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才工作要点_人才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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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市人才工作要点
(征求意见稿)
2012年全市人才工作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为指导,围绕建设“一中心三城市”和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的战略目标,进一步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机制,强化市县联动、部门协同,以更大力度推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江海英才计划,全面启动产业人才发展312行动计划,以科技领军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力争高端人才集聚、创新载体建设、人才配套服务实现新突破,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水平居全省前列。
一、举全市之力推进实施产业人才发展“312”行动计划 1.制定出台产业人才发展“312”行动计划及实施办法。着眼于进一步提升区域人才竞争力,加快构建与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和基本现代化相适应的人才支撑体系,研究制定市县联动的《南通市产业人才发展“312”行动计划》及顶尖人才、人才团队、企业紧缺人才等3个专项计划实施办法,力争到2015年,全市引进30名国家“千人计划”专家、100个创业创新人才团队、2000名科技领军人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2.召开产业人才发展“312”行动推进动员会。组织召开全市产业人才发展“312”行动推进动员会,对实施“312”行动计划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实施路径和重点举
措,着力营造招贤纳才的浓厚氛围。(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
3.实施人才载体升级工程。全力打造特色科技园区,力争早日将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成国家级高新区。按照专业化、特色化、集约化的要求,积极推进30万平方米“创新创业创意”园区规划建设,力争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面积达到300万平方米。突出引进高层次科研院所,制定出台鼓励县(市)区、企业引进大院大所的相关办法。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平台“十百千”工程,推动企业建设200家以上研发平台。大力推进特色产业基地建设,评选一批新型工业化特色产业基地。继续大力推进院士工作站、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各县(市)区)
4.实施创业融资环境优化工程。加大财政投入,积极推动建立政府主导的创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及融资担保公司。研究制定政府主导的创业投资基金投资人才项目的具体办法,以及促进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发展的操作细则,积极鼓励社会创业投资基金投资人才项目,加快形成多元化投入扶持人才创业的有效机制。(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5.实施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整合部门资源,建立“江海英才服务中心”,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一站式”、便利化配套集成服务。启动创业人才创业导师和行政助理选聘工作,继续推进人才公寓建设,认真落实高层次人才享受特定待遇的具体办法。大力推动产业园区、科技园区设立“一站式”人才服务窗口,逐
步建立完善包括政策信息咨询服务、创业注册服务、投资融资服务、员工招聘培训服务、技术支撑服务、成果转化服务等在内的公共服务平台。(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
6.加强对产业人才发展“312”行动计划执行情况的督查考核。研究制定《南通市产业人才发展“312”行动计划考核评估办法(试行)》,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对各县(市)区、市直机关部门“312”行动计划执行情况实行季度通报、半年督查和年度考评,严格考核奖惩,全面落实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党委、政府、组织部门3个“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责任。(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
二、进一步加大招才引智工作力度
7.精心举办第二届“江海英才创业周”。高水平办好第二届中国南通江海英才创业周活动,策划组织多场人才、项目、资本对接洽谈会,力争活动规模、嘉宾层次、组织形式实现新提升,努力将“江海英才创业周”打造成为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人才智力与生产要素交流盛会。(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发改委(金融办)、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外侨办、市科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
8.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招才引智活动。进一步加大赴海外招引人才频次,年内,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分别组团,分4批赴北美、欧洲、日韩、澳新开展人才招聘活动。认真
组织参加第十六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赴成都办好新兴产业发展推介会,组织赴北京、上海、大连、哈尔滨等地开展人才招聘和校企对接洽谈活动,积极申办“千人计划”专家年会,将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相结合,拓展揽才平台,积极开展“双招双引”。(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外侨办,各县(市)区)
9.用好国际化人才智力合作平台。市县联动继续组团参展广州留交会、深圳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积极组织园区和企业参展大连海创周、欧美同学会北京论坛,进一步改进宣传推介办法,拓宽招才引智渠道。(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各县(市)区)
10.全面推进科技镇长团工作。召开科技镇长团工作座谈会,对科技镇长团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积极支持各地从高校院所选聘教授、博士组建科技镇长团,力争县(市)区科技镇长团选派工作实现全覆盖。(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科技局,各县(市)区)
11.深入推进政产学研合作。举办中国工程院院士南通行、教授博士南通行等活动,大力推进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积极组织开展教授博士柔性进企业活动,吸引高校院所创新要素向我市企业集聚,力争签约服务我市的“两院”院士超过50名,新增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4家、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4家,新增博士后研究人员12名。(市科技局、科协、人社局、各县(市)区)
