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环境状况公报_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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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环境状况公报
(2002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的规定,现发布《辽宁省2002年度环境状况公报》
一、环境状况
(一)水环境
1、主要河流水质
全省有辽河、浑河、太子河、大辽河、大凌河、鸭绿江六条主要河流。其中鸭绿江水质较好,符合国家Ⅲ类水质标准,其它河流城市河段水质污染较重,有22个断面为劣Ⅴ类水质,占61.1%。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COD)、氨氮,分别有38.9%、58.3%的断面超国家Ⅴ类水质标准。与上年相比,污染物排放量有所下降,虽然由于持续干旱,缺少环境水,但水质没有恶化,部分河段有所好转,污染基本得到控制。
辽河水系包括辽河、浑河、太子河和大辽河四条主要河流。辽河铁岭、沈阳、盘锦三个河段均为劣Ⅴ类水质,污染严重。主要污染物是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和氨氮,分别超过国家Ⅴ类水质标准0.8倍、0.1倍和0.8倍。由于境外污水排入,对辽河铁岭段水质影响较大。与上年相比,铁岭段水质有所改善。
浑河、太子河和大辽河的18个监测断面中,Ⅳ类和劣Ⅴ类水质分别占27.7%和66.7%。其中浑河抚顺段为Ⅳ类,沈阳段为劣Ⅴ类;太子河本溪段为Ⅴ类,辽阳段为Ⅳ类,鞍山段为劣Ⅴ类;大辽河盘锦段、营口段均为劣Ⅴ类水质。氨氮污染突出,最高断面超过国家Ⅴ类水质标准6.9倍。各断面中,沈阳七台子、于家房、本溪兴安和盘锦三岔河断面污染严重。与上年相比,浑河化学需氧量浓度有所降低。
大凌河水系大凌河是全省水质污染最重的河流。全河段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浓度均值分别超国家Ⅴ类水质标准3.6倍和7.4倍,其中锦州西八千断面污染最严重。与上年相比,锦州段水质有较明显改善,主要由于金城造纸厂废水治理取得成效。
鸭绿江水系鸭绿江在全省主要河流中水质最好,丹东段水质符合国家Ⅲ类标准。与上年相比,水质进一步好转。
2、主要大中型水库水质
在13座主要大中型水库中,汤河水库和铁甲水库符合国家Ⅲ类标准,水质较好,大伙房、石门、宫山咀、闹德海、清河、柴河、乌金塘7座水库为Ⅳ类水质;其它水库为Ⅴ类或劣Ⅴ类,水质较差。
影响水库水质的主要污染物为总氮,其次是总磷和石油类。与上年相比,乌金塘、宫山咀水库总磷、总氮浓度值上升,其它水库总磷、总氮浓度基本保持稳定。
3、近岸海域水质
2002年,全省近岸海域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75.4%,其中葫芦岛、丹东海域为100%,大连海域为97.7%,盘锦、营口、锦州海域受近岸淤泥型底质影响达标率很低。主要污染物是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等,盘锦、营口、锦州三个海域无机氮分别超国家Ⅳ类海域水质标准2.0倍、1.0倍和0.8倍。
2002年全省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上好于上年,无机氮和石油类污染有所减轻。
海水浴场2002年夏季,大连、锦州、葫芦岛、营口市首次开展海水浴场水质监测,在监测的7个海水浴场中,5个浴场水质为优良级。
4、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002年全省废水排放总量为18.9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9.2亿吨,生活污水排放量9.7亿吨。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59.3万吨,其中,工业排放21.8万吨,占36.8%,生活排放37.5万吨,占63.2%。石油类排放1882吨,氨氮排放1.45万吨。与2001年相比,工业废水排放量减少0.8亿吨,工业化学需氧量减少5.8万吨。生活污水排放量占总废水排放量比例首次超过50%。
(二)空气环境
1、城市空气环境质量
2002年我省大连、丹东、营口、辽阳和盘锦5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符合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较好;鞍山、铁岭、抚顺、本溪和朝阳5城市符合三级标准;沈阳、锦州、阜新和葫芦岛4城市超过三级标准,空气污染较重。在超过国家二级标准的9个城市中,葫芦岛市首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其它8个城市均为总悬浮颗粒物或可吸入颗粒物。与上年比较,符合二级标准的城市增加3个,超过三级标准的城市减少4个,全省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
降尘全省降尘平均值为19.2吨/平方公里·月,超过省控标准1.4倍,各市均超过标准。全省降尘呈现出明显的区域特征,中部地区降尘量最大,为24.9吨/平方公里·月,其次是西部地区,为18.1吨/平方公里·月,沿海城市降尘量最小,平均为14.2吨/平方公里·月。2002年我省继续受到扬沙浮尘天气影响,其中沈阳市出现扬沙浮尘天气累计162小时,大连市累计时间209小时,分别比上年增加96小时和136小时,其特点是,一次持续时间长。
颗粒物沈阳、大连、阜新和葫芦岛4市可吸入颗粒物平均值为0.141毫克/立方米,超过国家二级标准0.4倍,仅大连市符合标准;其它10个市总悬浮颗粒物平均值为0.241毫克/立方米,超过国家二级标准0.2倍,盘锦、营口、辽阳和丹东市符合标准。
