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的基本知识_地方志的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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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的基本知识
一、地方志的概念
(一)什么是地方志
关于“地方志”的定义,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有各种不同的解释。宋朝的大史学家司马光称地方志为“博物之书”;清朝的方志大师章学诚认为地方志是“一方之全史”;中国历史博物馆研究员、原中国地方史志协会学术顾问傅振伦称方志是“以行政地区为主的历史”,“以地区为主的历史书,名曰方志”;南开大学来新夏教授主编的《方志学概论》中称“方志,或称地方志,是记载一定地区(或行政区划)的自然和社会各个方面的历史与现状的综合性著述”;《辞海》和《辞源》中称“志”为“记事的书或文章”;还有许多知名人士和专家学者称地方志为“一方古今览”、“地方之百科全书”等等。因此,直至社会主义新方志第一轮志书编纂初期,地方志仍无一个统一的、确切的、为各方各界都接受的概念和定义。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了第467号主席令所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才正式对地方志进行统一的科学的定义。其中第3条规定: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二)志书的命名
地方志书选取志名,都受地域名称,部门名称、专业名称和编纂时间的制约。也就是说,志书编纂完毕后所选取的志书名称,必须标
出所记述地域的地名、部门的名称或所记述专业的名称,以免造成混乱;同时要注明所编志书的编纂年代(编纂时间),以免后人读志或续编续修此志时,年代混淆不清,也会造成混乱。
(三)地方志的特点和作用
地方志的特点,主要有三点。
1、区域性。地方志的记述范围仅限一省、一市或一县,乡镇志的记述范围一般来说限一乡(镇)。凡是不涉及本地的事物都不作记述。由于各个地方的地理环境不尽相同,社会发展也各有特性,地方志应把这些特点在各自志书上体现出来。不过,在本地设置的外地的企事业单位,也要适当加以记述(如金融部门、税务部门等)。另外,属于本地而设置在外地的企事业单位也应提及(如驻外地办事处等)。
2、资料性。方志的性质不是探索历史发展的规律,而是为历史及其他学科研究积累资料,为当政者制定政策提供依据,因此以辑录丰富详实的资料见长。记述的事具体、细致、真实的客观存在事实。如教育部门是着重记述教育形式(初等教育、中学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教育内容(课程设置),教育质量,教学改革,教育经费,师资队伍等情况,以及各级各类学校数字、师生人数、毕业人数等具体情况。
3、时代性。地方志作为一门社会科学,有其意识形态方面的时代特点。我们所编修的乡镇志,时代特点就是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地方志的作用是存史、资政、教化、补国史。我们此次乡镇志编
修,就是把我们数百年甚至几千年来本地的自然、经济和人文的历史事实和现状记述下来,为本地经济建设提供可靠的历史资料和现实依据,为党政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提供本地历史和现状的全面情况,作为爱乡爱国的乡土教材向群众及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同时为各类研究人员提供资料,为后世保存史料,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
二、地方志的体例
地方志的体例包括结构、体裁和章法三个要素。
(一)结构。志书的结构包括志书的基本框架、结构方式及层次安排。其特点是横分门类,纵述历史。方志横排的原则是事以类从,形成不同地位、等级,上下相辖,相同层次平列的序列层次,包括总体结构和局部结构。一般地方志,由概述、大事记、各专志、人物志、附录五部分组成,卷首加序和凡例,卷末附跋。以大事记为经,以各专志为纬,形成总体基本结构。各专志是地方志的组成部分,结构上要服务总体设计,受其制约。
(二)体裁。主要包括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七种体裁,另外还包括序、凡例、索引等。其中以志为主,各有专用。