12.进一步拓展名校优生工程。在面向985、211等重点高校招引人才充实党政后备干部队伍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聚才领域,鼓励和吸引优秀大学毕业生到科技型企业和研发机构就业。(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各县(市)区)
13.实施南通籍在外人才智力回流计划。做好南通籍在外人才调查摸底工作,抓紧建立南通籍在外人才信息库,定期组织开展南通籍在外人才家乡行活动,宣传推介南通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人才科技政策,积极吸引南通籍在外人才通过多种途径服务家乡建设。(市教育局,市侨联,市人才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
14.做好人才引进计划组织申报和评审推荐工作。进一步规范江海英才计划评审程序,健全完善工作规程,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认真组织申报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计划,切实加强对申报工作的业务指导,定期通报各地人才引进情况,提高各类人才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组织化程度,力争全年新增5名国家“千人计划”专家、30名省“双创”人才(团队)、30名“企业博士集聚计划”资助对象。(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
三、扎实推进江海英才培育计划
15.深入实施“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命名确定市第四批“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组织培养对象与所在单位签订双向目标责任书,对培养对象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分层次举办培训班,对培养对象进行一次全面轮训。做好培养对象科研
项目经费资助和津贴补助发放工作。(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单位)
16.启动实施科技企业家培育计划。组织1期美国斯坦福大学科技企业家提升创新能力高级研修班,组织2-3期境内企业经营管理实务培训班,选派企业家参加省科技企业家培训班。积极组织申报省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培育对象。组织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省“双创计划”人才和优秀科技企业家申报省产业教授。(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
17.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研究制定激励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实施办法,确保高技能人才培养总量全省领先。继续实施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积极推动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建成一批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市人社局,各县(市)区)
18.完善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评选表彰市第二届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积极组织申报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做好第九批“六大人才高峰”人才项目评审推荐工作。组织专家健康休养。(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各县(市)区)
四、积极推进实施各类专项人才计划
19.启动实施文化人才专项计划。研究制定文化创意人才专项计划,将文化创意产业人才纳入江海英才计划评审对象,进一步加大文化创意人才引进培养力度。扎实推进“四个一批”宣传文化人才培养工程。继续做好社科职称评审工作。(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
20.深入推进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继续实施名师(名校长)、骨干、新秀、青蓝四大工程,推进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名师工作室、名师培养对象服务管理工作,启动基础教育系统特级教师后备队伍遴选工作,加快构建具有南通特色的名师型人才梯队。评选表彰一批优秀教育工作者和第九届“园丁奖”。(市教育局,各县(市)区)
21.启动实施医学重点人才培养计划。根据“十二五”卫生发展规划要求,选拔培养50名医学重点人才,年内至少引进5名紧缺专业尖端医学人才。(市卫生局,市各有关单位)
22.加强农业科技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农业科技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发挥好农业科技人才作用。实施农业和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培育工程,广泛组织开展农业科技培训,提高农民创业致富本领。(市农委,各县(市)区)
23.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立足我市实际对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做出规划部署。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工作者培训,加大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力度,表彰奖励一批优秀社工人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
五、加强对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
24.加强人才战略研究。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加快转型升级,大力引进和用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组织开展调研,进一步加
强人才强市战略研究,为提升区域人才竞争力提供决策依据。评选一批人才工作优秀调研成果,抓好成果转化运用,提高人才工作宏观指导水平。(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
25.完善人才强市建设体系。加强人才工作组织网络建设,市、县两级全面设立人才工作办公室,积极推动设立乡镇人才工作机构和重点园区人才工作站,将人才工作组织网络向基层和一线延伸,选优配强人才工作力量。加强分类指导,深入推进人才强县、人才强镇和人才强企,培树一批典型,确保将人才强市落到实处。(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
26.加大人才工作宣传力度。研究制定全市人才工作宣传方案,组织协调市内外媒体大力宣传和普及科学人才观,宣传人才工作的重要政策、重大举措、先进经验和各类优秀人才的典型事迹。定期编发人才工作简报,加强市委人才工作网、江海英才网建设,营造人才工作的浓厚氛围。(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
27.加强人才发展统计与考核。建立健全人才发展指标统计体系,推进落实财政性人才投入、人力资本投资占GDP比重、人才贡献率等主要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进一步修改完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市直有关部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统计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