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通讯费报销规定[优秀]_通讯费报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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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费报销规定
为保障公司的业务开展,根据兼顾效率与公平原则及员工工作性质和职位的不同,特制定通讯费报销规定。
一、报销标准
(1)董事长、总经理实报实销。
(2)副总经理级实报实销。
(3)部门经理级
总经理助理(秘书):100元/月(负责市场方面的:188元/月);市场部经理:160元/月行政部经理:100元/月财务部经理:100元/月技术部经理:60元/月生产部经理:60元/月品管部经理:60元/月
项目经理:100-260元/月(分所在地区定)
(4)主管级以下(含主管级和副经理)职员:
采购部主管:100元/月采购员:50元/月
城区采购:100元/月电子商务:30元/月
业务代表:100元/月市场内勤:50元/月
网络办公:30元/月材料申报:50元/月
行政秘书:50元/月司机:60元/月
总经理司机:150元/月水电工:30元/月
基建工程主管:50元/月仓管:50元/月
会计主管:50元/月出纳:80元/月
主办会计:70元/月车间各班组长:30元/月
(二)报销具体规定流程
1、员工通讯费报销标准不可在一年之内累计调剂使用,按月凭票,财务部根据标准报销金额。
2、员工每月中旬(20日前)将发票交财务部直接办理报销手续。
3、财务部指定专人按公司核定的报销办理员工通讯费报销手续。
4、固定电话费由行政部限制充卡金额,并指定专人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及报销流程办理报销手续,若遇电话费异常变动情况应到电信局查明原因,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示处理办法。
5、职位重复的,通讯费按最高职位报销,不得重复报销。
二O一O年八月十三日
《企业通讯费报销规定[优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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