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_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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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律师事务所
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律师法》、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及市司法局具体要求,现将市局《关于做好2012年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各所,望认真落实
一、考核的范围及组织实施
考核的范围:凡在我市范围内依法设立、其管理权限隶属于当地司法行政机关的律师事务所都应当依法进行年度检查考核。
考核的组织实施:
(一)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由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县(区)级司法局负责检查考核的初审工作。
(二)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事务所的年度检查考核与市律师协会对律师执业的年度考核同时进行。
二、考核时间及程序
(一)2012年3月1日至3月10日,为律师事务所自查阶段。律师事务所应当在完成本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和本所执业、管理情况总结后,于3月10日前向所在地的县(区)司法局报送本所上一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和对本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情况。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应提交下列材料:
1、律师事务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统计表;
3、纳税凭证;
4、年度内律师事务所名称、合伙人、负责人、住址变更事项的批件或说明;
5、受到表彰奖励、受到行政处罚的相关证明材料;
6、建立执业风险金、事业发展等基金的证明材料;
7、为聘用律师和辅助人员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8、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证明材料;
9、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证明材料和缴纳会费的票据凭证;
10、律师事务所参加政府、企业法律顾问情况;(包括参加顾问数量、为企事业所提供的法律意见、被采纳情况、为企业创造多少经济效益、挽回多少经济损失等情况)
11、律师事务所与执业律师之间的收益分配比例;
12、律师事务所参加当地政府信访工作情况。(参加的次数、主要业绩)
(二)2012年3月11日至3月20日,为律师事务所呈报县(区)司法局检查初审阶段。县(区)司法局对律师事务所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提报的材料是否完备,律师事务所对所属律师的管理是否依法进行,出具初审意见和考核等次评定建议,连同律师事务所报送的材料,于3月20日前一并报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
(三)2012年3月21日至3月30日,为市司法局检查考核阶段。市局收到县(市)区局报送的材料和初审意见后,依照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对律师事务所上一年度的执业和
管理情况进行审查。必要时,将深入部分律师事务所进行现场检查考核,根据审查结果,并征求本级律师协会的意见,为律师事务所评定考核等次。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后,市局在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专用章,注明考核结果,并标注有效期截止日(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后,市局将在律师执业证书上加盖备案章)。
(四)对2011年已办理律师实习证人员的考核工作,待实习期满1年时依照《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黑龙江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五)2012年4月1日至4月30日,为省司法厅受理各地、市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结果备案阶段。在此期间,市局将检查考核结果报送省厅备案。
三、考核的内容及评定标准
根据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规定,考核的内容为:律师队伍建设情况、律师事务所年度业务开展情况、律师执业表现情况、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情况、受行政奖励、行业奖惩情况、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情况。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二个等次。参加年度检查考核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和管理活动符合下列标准的,考核等次为“合格”:
(一)能够遵守宪法和法律,较好地履行法定职责;
(二)在律师队伍建设、开展业务活动、实行内部管理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的要求;
(三)本所未因执业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受到行政处罚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一)放任、纵容、袒护律师执业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不按规定建立内部管理制度,日常管理松懈、混乱,造成本所不能正常运转的;
(三)本所受到行政处罚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者整改未达标的;
(四)本所不能保证法定设立条件的;
(五)提交的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和律师执业年度检查考核情况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六)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考核结果的备案及公告
省司法厅收到备案材料后,进行审核,完成汇总,并将全省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结果在《中国律师》杂志和省司法厅网站(http://)、省律师协会网(http://www.daodoc.com)上予以公告。
五、考核的具体要求
(一)重视。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接此通知后,要按要求内容认真准备各项材料,各县(区)司法局要认真审查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各项工作,要深入律师事务所进行实地检查考核,看是否存在执业律师两所执业等问题。
(二)准时。各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检查考核工作,并及时整理和上报各种材料。
(三)真实。各单位在考核过程中要做到材料全面,数据准确无误,信息真实,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检查考核材料报送到市局律师工作管理处,杜绝漏报、迟报现象发生。
(四)市局将把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望各单位给予高度重视。
(五)考核时除上报书面材料外(一式2份),还应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附件:
1、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公告式样
****区司法局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公告(式样)
黑龙江XXX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号:(17位)
组织形式:(合伙、个人、国资)
住所地址:(详细填写)
邮编:XXXXXX
办公电话:
所主任电话:
所 主 任:XXX
律师姓名:XXX、XXX
本年度检查考核结果:(合格或不合格)
注:公告式样严格按上述格式进行,文字大小为6号
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