1、述,指简述、概述或总述。即用简明扼要的文字,概况地纵述本志所述范围的历史发展大势,横陈现状的最基本情况。概述的写法有四种:一是纵述历史,横陈现状;二是综括地理,纵述历史,横陈各业;三是纵述地理,横陈各业;四是纵述基本情况,条陈地方特色。前两种写法比较科学合理,也可以避免概述和各个编章的重复;后两种写法明白清晰,但容易流于肤浅。无论哪一种写法,总的要求
是要写深、写精、写透。
2、记,用于大事记,以时系事。它是志体所吸收的史体。大事记在志书中有两大功能:一是提纲挈领,提供阅读志书的线索,方便查验全志;二是贯通古今,方便对比,通览历史。大事记的撰写可以采用编年体、大事年表、纪事本末体、编年纪事体、编年本末结合体等5种形式。大事记收录有6个原则:
一、大事要大;
二、收录要全;
三、收录的事物要新;
四、选择大事要准;
五、表述要精;
六、大事记记述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结果五要素要全。
禹舜和洪期钧主编的《方志编纂学》规定了“大事记”收录的20个范围,即:⑴本级行政区划的变动、党政机构的重大变革;⑵有重大影响的人事变动,如破格晋升或因重大失职被罢免等(正常的任免可不录);⑶重大人物(包括反面人物)对当地有重大影响的活动;⑷本级主要领导人、先进模范人物对当地盛衰起过决定性作用的独特活动;⑸重要制度、方针、政策、法令的颁布和执行;⑹重要会议及其影响(例行性会议不录);⑺重大的革命斗争和政治运动;⑻农业特大丰收或严重减产、工业重大建设、经济体制改革、生产关系变革等有关国民经济的大事;⑼重大发现、发明、创造与科研体制改革等科技大事;⑽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重大基本建设、重大创举、重大成就等;⑾重要文物、古迹的发现、保护、破坏等;⑿人口的重大变化;⒀各行各业的首创及其作用;⒁严重的自然灾害和抗灾斗争;⒂重大案件的侦破和判决;⒃重大涉外事件;⒄著名人物的逝世;⒅地理环境的异变;⒆国内外、省内外大事在当地的独特
反映;⒇其他对社会发展起过重大作用、对人们思想产生重大影响的大事。概而言之,凡是对社会发展起过重大推动或阻碍作用、对社会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事件,都算大事。
3、志,是志书的一中特殊的体裁,是志书的主体,采用纪事本末体横排纵述各项事业及其各个侧面的内容。在乡镇志书中,就是主体的编或章,分别记载某一专业或某一事物发生、发展的全貌,在内容上有鲜明的专业性。要分门别类,事以类从,横排纵写,横不缺项。以后的内容大部分和“志”有关,在此不做过多的重复。
4、传,人物传记,专门用于写人物,是“二十四史”大量采用的一种体裁,有传、传略和人物简介等,传和传略用于记述已故人物,要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则。凡对本地区的社会发展有重大推动或阻碍作用、已故的正反面人物,均可立传。立传人物以本籍为主,外籍长期在本地工作生活并有重大影响的人物也可立传。人物简介主要记述在世人物,记其主要事迹和重大贡献影响。
关于人物志的收录范围,和乡镇志有关的有19类,供大家参考:⑴在不同历史时期,担任重要军政职务,有较大影响者;⑵农民起义、革命暴动,特别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次起义的领导人和组织者;⑶领导和参与旧民主主义革命的著名人物;⑷著名军事指挥官、战斗英雄、烈士以及模范烈、军属;⑸知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⑹著名文化人物;⑺发明家、科学家;⑻著名医生和著名教师;⑼著名体育工作者;⑽各行各业代表人物;⑾能工巧匠;⑿武术、方技等方面有独特技艺者;⒀知名少数民族人物;⒁知名宗教人士;⒂有重大影
响的侨胞和归侨;⒃历代为促进、维护祖国统一作出重大贡献的人物,当代为台湾回归祖国、统一祖国大业作出重大贡献的人物;⒄热心公益事业的著名人士;⒅三教九流的代表人物;⒆重要反面人物,以及土匪、汉奸等社会影响较大的人物。作为乡镇志,还有几类人物也可以考虑立传:⑴著名寿星;⑵著名孝子;⑶著名农村基层干部;⑷刻苦求学而成才的典型人物;⑸教育子女有方的典型人物;⑹其他有重大影响的人物。具体情况自行斟酌。
人物志的排列顺序,人物传以卒年为序,一般不分类;为活人设置的人物简介,人物可以分类,同一类型的人物按生年先后为顺序排列,千万不要按官大官小去排顺序。
5、图,包括各种地图、图片、照片、统计图、分布图、示意图等。图在志书中有三大功效:一是节省文字,丰富内容;二是增强直观,便于理解;三是再现原貌,以昭证信。入志图片应具备四个特点:一是思想性,画面必须健康庄重;二是真实性,必须是事物本来面貌的拍照;三是形象性,能直观而明确地展现事物的形态;四是历史性,能成为历史性的见证,具有永久保存的价值。
