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医保相关问题说明_学生医疗保险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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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医保相关问题的说明
1、学生在校期间,锦州市内居民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可以报销,门诊不予报销。住院时本人持医保卡、本住院,直接在医院结算不需另外报销。
2、家住外地的学生:为就诊方便回家乡所在地医院住院的,在锦州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看病后由此家医院开治疗证明,转家乡所在地公立医院以自费住院,个人全款垫付,出院后材料交学校医保办统一办理报销事宜。
3、寒暑假期间,外地学生可在家乡所在地公立医院就医,自费住院,报销需开学回学校交校医保办统一办理。
注:寒暑假时间严格按照教育部每年发布的时间为准,此时间段内符合报销条件给予报销。请注意查看每年寒暑假之前校园网通知。
4、在外地实习的学生,实习所在地发生住院费用经学校开具实习证明(渤大开)可以正常报销,报销材料交校医保办统一办理。
5、非教育部法定假日期间外地发生住院医疗费用,发生危及生命的疾病按急诊相关手续,经急诊鉴定符合的给予报销,材料交校医保办统一办理。
6、在锦州市内发生的疾病,如需转外地治疗,需经锦州市三级甲等医院转诊方可到外地住院治疗,费用需全款个人垫付,回来后材料交校医保统一办理。
报销材料包括:
住院病志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
住院收据原件;
住院费用明细(加盖医院公章);
医保卡;
锦州三级甲等医院开转诊证明(非教育部法定寒暑假期间在锦州市以外医院住院的);外地实习的需实习证明;
学生证1张、复印件2张。
7、办理报销学生需在劳动局开户行锦州银行巾帼支行开一个活期存折(地址:马家十字路口道北)。
8、校医保办公室联系电话:5***43
《关于学生医保相关问题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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