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_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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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
公共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为切实做好孩子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让您的孩子更健康地成长,请家长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1、家长是自己子女的法定第一监护人,应充分发挥作用,教育孩子应时刻注意防火、防电、交通、饮食、防诈骗、防勒索暴力等安全,教给孩子自我保护的方法。
2、不具备自我保护能力的孩子,家长应按学校的规定(早7:40,下午1:50)送孩子上学;(1-2年级星期二、三、四、五上午10:50,其它年级上午11:40,下午4:20)准时接孩子放学。孩子有事要请假。
3、学校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点保护区,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校,家长应教育孩子不斗殴、不进学校滋事扰乱。
4、家长有协助学校做好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在学校组织学生外出(如春游、秋游、看电影等)活动中,要告诫孩子遵守纪律,有事要请假,不得擅自离开队伍。
5、按照国家交通法规定:未满12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禁止小学生骑摩托车等。因此,家长必须时刻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步行上学时要注意安全,同时,督促孩子准时上学,放学准时回家。
6、禁止孩子进入营业性“三厅二室”(歌舞厅、卡拉ok厅、录象厅、台球室、电子游戏室)。
7、禁止孩子参加一切有危险的游戏和活动(如比赛爬梯、障碍跑、攀爬、骑坐在围墙上、护栏上),禁止孩子在没有大人保护的情况下游泳。
8、总之,为了您的家人的幸福,为了祖国的下一代,我们真诚地希望家长能与学校配合,共同做好孩子的安全工作。
9、日期:从2011年9月至2012年7月有效。
致
礼
家长签字:学生签字:年级:五 年 级班 主 任:郭毅昉
石 埠 小 学201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