图片要多选用反映历史面貌、地方风情、工作成果和有重大历史意义的照片,少用带宣传性、广告性地照片,如会议照、门面照、个人头像、商标照等。人物照片应以工作活动照片为主,不用或尽量少用个人单独留影和集体合影,除已故人物外,不要在方志中刊登领导人的标准头像。对上级领导人到本地视察的照片也不宜过多。示意图、比较图、点图、直线图等墨线图要做到图随文走,图文相应。插图较
多的志书,要编好插图的顺序号。
需要强调的是,志书中的地图(行政区划图)一定要有资质的绘制地图的单位提供,如果没有可以作示意图,或标注“此地图仅供参考”。
6、表,各种表格。表在志书中的作用,主要有三点:化繁为简,节省文字;聚零为整,以映全貌;条例纷错,以晰眉目。表格设置有三戒:一戒滥用,二戒繁杂,三戒冗长。各种统计表的制作要注意:标题要素齐备,文字简明,一个完整的表题应具有地点(单位)、时间、事项三要素,要标明表的序码和计量单位。表体要“量体裁衣”,结构清晰。尽量不用备注,“说明”务必切题。一部志书中,文表不要重复,有表交代的,就不要再用文字写一遍。
7、录,附录、丛录,主要有六个方面内容:奇闻异事;诗文荟萃;考订辨疑;重要文献辑存;地方文献要目;修志始末等。注意辑录内容不能过于庞杂,表述史料必须观点正确,所录资料必须准确具体。原文照录有保存价值又在以上体裁中无法记述的内容。
根据记述的需要,以上诸体分别运用,这是志体的一大特征。
(三)章法。志书的章法有四个方面的要求:
1、记述范围:界限明确,严禁越界记述。一是区域界限要明确,区域内的事物要记满、记深、记透,区域外的事物要一笔不沾。不要过多交待区域内事物的政策背景和事物发生时的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形势。因行政区划变动时划进本乡镇的地区,该地区在划进本乡镇前发生的大事,也要记入在本乡镇的志书,比如,A村由B镇划到
C镇,A村过去的事应记入C镇中去,但B和C两个镇都应把这种区域变化的沿革写清楚。二是时间界限要明确,必须有明确的时间上限和下限。我们这次乡镇志因为是第一次编修,所以不设上限,上限可以从有史料记载的时候开始,而下限很明确,全省统一规定下限为2010年,记述的时间范围不能越过2010年。
2、编写原则:述而不论,即在记述中只记载史实,不加评论和议论。用资料说话,通过对资料的恰当编排来体现事物的兴衰起伏,寓观点于记述之中,是非留给读者自己去品评。
3、记述内容:每一部分的记述内容要与这一部分的标题相符合,切忌标题太大而记述内容太少或标题太小而记述内容太多的现象发生,同时也要避免文不对题的现象发生。
4、统属关系:指设篇立目、标题的选定和各部分内容的领属是否科学合理。志书的篇章层次一般包括篇、章、节、目、子目、细目等6个层次;标题的选定要合理规范,一般应选用词组来命题,而不采用短句;各部分内容的领属应科学合理,记述属性相同的内容时,一级标题应统领下属所有二级标题的记述内容,二级标题应统领下属所有三级标题记述内容,以此类推。
三、方志的文体
文体,即文章的体裁,是适应不同需要而形成的语文体式。地方志的文章体裁是记述体。把人物的经历、事物的特点或事情发展变化的过程,用书面语言如实地记录下来,表述出来,就是记述。志书的述、志、传、记等各种形式都要采用记述体。地方志的文体必须与以
下六种文体严格区别开来:
1、要与工作总结区别开来。工作总结是一种应用文,一般介绍工作情况,概况经验教训,提出今后努力方向等。地方志不能像工作总结那样一、二、三、四地开列出来,而是把经验教训寓于事实的记述之中,让读者自己去归纳。地方志不记未发生的事,不记规划、计划和今后意见等内容。
2、要与论说文区别开来。论说文一般具有论点、论据、论证三部分,论说文重点在论,以论取胜。地方志重点在记,以资料取胜。论说文的观点直接,而地方志的观点寓于事实的记述之中,不能进行理论的论述,也不能夹叙夹议。
3、要与新闻报道区别开来。新闻报道包括消息、通讯、新闻特写等,多数以倒叙的方法叙述新近发生的事实。而地方志不论现实的还是历史的事件,只要在断限之内,就要以顺叙的方法详细记述。新闻报道除叙述外,可以有描写、议论和抒情,而这些在地方志中是忌讳的。
4、要与教科书区别开来。教科书要讲解定义、定理、公式、方法,理性的和技术性的东西多。而地方志也有知识性,但它体现于资料之中,必要的名词解释、专题说明等一般不能写入正文,只能作为注脚或附件。
5、要与历史著作区别开来。史纵志横,史是史实在时间发展上纵的叙述,侧重于探索历史的发展规律,而志则是把体现这一规律的材料客观地摆出来,通过资料的记述体现历史规律。
6、要与文艺作品区别开来。文艺作品通过艺术创作反映生活,重在创作和想象。而地方志必须以真实为生命,绝不允许虚构和想象,必须字字有本。从文字上说,文学作品要求用形象的语言进行细致的刻画和描绘,而地方志不允许用文学技巧,要求用朴实的语言把事情记述清楚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