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大世界历史遗留问题_世界民族音乐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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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大世界相关材料
民族大世界基本情况:
北京西单将腾退民族大世界服装商场,已存在25年。北京西单“民族大世界”商场位于西城区小石虎胡同33号。曾是国立蒙藏学校旧址,清初时是吴三桂之子吴应熊的府邸,民间叫做“驸马府”,曾建第一个少数民族党支部。现在,四合院内老屋加上院里院外的临时彩钢板房,这个市场已经超过5000平米,存在20多年。今年,北京市文物局对“北京西单民族大世界”商场下发《违法建设拆除通知书》,要求在今年6月底将近4000平方米的彩钢板违章建筑全部无条件拆除,逾期不整改将申请法院强制实行。
当前存在的问题:
市文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目前北京市地面上存在的文物保护单位看,像民族大世界这样的还有几十家,很多都是历史遗留问题,因为都是在《文物法》颁布之前的遗留问题,所以搬迁难度大。对于民族大世界,从2005年,北京市文物局多次下达隐患整改通知,通过这几年的跟踪督促,国家民委做出了很多努力,效果是有,但存在的问题依然不能让人放心。此次,国家民委、西城区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要从根本上解决民族大世界的保护修缮问题。
在北京市内,还有孚王府、宁郡王府、段祺瑞执政府,现状都与民族大世界相近,有些还有居民住,甚至使用明火,严重影响了文物安全。这些历史遗留问题需要逐个解决。在《文物法》颁布之前后,解决的方式都是不同的。
法律依据与争议:补偿款的确定 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第三十三条、《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87号)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经济损失的,拆迁人可以结合被拆迁房屋的区位和使用性质,按照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
根据《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费有关规定》(京政函[2001]109)
五、根据《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经济损失的,对被拆迁人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使用性质,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00元至1500元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具体标准由各区、县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属出租非住宅房屋的,对承租人的停产、停业损失,由被拆迁人按照双方协议约定给予补偿;双方没有约定的,由被拆迁人参照前款规定的标准对承租人给予适当补偿。
只要协议没有约定遇到征地拆迁无条件腾房就能争取到一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城乡规划草案在报送审批前,应当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第五十条规定,“因依法修改城乡规划给被许可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解决办法:制定补偿方案对商户补偿
民族大世界商场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维护商户利益,确保腾退工作顺利进行,民族大世界商场还为自愿异地经营的商户联系异地经营场所,供商户选择。目前已可提供4000平方米。为了体现公平、公正,民族大世界商场依据有腾退经验的社会评估权威机构(第三方中介组织)依法制定的补偿方案对商户进行补偿。
具体的腾退步骤为:在张贴通告前,给商户召开会议说明腾退的目的、要求、原则、步骤和补偿的事宜;张贴公告进行说明,同时成立补偿谈判小组依据社会评估机构评估的补偿方案对商户进行补偿;为自愿异地经营的商户提供其他类似经营场所信息;自民族大世界商场张贴关闭公告之日起,对商场内所有商户给予两个月清货期,凡是在规定期限内撤场的商户,清货期内的租金均予以免除;对仍不自行撤场的商户,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疏解。
相关案例:
案例介绍: 某公司将两间平房租给许某居住使用后,因该房屋被列入六环路建设拆迁范围,公司通知许某终止租赁协议遭到拒绝。许某反诉该公司,要求享受与被拆迁人一样的待遇。日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租赁合同纠纷,一审判决解除租赁协议,许某腾空二间平房,公司赔偿许某搬迁费损失五百一十元。
