能较好地满足水资源保护工作的需要。我国的乡镇企业在20世纪90年代末得到飞速发展,由于过分追求经济效益,忽略了环境保护,致使大量污水直接排放,严重地污染了流域水源。我们目前对水资源的保护还仅仅停留在环境层面,没有从水资源方面进行治理,而水利部门也缺乏各种条例来对水

资源进行保护[4]。我国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水权交易制度和公众参与制度。水权交易制度的不完备造成了水资源的严重浪费和资源配置率低;而公众参与机制的缺失,使得政府部门的决策不尽科学,造成了一些重大损失。水资源保护制度的不健全,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

(二水资源保护观念陈旧

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对人类社会的影响是很广泛的,但同时人类社会的活动也对水资源具有一定的影响。用水浪费现象在我国很严重,目前,一些用水单位或个人大多存在严重的浪费现象,没能很好地做到对水资源的有效利用。在农业方面,灌溉农田也存在严重的浪费现象,大部分农田采用传统的漫灌、渗漏方法来进行灌溉,而这种方法在用水量上消耗极大,水的有效利用率比较低,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新的节水灌溉技术的推广[5]。工业、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也存在严重的浪费现象,在我国一些城市中,工业企业存在生产设备和工艺落后的问题,而后起的新兴技术产业在整个工业结构中所占的比重比较低,绝大多数地方工业单位产品耗水率和水的重复利用率同先进国家相比还差距很大。

由于长期以来受到经济发展优先思想的影响,很多地方在水资源保护方面并没有严格贯彻执行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合法不护、违法不究”,地方保护主义盛行。2004年3月,四川沱江特大水污染事故就是一个较为典型的实例[6]。由于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一些受保护的排放污染严重的企业将没有经过净化和处理的废水直接排入河流,这些企业大部分在经济上为当地政府创造了一定的经济价值,但是它们对当地环境系统和生态资源的破坏却在一定程度上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埋下了隐患。

(三水资源保护宣传不到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长期以来我们总认为水是一种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为什么会有这样一种错误认识?主要是因为长期以来经济利益的驱动和对水资源保护宣传不到位。由于没有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教育,一些群众在水资源保护知识方面存在欠缺,缺乏“水”患意识,不能很好地进行自我节约。而水资源行政执

法人员素质的高低也是决定或制约水资源保护的组织机制是否健全、有效的一个重要因素[7]。在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过程中就暴露出一些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上存在的问题,还有极个别执法人员在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方面特别差,甚至缺失整体观念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这些情况会在很大程度上损害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严重影响水资源保护的效率。

四、我国水资源保护对策(一确立正确的指导思想

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1987年发表了一份《我们共同的未来》的报告,报告对可持续发展观点做了比较详细的解释,即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的需要又不损害后代满足其需求能力的发展。1992年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又通过了《里约热内卢宣言》、《21世纪议程》等文件,首次把可持续发展的理论和观念推向行动[8]85。可持续发展思想作为我们国家基本的战略思想在经济发展方面已经体现出来。水资源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资源,只有对它进行合理的利用和保护,才能延续生命和发展经济。因此,我们应该在水资源立法、执法、司法、监督等方面,进行思想革新,彻底摒弃传统的只重视经济发展的思想,把科学合理的可持续发展思想作为我们的根本指导思想,切实做好水资源保护工作,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为社会主义的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二强化立法建设,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

为了更加有效地保护水资源,我国水利部门应该尽快制定出符合我国具体情况的水资源管理办法和条例,进一步明确水利部门在水资源保护工作中的地位、职责和权限等,力争建立起一个比较完善的水资源管理体系。要想进一步提高管理机构的管理能力,就必须运用法律的手段来确立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的地位,明确管理机构的管理权力和权限,加强机构内部的队伍建设,将水资源保护工作融入到整个市场经济体系当中来。可以适当采用一些提高污水治理费用的方法,从经济层面来减少

污染,还可以对流域水资源进行统一规划,保证一定流域内的生态流量,同时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一系列手段来达到对水资源进行保护的目的。

(三建立公众参与机制

环境保护方面的公众参与是指公众及其代表有权通过一定的程序参与一切与环境有关的决策活动,使决策既符合公众的切身利益,又有利于环境的保护[9]332。要想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就必须做到充分调动公众的积极性,而要公众参与就要通过一系列的程序和途径,为公众参与水资源保护创造一定的条件。日本在环境保护方面可以说是做得比较好的国家之一。环境保护做得比较好的国家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建立起了比较完备的公众参与制度,而我国在这方面存在缺失。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水资源立法时,确保公众参与权利的实现,明确公众参与的程序、途径、范围等,为公众参与水资源保护提供必要的渠道,从而保证公民知情权的实现。公众参与机制的建立,一方面可以提高政府水资源管理的水平,另一方面也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发挥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以便对水资源进行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面对我国日趋严重的水资源问题,我们应该从根本做起,抓好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管理等环节,不断完善水资源保护的法律制度。既要努力提高水的利用率,又要积极寻找开辟新水源,用硬手段狠抓水的重复利用和再生利用,同时还要协调好水资源开发与经济建设、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加大投入力度,保证经济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石常品.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思考与建议[J].华夏 星火,2009,(1.

[2]吕忠梅.环境资源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3]曾义革,余元玲,许恩信.中国水资源保护问题及法律对

策[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6.

[4]沈大军.水管理学概论[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 [5]杨曙光.山西省水资源现状和节水农业分析[J].科技情 报开发与经济,2007,(8.

[6]周爱花,鲁婷婷.我国环境执法问题原因之分析———由 四川沱江特大水污染事故想到的[J].台声·新视角, 2005,(4.

[7]郑炳章,杨文会,郭秀莲.水资源保护及持续发展的组织 与法律保障[J].经济与法,2003,(23.

[8]付保荣,惠秀娟.生态环境安全与管理[M].北京:化学 工业出版社,2004.

[9]韩广,扬兴,陈维春.中国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研究 [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 [责任编辑李延明]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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