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办法_年度发展目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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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种委发[2011]3号
种畜场2011年度经济与社会发展
目标及考核办法
为了全面完成2011年全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奋斗目标,实
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争取全场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场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目标及考核办法。
一、目标与分值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160分)
1、村庄建设、用地符合规划要求,无乱搭乱建等违法违规现
象。(100分)
2、村主干道两侧干净卫生,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无污
水流溢。(20分)
3、村内主次干道平坦畅通,无坑洼、无积水,逐步硬化。
(10分)
4、自然村组均配有垃圾池,并有专人打扫垃圾。(20分)15、做好秸秆禁烧和回收工作。(10分)
(二)全民创业及招商引资(210分)
1、完成新上私营企业任务。(20分)
2、完成新增个体工商户任务。(20分)
3、完成招商引资任务。(50分)
4、双带双强型村干部队伍建设。(30分)
5、发展高效农业项目。(40分)
6、扶持发展创业典型。(30分)
7、完成清理酸洗石英砂目标。(20分)
(三)社会稳定(150分)
1、认真做好矛盾调处化解工作,年内无一例来场集访和上县及以上信访、上访。(40分)
2、完成综治平安与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年内无重大刑事案件发生。(100分)
3、无重大安全事故。(10分)
(四)农村规范化管理(40分)
1、顺利完成村支两委换届工作。(20分)
2、村级财务管理达到规范化标准。(10分)
3、无违反财经纪律现象。(10分)
(五)党建(70分)
1、班子团结,有战斗力,有号召力,年终综合测评满意率达85%以上。(20分)
2、搞好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30分)
3、年内至少发展一名新党员。(10分)
4、党员、干部无违纪、违法现象。(10分)
(六)社会事业(90分)
1、完成计生站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30分)
2、规范农村幼儿园管理。(20分)
3、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任务。(20分)
4、完成年度民兵营连正规化建设及征兵各项任务。(20分)
(七)中心活动积累分
每次中心活动计20分,每次完成者得满分,完不成不得分。获奖者加分: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加5分。
(八)附加分
1、奖励分:获场年度表彰加3分,获县级年度表彰加5分,获市级以上年度表彰加8分。此项分值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
2、专题现场加分:场级一次加分10分,县级一次加20分,市级以上一次加30分。
3、规划建设居住小区,主体基本完工的加50分。
二、考核细则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160分
第一项由建管所和国土所负责制定好考核细则进行考核。第二项、第三项和第四项由考核组看现场打分。第五项考核依据为各村完成秸秆回收情况。
(二)招商引资:210分
第一项新上私营企业数完成(指当年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资金到位的)得20分,每增加一个私营企业加5分,加分不封顶,不完成不得分。
第二项完成个体工商户任务数(指当年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得20分,每超一户加2分,不完成不得分。
第三项2011年内带领至少一批客商来我场正式洽谈,并由场招商领导小组考核认定为有效信息的得分。
第四项2011年底所有村干部必须有个人致富项目(家庭年生产经营性收入在5万元以上),全村人均纯收入年增幅在10%以上。
第五项完成成片农业结构调整50亩得10,耕地面积2000亩以下,每增加10亩得6分,超过100亩按每增加100亩得10;耕地面积2000亩至4000亩,每增加15亩得6分,超过125亩按每增加100亩得10;耕地面积4000亩以上,每增加20亩得6分,超过150亩按每增加100亩得10,成片农业结构调整品种为蔬菜、瓜果,且需保护地栽培,此项最高分值为80分。新增加设施种养殖小区得30分,每小区不低于大棚30栋或圈舍15栋,最高分值不超过50分。
第六项年内村扶持发展(新上)种养大户15户以上,得30分。每少一户扣3分(大户标准:设施种植大棚不少于3栋,圈舍不少于30间;或种养殖土地流转不少于50亩;或创利税10万元以上)。
第七项完成清理酸洗石英砂目标。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现有酸洗石英砂厂家进行清理,使之生产达标,或予以取缔,不得出现违法违规生产。完成该项目的得20分,否则不得分。
(三)社会稳定:150分
1、全年无信访的得40分,来场集访一次扣10分;去县信访(上访)一次:个访扣10分,集访扣20分;去市信访(上访)一
次:个访扣20分,集访扣40分;去省信访(上访)一次:个访扣40分,集访扣80分;进京信访(上访)一次:个访扣100分,集访扣200分。分值不够扣的在总分中扣除,采取上不封顶原则。
2、完成全年的综治平安与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得100分,此项由综治办负责考核。
3、无安全事故的得10分,出现的不得分。
(四)农村规范化管理:40分
1、年底依法顺利完成村支两委换届工作,无违法事件和因选举引起的信访事件发生得20分,否则不得分。
2、民主理财制度健全,村务公开按月进行的得10分。每减少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3、违反财经纪律,并受到处罚的,在总分中扣10分。
(五)党建:70分
1、班子团结,有战斗力,有号召力,得20分。村三位主职干部按时参加党委召开的各项会议并遵守会议纪律,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查看记录)得10分。干部之间有较大矛盾和分歧影响整体工作,或者年终综合测评满意率低于85%的不得分。
2、有规范的公开栏得10分,按要求及时进行公开,得20分。
3、年内发展一名新党员的得10分,未发展的不得分。
4、党员、干部无违纪、违法现象,得10分。
(六)社会事业:90分
1、完成计生站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得30分。
2、规范农村幼儿教育管理的,得20分。
3、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任务。按场要求,期内完成下达任务数的得20分,不完成不得分。
4、完成民兵组织建设及政治教育、训练、整组、征兵等各项工作的,得20分。
三、考核兑现:
1、本目标考核作为村干部工资发放的主要参考依据。
2、对考评优秀的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进行表彰和经济奖励。
3、年度工作中出现重大问题的村,以及在招商引资、高效农业发展、双带双强型村干部队伍建设中考核不得分的村,在评比先进党支部、优秀支部书记和目标考核奖时,实行一票否决。
4、本考核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不因负责人变动而废止。
二0一一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