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值班管理办法_节假日值班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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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欣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节假日值班管理办法
为了确保各项目节假日期间工作正常运行,方便业主办事,提高公司的服务质量,节假日安排项目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值班,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制度所述值班人员为项目主管、管理员、收费员或项目其他人员。
二、公司节假日值班实行三级值班、归口管理的办法,项目经理不安排具体值班地点和时间,对自己所负责项目节假日值班工作负全部责任,公司由部级以上领导对全公司节假日值班负总责。
三、值班时间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双休日、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元旦由项目自行安排项目人员轮流值班,没有加班补助,适当安排轮休。
四、春节、国庆节两个长假,由项目经理安排各项目值班,将值班表报公司批准,每人每天补助200元。
五、每个项目每天值班人员安排一人,值班严格按照平时正常上下班时间在岗。项目只有一名主管的,每天按照半天安排值班,项目经理补缺轮值。不需要值班的项目,要和甲方单位对接好,要有巡查机制,做好对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项目经理要做好各项目值班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鄂尔多斯市欣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六、各项目值班表于节假日前3天上报公司综合部审核,由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七、值班要认真履行值班管理制度,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下班,值班期间认真接听电话并做好记录,及时处理业主的报修和投诉,检查、督促项目各岗位人员按正常时期的标准完成各自工作职责,办理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对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八、公司物业部对各项目的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公司领导进行抽查,发现违反本管理办法脱岗、工作懈怠等现象,视情况考核责任人30—100元,项目经理负50%的连带责任。
九、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鄂尔多斯市欣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