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流程_房产抵押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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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流程
内部资料,请勿外泄
办理单位:市房管局(行政服务中心市房管局窗口)
一、办事程序:受理、审查—复核—登记—窗口缴费、发件
二、申报材料:
(一)、(银行抵押)应提交的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自建房须提供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集体土地不能抵押。;
2、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及抵押物清单(原件各一份);
4、房地产评估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房地产价值证明(原件一份)。
5、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原件一份,表格由窗口提供,夫妻双方及共有权人须到场签字,须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薄,单身者须民政局出具单身证明;新罗区外银行需提供银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6、最后询问笔录
7、房地产抵押价值确认函
(二)、(私人抵押)应提交的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自建房须提供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集体土地不能抵押。;
2、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抵押合同、借款合同和价值证明(原件一份)
4、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一份,表格由窗口提供,夫妻双方及共有权人须到场签字,须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薄,单身者须民政局出具单身证明,夫妻双方有一方死亡的须提供死亡证明及夫妻关系证明及家庭协议书;若产权人离异的,需出具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需民政局盖公章)以及产权人未再婚证明。
(以上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
备注:
贷款还清后,应在十日内带《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及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当事人双方各壹份)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房管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需产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来办理。如私人之间抵押的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携带身份证本人来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三、承诺时间:5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登记费:住房他项权利登记费80元/套,非住房他项权利登记费按建筑面积分类计收(100—4800元/宗);工本费:10元/证
五、窗口联系电话:0597—2529148、2529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