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惠阳摩托车与电动车为何这么乱_惠州惠阳
惠州惠阳摩托车与电动车为何这么乱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惠州惠阳”。
调 查 报 告
题 目 摩托车电动车为何这么乱
摩托车电动车为何这么乱
——惠阳摩托车电动车调查报告
一引言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工作和生活框架不断拉大,居民对出行提出了更高要求。自行车越来越不能满足出行需求,一部分人生活水平又达不到购买机动车(小型汽车)的能力,同时,城市公交系统不能完全满足人们的出行要求,特别在二,三线城市,居民迫切需要寻求替代自行车的交通工具。电动自行车应运而生,相比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电动车)因其较便宜,轻便,省力,灵活,操作简单等优点成为千家万户的新宠儿。
二 调查对象:惠州市惠阳区 调查的内容:惠阳区摩托车,电动车市场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惠阳区与一线城市深圳为邻,深圳房价的高企让很多深圳人选择了到毗邻的惠州市惠阳区安家,无形中带动了挨着深圳的几个地区的人气,如惠阳区,大亚湾区等,小汽车日益增多,以前很少交通事故从不会堵车的惠阳区,上下班高峰时期也出现了拥堵,同时,惠阳区的公交系统与的士系统不完善,导致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也越来越多,交通事故频发,这样惠阳区的交通管理工作难度也不断增大。
(一)摩托车拉客,收费较高,超载现象严重
由于惠阳区以前人口不多,由于公交系统不完善,很多人为了上下班方便,不得不乘坐摩托车,电动车,而摩的的收费相对来说比较贵,一般收费2.0元/km,一趟收费达20-40元,很多人选择乘坐两人搭同一个摩托车,这样在超载的情况下,制动性能相对来说就下降了。
(二)摩托车,电动车车辆超标现象严重
1、为了上下班方便,很多人选择自己驾驶摩托车或电动车,摩托车超速现象颇多,而制动装置不能与小汽车相比。有些摩托车主擅自改装,时速可以与赛车相比;可想而知,这种速度撞到物品或行人后,后果都不堪设想。另一方面,电动车车速超标,电动车“点摩化”趋势明显。按照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设计时速应该控制在20公里/小时以内,《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8条规定行驶的最高时速在15公里/小时,而这些超标车辆的车速可以达到30公里/小时,甚至50公里/小时。由于这些车辆的制动装置是以低时速的标准生产的,所以,超速行驶非常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2、车重超标。按照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重量应在40公斤以内。但生产厂家为了追求外观的时尚,以及降低材料成本,使用大量劣质材料,车身重超过国家标准。市场上销售的部分类似轻便摩托车的踏板式电动自行车质量大大超过了40公斤。由于质量增加,物体惯性增加,在发生事故时撞击力增大,加重了事故损伤后果。
(三)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缺乏培训,管理
车辆驾驶人因素。一方面很多摩托车主虽然有车牌,但交通意识淡薄,红绿灯时依然我行我素,见缝插针,冲红灯现象较多,另一方面,由于相关法律没有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必须取得驾驶资格,驾驶人不必经过培训、考核就可以骑行电动自行车,有些驾驶人对交通法规知之甚少,对车辆机械性能更是难以掌握,驾驶时大部分驾驶员和乘客都没有戴头盔,在驾驶过程中遇到紧急情况往往不能正确处理和及时避让,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因为这类车没有上牌,极易导致交通事故逃逸,加大了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难度,一般发生交通事故后的损失比普通自行车的损失要大,后果较严重。
三、解决摩托车,电动车管理问题的对策
(一)加大摩托车与电动车的管理,立法执行,统一管理;
目前在大力查处电动车超标的同时,也需要加大对摩托车的查处与管理。摩托车可以达到小汽车的速度,但小汽车的时速管理相对来说比较规范,所以,应特别限制摩托车的时速,可参考小汽车扣分或者罚款的方法,吊销车牌或者没收摩托车等。在综合考虑电动自行车骑行安全、便利驾驶人使用的情况下,建议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修改,即执行最高时速20公里/小时的国家标准。同时,应当由最高立法机关制定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细则,改变现在电动自行车出现的无法可依的局面;
(二)规范摩托车与电动车销售市场,维修点,生产企业和销售市场
目前,惠阳区生产摩托车和电动车的企业较少,大部分摩托车、电动车厂商都是从外地进货。为了迎合消费者的心理,一些厂商将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时速随意提高,所制造的电动/摩托车不但各方面技术条件远不符合国家标准,各方面安全系数也得不到保证。而部分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为了掩人耳目,在车身上安装了限制车速的限速销,将车速限制在20公以下,但这种极易拔除的限速销在拔销后,车速便能立刻提高到40公里以上。还有部分销售和维修点在出售车辆时为了达到盈利的目的,在销售车辆时帮助消费者拔除电动自行车上所安装的限速销,以达到提高车速的目的。因此,只有迅速出台相关政策和法规,进一步规范我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坚决杜绝市场上以销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名义出售改装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的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现象,我们才能从源头上对目前存在的这种违规车满街跑的现象进行控制,而不会出现“一边卖、一边抓”的混乱局面,为我们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工作提供有利的执法环境。
(三)加强执法力度
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治理整顿。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交巡警部门加强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同时按照教育与处罚、拘留等,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要按照非机动车的标准但又要区别于一般的非机动车,在执勤过程中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管、严查、严纠,严罚,营造严格、有序、规范的管理氛围。
(四)加大宣传,提高认识
交巡警部门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加强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驶停放和牌证的管理力度。针对驾驶人交通知识薄弱,安全意识差,交巡警部门应加强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对已购买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要做好驾驶人学习培训。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向广大市民宣传电动车应注意的交通规则和注意事项,采用讲座、大屏幕流动展板等方式向市民宣传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知识,排除新的安全隐患减少事故的发生。
(五)完善公交系统
交通部门应该把公交系统完善起来,增加公交线路,增进车次等;对于人流量比较密集的地方,比如学校,市场,大企业等人口密集的地方,针对上下班高峰增加公交车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