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排球(成年组)竞赛规程讲解_排球比赛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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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排球(成年组)
竞赛规程
一、日期及地点
2010年8月21日至25 日在文山州举行。
二、参加单位
省属各行业体协、驻滇部队、武警、大专院校;
各州、市。
三、竞赛项目
六人排球。
四、参加办法
(一)男、女队每队可报领队各一人,教练员各一人,男、女运动员各十人。
(二)一个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一个大项的比赛。
五、运动员资格
(一)现役军人和武警必须出具有效军人证;
(二)各大专院校在校的学生,必须出具有效学籍证明;
(三)党政机关人员必须出具本单位的有效证件;
(四)各行业系统、企业参加人员必须出具单位有效用工合同;
(五)成年组的参赛运动员交流只能在省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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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凡在国家体育总局已注册的在役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本省已退役的运动员可代表接收单位参加比赛,但必须持该单位的用工合同或该单位接收函。
六、竞赛办法
比赛视报名队数采用单循环或分组循环进行。
七、规则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公布的最新排球竞赛规则。
八、名次评定办法
(一)各队胜一场得二分,负一场得一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二)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以下办法决定名次。
X(总得分数)=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Y(总失分数)若Z值仍相等则采用:
A(胜局总数)=C值,C值高者名次列前。B(负局总数)
若C值仍相等则采用:两队之间最后比赛胜负关系确定名次。
(三)比赛期间弃权任何一场比赛取消全部成绩。
九、录取及表彰办法
(一)男、女队分别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
(二)体育道德风尚奖:集体评1队;运动员每队评2人;
教练员和领队按到会人数的10:1评选;裁判员评5人;工作人员由赛区酌定。
十、比赛服装
各运动队必须备有深浅颜色不同的两套统一的比赛服,上衣前后须有规则规定尺寸的比赛号码。
十一、裁判员
裁判员由省体育局指派,名单另行通知。
十二、报名及报到
(一)报名:
1、第一次报名为6月1日以前,各单位将打印好的报名单一份,报到省体育局竞赛管理和青少年处。
2、联络员会议为最后一次报名截止。联络员会议时间、地址另行通知。联络员会议的通知,将根据第一次的报名单位为依据,进行通知,要求派专人送至文山州联络员会议上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到:
1.各单位于8月19日到赛区报到。2.裁判员于8月18日报到。
(三)各参赛单位报到时必须交纳竞赛保证金2000元(无违纪行为的赛后退回)。
十三、申诉:
(一)申诉按《云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及各单项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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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需申诉必须以书面形式由领队或教练员签字并交纳申诉费500元后,方能受理。
(三)申诉书报到后统一发放。
十四、经费
各单位参赛费用自理。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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