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太仓市普法联络员工作守则_普法联络员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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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六五”普法联络员工作守则
为了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法制意识高、工作能力强的普法联络员队伍,以保证“六五”普法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六五”普法规划的精神及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守则。
一、普法联络员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能认真学习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民主与法治建设的理论和法律知识,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水平。
3、法制观念强,依法办事,严格执法,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4、热爱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愿为做好本单位普法作贡献,工作积极主动,有一定的组织活动能力,能够做好法制宣传教育上下联络工作。
二、普法联络员工作职责
1、按照市“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意见的要求,拟订本镇、本单位普法规划及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具体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2、协助领导组织开展本镇、本单位内部国家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下属单位工作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3、按照市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协助领导做好本镇、本单位承担的面向社会的普法工作任务。
4、协助领导组织落实本镇、本单位党委(组)学习中心组及公务员的学法工作;配合市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镇、本单位干部学法情况进行考核,并做好建立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档案的具体工作。
5、负责本镇、本单位各类普法教材资料的征订和发放工作。
6、及时收集本镇、本单位的学法、执法和普法情况,向市普法办公室提供有关信息和经验材料,推荐先进典型。信息要求是每年2条以上。
7、做好本镇、本单位的半年度及年度普法工作总结,于七月初和次年一月十日前报市普法办公室。
8、按照市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普法工作百分考核办法”,建立“六五”普法工作台帐。
9、做好机关工作人员及下属单位人员法律法规培训或讲座的具体安排落实,收集台帐资料。
10、按时填写上报“六五”普法各类工作统计报表。
11、根据本镇、本单位领导的变动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建议调整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
12、做好本镇、本单位法制宣传橱窗(板报)的出刊工作。
13、按照市普法办要求,做好新闻媒体涉及本镇、本单位的普法节目、版面、栏目的配合协调工作。
14、建议本镇、本单位党委(组)学习中心组每季一次学法日内容,且协助抓好落实,及时上报学法情况。
15、积极参加上级机关、市普法办组织的培训、工作会议、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
16、做好其他有关普法的日常工作。
三、太仓市普法联络员工作制度
1、市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召开普法联络员工作会议,会议内容主要部署、汇报和交流全市普法工作情况。
2、市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联络员集中培训一次,培训内容根据每年市普法工作计划和实际需要视情确定。
3、普法联络员每年要向市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一次工作。主要内容是本单位学法、用法、执法工作和自身履行联络员职责的情况。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普法工作的重大活动,以便统一组织协调。
4、凡通知有普法联络员参加的各种会议和培训,均必须由本人参加,如因故不能参加应提前请假并说明原因。
5、市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联络员给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