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评论_怎么评论时事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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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怎么了

数年以前新闻是以人性为主,如今的新闻多以人“性”为主。

以前上初中的时候总看新闻,其实也并不是我想看,而是我的父亲。每当晚七点新闻联播的时候他总是会打开守在电视机旁边,所以久而久之,我也养成了这样的习惯。

每次看新闻的时候父亲总是会感慨,看看外面的世界,看看外面的农村,也就连农民也住得是楼房。要知道那个时候我所居住的还是从爷爷手中传下来的黑房子。而那时候,不仅仅我是这样,在这个西北地区的小山村里面,几乎也全都是这样的土坯房。

可是慢慢地,家里的条件发生了改变。虽然翻盖了新房,但是还是那种砖木结构的,总是比不上电视新闻中农人所居住的那种二层小楼房。

想想那个时候还是很可笑的,我想制造这种可笑想法的唯一原因就是信息不够发达。然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家中买了电脑之后我的世界好像从此彻底的变了。可谓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好吧,最开始的感受我还是选择不讲了。因为那真的可谓是从一种思想到另一种思想的巨大改变,而这种改变不仅仅是在物质观,更是在一个人精神观与金钱观。

其实在以前没有电脑的时候,我的所有思想还是被禁锢在新闻联播中农人住小二层楼房的情节里。我相信里面所说的让全国所有的老百姓都齐奔小康,住洋房。这个从中国产生了小康二字直到如今,穷富的差异还是显而易见的。也不见得有那个村的人存折上面的钱数是一样的多的,更不见得所有的村子现如今都有着便利的交通,顺畅的水电。而这些最基本的,直到如今在西北农村还是有部分地区没能实现,更别说十几万二十几万盖新房子了。

我喜欢在百度里面看新闻,但是那也只是刚开始。现在也逐渐的产生了一定的厌恶,我不知道现在国人的究竟是想看什么?如今打开新闻首页,没有了某某人见义勇为;居多的便是见义勇为反被诬陷。没有了某某教师舍身忘己,居多的到时老师强奸学生的丑闻;没有了某某官员为人民服务,居多的到时贪污受贿被双规。

安逸,似乎我们的国人已经习惯了。所以在这种安逸中就会变得无聊,变得无趣。先是从物质方面满足自己,而其次,就是从精神方面来满足自己。物质方面现在于部分人而言还是很简单的,所以在这方面简单的人在精神方面想要满足自己的方式就是从异性身上获得。所以现在的社会才多出来了这么的小三,多出来了这么多的性事件。

然而,如果从物质方面都不容易达到满足自己的人,他们就会在平时的工作中,在生活中寻求得一点儿精神方面的慰藉。当然,在这个安逸的法制的社会中,我们不可能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去发泄。所以现在的社会中就多出来了这么多的洗头房,练就出来了这么多的异性技术人员。还有昨天我所看见的一条雷人新闻,十个巡查组,九个竟然调查出了贪污情节。呵呵呵,这个数字我真是不知道教中国这十几亿老百姓情何以堪。国家减免了部分税收,设置了医疗保险。等等这些惠民利民的政策在不断地实施,可是这中间还是夹杂着一些蛀虫败类。

贪污,现在在政界已经是一道难以磨灭的坎。人数太多,关系网,等等这些已经是太过于复杂。所以也只能杀鸡儆猴。没办法,这就像是一棵树的根部生了虫,灭虫已经不是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找到其根源......今天晚上吃完晚饭,等我从门外一圈回到家中的时候,父亲正坐在电视前面看新闻。过了好一会儿对我说到:“这现在的社会怎么还有这样的事情?中央电视台怎么都播放出来了?”

一看原来是父亲看完新闻之后看焦点访谈,我也便跟上看了一会儿。父亲的惊异是对的,这些原本本不会,不应该出现在央视的新闻,现在也呈现在了这农村人的眼中,这一点足以让人感觉到欣慰。

可是我依旧是想不通,这新闻究竟是怎么了?

看看数年以前的报纸,思虑这是人性进了一步还是社会进了一步?