某公司诉称,2003年12月1日,本公司与许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约定:公司将门头沟区平房二间租给许某居住使用,租赁期限为2003年12月1日至2008年12月1日,同时还约定:“甲乙双方因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因素可要求提前终止协议的执行”。2007年6月,因该房屋被列入六环路建设拆迁范围,公司通知许某终止协议并在15日内腾退房屋,遭到拒绝。公司方面认为,国家建设拆迁属于不可抗力,租赁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已经出现,许某应当腾退房屋。于是公司将徐某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许某腾退租赁的房屋,补交2008年1月至5月的房屋租金1500元。许某答辩并反诉称,由于自己承租的房屋被列入六环路建设拆迁范围,公司在不给自己任何拆迁补偿的情况下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让其腾房,没有法律依据。拆迁不属于不可抗力,故未成就租赁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同时,自己作为房屋承租人,要求享受与被拆迁人一样的待遇。为此,许某提出反诉,要求公司给付自己非住宅搬家费、提前搬家奖励费、工程配合奖等共计5万余元。门头沟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租赁期限自2003年12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1日止,该公司起诉时,协议约定的租赁期间虽未届满,但租赁标的被列入六环路建设拆迁范围,鉴于公司已经订立拆迁补偿协议,故公司与许某订立的租赁协议事实上不能继续履行,应当予以解除。许某有权要求公司赔偿因提前解除合同给其造成的经济损失。但许某并非房屋所有权人,无权获得拆迁补偿款
民族大世界:执法人员低调进场
昨天上午近11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立蒙藏学校旧址——民族大世界商场仍正常营业。记者了解到,由于此前一天市场方面告知商户,文物执法部门要来检查,涉及腾退整改问题,市场内气氛有些紧张。为了避免商户围堵执法人员和媒体,随行记者被要求不要携带大型摄录设备,并以顾客身份分散进场。
2007年以来,市文物局曾对民族大世界多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但整改工作进展缓慢。在这几年时间里,该商场拆除了中心院落500平方米的钢结构临时建筑,清除商户100余个,并对消防设施进行了改造。但目前院内仍被搭建得密密麻麻的近4000平方米彩钢板建筑遮住,整个文物保护单位被400多个服装箱包商铺占满,人员拥挤,用电负荷大,极易发生火灾事故。
对于文物执法部门的检查,商户们显然已有了经验,他们都准备了灭火器等器材。对于腾退和拆除违建问题,商户们也早已有了心理准备。“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说腾退,现在也没动静。”一名商户表示,拆除违建是市场的事情,但如果损害到他们利益,大家也会联合起来维权。
据民族大世界商场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商场内的数百个商户和近百名职工安置问题是腾退的最大难题,有的商户甚至签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今年底,商场方面会联合西城区政府制定初步修缮改造方案,并上报市文物局。如果方案获批,西单民族大世界商场将在保护文物和符合西单商圈整体风格的要求下进行改造。
民族大世界方面的答复显然不能令文物部门满意。市文物局认为,相关领导重经济效益轻文物保护的态度应该改变。昨天,在市文物局下发的《责令整改通知书》中明确指出,民族大世界所属单位应在三个月内将3970平方米彩钢板违建全部无条件拆除。如果逾期拒不整改隐患,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追访
民族大世界商户“没听说要搬” “没听说要搬走,这不都正常营业呢吗?”昨天下午4点多,记者再次来到“民族大世界商场实地探访,看到商户们仍在正常经营,东侧进门处的一家小店还挂着招聘工作人员的纸条儿。大多数商户还表示,并不知道未来这里将被腾退的事情。
记者顺着商场里面弯弯曲曲的通道,走不远就能来到整个平房建筑区的中央地带。在此前的整治中,这里已经被还原成露天小空地,在这里还能看到老式的平房建筑。就在这些平房之间,许多通道、房间都被搭上了蓝色的彩钢房顶,整个院落和许多间平房,被这些建筑连接成近乎一整座建筑。
“没听说要搬走。”记者询问了多个商户,这些商户均表示,目前并没有收到市场方面关于整改、搬迁甚至腾退的消息,“前两年有过整改,后来就没什么动静了。”但记者问及目前商户租金状况以及预付租金时限,商户们均表示“我们不能接受采访”或者“不知道”。在市场办公室里,两位女士正在值班,记者表明身份询问情况,对方也婉拒了采访要求,“我们也说不好。”