二氧化硫全省二氧化硫平均值为0.047毫克/立方米,符合国家二级标准。在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锦州、阜新、辽阳和葫芦岛9个二氧化硫控制区的地级市中,葫芦岛、锦州、本溪3市二氧化硫超过国家二级标准。
二氧化氮和一氧化碳全省二氧化氮和一氧化碳平均值分别为0.032毫克/立方米和1.63毫克/立方米,各市均符合国家二级标准。
降水酸度2002年,全省城市降水pH值范围在4.07-8.91之间,酸性降水的频率为1.7%。葫芦岛、铁岭、抚顺和阜新4个城市不同程度地出现过酸性降水,其中葫芦岛市降水 pH年均值为5.38(小于酸雨临界值pH5.6)。pH降水离子组份主要为SO2—4,主要是燃煤及工业源排放造成的。与上年相比,酸性降水的频率无明显变化。
2、废气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002年全省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10462亿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总量79.3万吨,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57.3万吨,占72.3%,生活二氧化硫排放22.0万吨,占27.7%。烟尘排放总量63.6万吨,其中:工业烟尘排放42.4万吨,占66.7%,生活烟尘排放21.2万吨,占33.3%。工业粉尘排放量为33.9万吨。与2001年相比,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下降5.5%,烟尘排放总量下降10.3%。
(三)城市声环境
2002年全省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9.6分贝,符合国家标准。道路交通噪声超标干线长594.6公里,占监测干线总长度的52.4%。近年在车流量逐年增加的情况下,道路交通噪声呈下降趋势。城市各类功能区环境噪声达标率为67.8%,夜间噪声污染重于昼间,4类(交通道路两侧)功能区污染较重,有12个市夜间噪声超标。沈阳、大连、抚顺、丹东、营口和盘锦等8个城市的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5.8分贝,符合城市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标准(56分贝)。
(四)固体废物
2002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8146万吨,其中危险废物68.1万吨。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35.4万吨,其中危险废物排放1.2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38.3%,排放率0.43%,处置率16.1%,贮存率45.7%。
2002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产生、清运量784万吨,无害化处理率42%。
(五)辐射环境
全省各地环境介质中的放射性核素含量保持在天然本底范围内,未受到放射性污染,辐射环境质量保持在原有水平。四座大型60Co辐照源和北方铀业有限公司周边地区辐射水平无变化,周围环境的γ外照剂量率、大气中氡浓度、土壤和外排水中α、β比活度均为本底值,并符合国家标准。
全省电磁波辐射污染源主要为移动通信基站、超高压输变电线,以及工科医高频、射频发射设备等。2002年全省监测了5464个移动通讯基站,合格率99.5%。
(六)生态环境
2002年全省平均降水量为520.1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少25%。全省地表水资源量123.4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少62%。辽河干流福德店断面断流83天。水库蓄水量严重不足,十三座大中型水库设计库容总量为128.50亿立方米,2002年实际库容仅为45.24亿立方米,平均蓄水率为35.2%。全省地下水资源量70.1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少33%。地下水超采严重,超采面积达1495.9平方公里。
全省现有湿地面积204.54万公顷,其中天然湿地占42.3%;而且面积正逐渐减少,生态调节功能有所下降。2002年卧龙湖湿地保护区基本干涸,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生态功能已经丧失。
至2002年底,全省水土流失面积为408.8万公顷,占全省总面积的27.7%。水土流失区平均土壤侵蚀模数为2834吨/平方公里·年。全省现有沙化土地87.6万公顷,主要分布在辽宁西北部地区。
我省植被类型多样,森林覆盖率达31%,有高等植物2200余种,低等植物8000余种。代表植物有国家一级保护植物人参、野大豆等,双蕊兰、三桠钓樟等在我省已面临绝迹。
全省有脊椎动物827种,无脊椎动物4000余种,其中国家一类保护动物6种,二类保护动物68种,三类保护动物107种。代表动物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丹顶鹤、二级保护动物斑海豹、大型哺乳动物黑熊等。我省鸟类物种丰富,有365种鸟类,其中国家一、二类保护鸟类62种。黑嘴鸥、蛇岛蝮蛇等已成为我省的濒危动物物种。
在我省已发现的外来入侵物种包括豚草等13种植物、松材线虫等6种动物。
二、措施与行动