-背景
文物占用单位 整改不到两成 自2005年底以来,市文物局先后分三批公布了54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跟踪督促整改。对涉及的71家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依法制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给各隐患整改单位发书面协商解决隐患工作函、通知书等200余份。但真正按规定整改的单位不到20%。
市文物局分析,这主要是因为个别文物保护单位重经济效益轻文物保护,认为花钱费力解决文物隐患太吃亏,本单位不受益,甚至认为影响目前本单位的经济创收,对应该承担的文物安全保护的主体责任认识不足。有的单位把文物安全工作交给后勤人员管理,主要领导很少过问,有的甚至交给退休人员管理。
-链接 民族大世界 多次被勒令整改
据民族大世界商场负责人介绍,该商场1990年成立。而西城区文委的资料显示,1989年商场所在地已成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001年被列为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
2006年国立蒙藏学校旧址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后,北京市文物局曾对民族大世界商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对其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2008年,民族大世界再次“入围”整改规划的20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2010年底,市文物局和市消防局联合检查民族大世界,并现场要求相关单位制订腾退方案。半年后,在民族大世界方面不见“动静”的情况下,市文物局再下整改通知,并启动起诉程序。
民族大世界闭市公告
3月20日至5月19日 清货期,租金免除
5月20日 停止一切经营活动
5月29日 所有商品搬离民族大世界商场
5月30日零时起商场全部封闭,开始进行保护性修缮工作
西单民族大世界商场昨天一早贴出撤市公告。有“西单动批”之称的民族大世界商场5月20日正式关门谢客。此后,其将恢复国家一级文物的真身,并进行保护性维修。拥有25年历史却饱受“侵占破坏文物”诟病的民族大世界商场将与北京人挥手告别。借助社会评估机构
商场中现有大大小小的商户226家,而真正与商场方签订租赁协议的只有5家商户,其他商户为这5家商户的转租、分租或承包者。
为维护商户利益,民族大世界商场将为自愿异地经营的商户联系异地经营场所,供商户选择。目前已可提供4000平方米的经营场所,但有关方面并没有透露具体地址。此外,商场方将依据社会评估机构的评估,对商户进行补偿。
■修缮
力争重现文物原貌
国家民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驸马府老宅确实年久失修,殿内立柱底部已腐朽成粉末状。专家表示,站在西单商场的8楼可看见驸马府的整体结构。但由于驸马府老宅均被彩钢板等现代装饰装修材料包裹,无法辨识文物本体原貌。文物专家现场踏勘提出,必须先拆除非文物建筑,还原文物建筑后才能进行下一步工作。
记者获悉,商场腾退工作完成后,文物修缮团队将入驻现场,完全拆除附着于文物建筑上的非文物建筑,显露文物本体原貌。同时,对文物目前的健康状况进行判断,编写文物保护规划与修缮设计方案,报请国家文物局依法开展文物保护修缮工作,重现文物风貌。
预计文物保护的规划与修缮设计方案,最快将在年内完成。修缮工作力争重现文物原貌。
■新闻背景
驸马府变身大商场
位于西城区小石虎胡同33号的民族大世界商场前身为“国立蒙藏学校旧址”。旧址是明初北京最早的会馆之一――常州会馆。清初成为吴三桂之子吴应熊的府邸,因吴应熊娶了皇太极的女儿,也被称为驸马府。院子里有现存北京市年龄最大的古枣树。为发展经济,解决就业问题,1988年,在驸马府的四合院老宅内建起服装市场,这就是著名的民族大世界商场。
整个商场现有建筑面积7200平方米,其中文物古建面积2850平方米。就在商场生意越来越红火的同时,“国立蒙藏学校旧址”的文物地位却在不断地升级。2001年被列为市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被列为全国重点文保单位。2007年,市文物局对民族大世界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拆除违建,消除火灾隐患,2011年更是“限期三个月整改,否则法庭上见”。为此,国家民委、西城区政府专门成立了“西单33号院文物保护修缮项目联合工作小组”。但是,民族大世界商场似乎并未受影响,而整个文保行动被批“走过场”。
民族大世界商场有三进院落,目前西路一部分已经完成腾退,古建也得到了修缮。但东路还有很大面积的古建筑仍然被遮天蔽日的临时建筑包裹着,只是透过天花板偶尔能看到一截古老的房梁或一块柱头。有关部门昨天表示:“只有彻底闭市,才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还文物本来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