2002年,全省认真贯彻第五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精神,把环境建设与保护工作摆到了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进一步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加快辽河流域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大生态保护与建设力度,率先在全国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全面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各项环保工作都取得了显著的进展。
(一)工业污染防治
2002年全省共投入28.15亿元,对357个老工业污染源的项目进行了治理。全省工业企业基本实现了达标排放,10419家工业企业中,有10254家实现了达标排放。394家重点企业实施了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双向控制,铁岭电厂、北票电厂等一批企业实现了废水“零排放”,鞍钢集团废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91%。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关闭了辽阳灯塔、铁岭开原等5家年产2万吨以下草浆造纸的制浆工段,每年减排污水1848万吨,减排化学需氧量0.6万吨。加强新建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竣工环保验收制度,全省共有9647个新建项目通过环保审批,4550个项目通过环保验收。
(二)流域污染防治
2002年2月,省政府批复实施了《辽宁省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到2002年底,全省14个地级市中除丹东、朝阳2市外,建成或基本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17座,处理能力达到226.8万吨/日,污水处理率达41.6%,辽河流域内重点工业污染源全部实现达标排放。省控61个重点畜禽屠宰废水治理项目,完成54个。取缔了22家乡镇屠宰点,每年减排化学需氧量5192吨。沈抚灌渠综合整治进展顺利,污水排放量从28万吨/日,减少到13万吨/日。实施条子河昌图段打井集中供水工程,打井8口,解决了8800人和2000余头大牲畜饮水问题。编制完成《鸭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大凌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三)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2002年全省14个市中心城区取缔1吨以下燃煤锅炉2490台,拆除烟囱2543根,其中沈阳市拆除1000根。全省共搬迁污染企业112家,建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289.6平方公里。基本建立了机动车尾气监督管理体系,全面开展了年检和路(抽)检工作。浑河沈阳段经过综合整治,基本消除了黑臭。沈阳、鞍山、丹东、盘锦和葫芦岛5市开展国家环保模范城创建活动,70%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全省城市建成区园林绿化面积达48586公顷,比去年增加了7.1%。建成区绿地率为29.3%。燃气普及率82.0%。集中供热面积为24963万平方米,比去年增加了11.7%。燃煤总量为3068.01万吨,比去年下降了25.6%,其中型煤量为58.17万吨,比去年增加了36.1%。
(四)生态环境保护
开展植树造林,实施“倍增计划”,全省完成植树成活近8.2亿株。人工生态公益林保护达3302万亩,人工造林574.8万亩,其中退耕还林220.5万亩。新封山育林面积391.3万亩。2002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9万亩。
开展了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全省生态环境状况调查工作。积极开展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大连旅顺口区、海城市、清原县、宽甸县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2002年新建10个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总数达到70个,占全省土地面积的9.7%。实施《辽宁省有机食品发展工作方案》,全省有机认证(含转换认证)产品达到13个,生产(含转换)基地增加到26万亩,盘锦市被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为全国第一个“国家有机食品生产示范基地”。
全省建立了21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试点,海城西柳镇成为首批14个全国环境优美镇之一。
(五)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2002年125家企业实施了清洁生产。截至2002年底,全省共计230家重点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方案3933个,总投资10.86亿元,累计实现经济效益9.02亿元,年节水1.11亿吨,节电1.12亿千瓦小时,年减排废水1.10亿吨,化学需氧量1.2万吨,二氧化硫1.22万吨,尘1.86万吨。2002年5月,国家环保总局批复我省为全国循环经济建设试点省。6月省政府印发了《辽宁省发展循环经济试点方案》,并在第五次全省环境保护会议上做了全面动员和部署。计划用5年时间在我省创建一批循环经济型企业、生态工业园区和几个资源循环型城市,大幅度提高资源利用率;建设区域性的资源再生产业基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倡导循环经济理念,营造公众参与循环经济的社会氛围,初步建立起发展循环经济的机制和框架。到年底,全省14个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发展循环经济的具体实施方案,共确定试点项目260多个,部分项目正在实施。
(六)海洋环境保护
省政府批准实施《辽宁省碧海行动计划》,全面启动海域污染防治。商港和航运船舶、大型渔船废水基本实现达标排放,11家污水直排海企业实施清洁生产。进一步巩固禁磷成果,洗涤用品已基本实现无磷化。
(七)环保投入
2002年全省环保投入132.4亿元,占全省 G DP的2.43%,其中:污染源治理投资37.9亿元,城市基础设施投资65.4亿元,生态建设投资28.2亿元,环保能力建设投资0.9亿元。
(八)环境法制
2002年为适应入世要求,对全省现有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建议省政府保留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21件;建议废止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13件;建议修改的地方性法规2件。继续开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遏止污染反弹”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2026人次,检查企业24104家,立案2535起,罚款800万元。在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情况专项检查中,共检查建设项目1.2万多个。开展土法选金专项整治工作,全省共取缔土法选金点87个。全省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16件、政协提案169件;共受理环境污染类群众来信23789件,已处理22125件,占93%;接待群众来访4448人次,已处理4294批次,占96.5%。开展了冬季烟尘专项整治工作。全省14个市全部开通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大连市启用了环境监察指挥中心。
(九)环境科技与环保产业
围绕重大环境问题积极组织科研攻关,全省生态环境遥感调查、大凌河及鸭绿江污染防治等研究取得重要成果。2002年全省科研课题获省(部)级二等奖1项,三等奖8项。全省环保系统科研单位创收1.01亿元,比1997年增加2倍。
积极发展环保产业,形成了以消烟除尘、工业废水治理为主的产业体系,全省共有环保产业单位793个,职工总数96883人,环保产业年产值65.3亿元。全省20家企业通过 ISO14000认证,建材、家电两大类10个产品获得国家环境标志认证。
(十)环境宣传与教育
制作了十余部反映全省环保工作和欧盟项目成果的专题片,警示教育片《辽宁我们共有的家园》荣获国家科教片评比二等奖和省人大“中华环保世纪行在辽宁”活动特别奖;举办了全国暨辽宁环境警示教育图片巡回展;配合省人大等单位开展“珍惜资源,保护环境”为主题的中华环保世纪行活动;首次开展创建省级绿色家庭活动,与省妇联联合评选出100个省级绿色家庭、1万户市级绿色家庭;继续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推荐11所学校参加国家级绿色学校评选;与省委宣传部等单位联合启动了“创建省级绿色社区”活动;与团省委等部门合作,发动学生开展“保护母亲河”活动;开展中小学环境教育活动,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达95%;与省教委联合编写发行84万册《初中、小学专题教育读本》、5万册《环境教育教学》;全省累计刊(播)发环境新闻稿首次突破1万篇。
(十一)国际交流与合作
2002年全省环境项目利用外资1.17亿元。中国-欧盟辽宁综合环境项目各子项目达到设计预期目标,取得阶段性成果。2002年6月,由欧盟总部委托的项目中期评估小组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做出积极评价;辽河流域一、二期环境项目已通过世行专家组2001年和2002年的评估,其中1亿美元的辽河流域一期环境治理项目已开始进入建设期。2002年9月,由辽宁省政府、欧洲联盟和世界银行联合在大连召开了辽宁城市环境与结构调整国际研讨会,来自世界各地的42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取得圆满成功。2002年共接待来自美国、日本、韩国、德国等十多个国家210人次的访问与交流,并有8个团组、29人次出访日本、澳大利亚、欧洲等地。
(十二)能力建设
2002年全省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总投资8724.0万元,其中:环保行政部门基础建设2384.6万元,环保事业单位基础建设6339.4万元。全省有8个市达到了国家环境监理机构标准化的要求。新建设9个空气自动监测子站,使投入运行的总数达到34个,实现了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周报,首次在电视台向公众发布;新建1个水质自动监测站,辽河流域总数达到4个,实现了水质周报;在东北制药总厂等13家企业安装了16套污染源COD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在4家电厂安装了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测系统;沈阳和大连市安装了17套烟尘高空监视仪。全省新增3台大气移动监测车、2台污染源移动监测车,配备了气质联机等大型实验室分析仪器和常规的分析仪器212套。建成全省环境监测数据库系统和环境监测地理信息系统,具备了对全省空气、水质、污染源自动监测站的实时监控能力,11个市的市级环保部门完成了局域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