对“辉哥”刑拘事件的诸多思考

20日凌晨,张家川县公安局通过官微称,“由于杨某散布谣言、煽动群众游行,严重妨碍了社会管理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对杨某涉嫌寻衅滋事案立案侦查,并依法刑拘”。(9月22日新华网)

自两高关于网络谣言的司法解释出台以来,各地对网络谣言可谓重拳出击,一批批网谣大V纷纷落马,群众对此是拍手称快。众所周知,捕风捉影、混淆视听、空穴来风的网络谣言,严重影响人们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给社会造成了不稳定因素,人们对此是深有感触深恶痛绝!然而对“辉哥”一案而言,却是舆论、司法都往一边倒,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和普遍质疑,其过中原因值得我们深入探究!

英国哲学家边沁曾经说过:“温和的法律能使一个民族的生活方式具有人性;政府的精神会在公民中间得到尊重。”按照《刑法》原理的谦抑原则,立法机关只有在该规范确属必不可少——没有可以代替刑罚的其他适当方法存在的条件下,才能将某种违反法律秩序的行为设定成犯罪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已有明确规定,所以应该适用行政处罚。

俗话说:人与人不同,花有几样红。作为一名16岁的未成年人,无论是生理上、心理上、知识上、阅历上,与成年人相比都有很大的差距,我们不能用成年人的标准来评判他,更不能把他与“大V”等同起来,相提并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章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规定: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执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因此,“刑拘”的处罚是否妥当,值得大家研究研究!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们一以贯之的法治原则。笔者百度了所有网络,没能找到“辉哥”的QQ和微博,只有一张模糊的截图——“试问小县城的法院×××的工资如何才能投资建起一个几百万的TKV”;“看来必须得游行了,中国的警察怎么成这样了?”虽然言词上有些不妥,但事情究竟是真是假,还要等当地调查后给个说法,才能打消大家心中的疑虑。再说,公民有集会、游行的权利和自由,我们应该在法定的范围内容给予尊重。

最后,在网络时代的今天,一方面我们要加强青少年对网络的认识,增强辨别网络谣言的能力;同时,要加大网络的监督管理力度,及时删除不良网络谣言;此外,要严格法律长度,准确把握处罚界限,才能使法律偏废不乱象,充分发挥法律应有的作用。

孩子,你到底怎么了

2013年9月14日,抚州临川二中发生命案,高三学生雷某不满班主任管理将其杀害。双方矛盾源于案发前日,雷某课间玩手机被收走,班主任孙某要求通知家长。

2012年 12月,广西柳州市某中学一个初二男生因与同学违反校规带食品进校园,遭执勤女老师王某劝阻。两名同学不听,将王某拖入男厕所殴打,踢打王某的下体,致王某四肢痉挛,后被送入医院治疗。

2011年3月6日上午,9年级(4)班第三节正上着英语课。一名钟姓男生上课时戴着耳机听歌。上课的古老师上前制止,要他遵守课堂纪律。钟同学不但不听,反而唱起歌来,越唱越大声。此时古老师上前摘下学生的耳机,钟同学却突然站了起来,大声吆喝:“你再动我就试试!”古老师再去摘这名同学的耳机,没想到学生用手一扯,耳机断了线,学生当即给了古老师一个耳光,又吆喝道:“算给你面子了。”学校领导闻讯赶至,这堂课只能暂停了下来。古老师被送到龙村镇卫生院,被诊断为“轻度脑震荡”。

3月8日第六节课,正在为7年级(5)班上英语课的黄老师也遭打了。当时坐在课堂第一排的钟某金同学,上课不认真听讲,又画起画来。黄老师上前提醒了他。下课铃响,这位身高仅1.5米的男学生随手端起自己坐的方凳子砸向老师。幸亏黄老师比他高,才避免受伤。

3月9日下午第三节课,8年级(2)班又传出了学生上课打老师的事件。这次打人的是一位姓钟的女学生。当时刚毕业任教的张老师正上着语文课,当她发现钟某萍同学正低着头玩手机时,张老师上前劝说。钟某萍不但不理会,还说:“我不做作业关老师屁事!”张老师拿过她的手机,钟某萍二话没说,随手拿起凳子向老师头部砸去。幸好张老师反应及时,手被撞肿了。钟某萍又和这位年轻老师拉扯了一阵,导致张老师的手擦破了皮。……

关于老师和学生,这些我们已经知道的还有隐藏下不知道的种种恶性事件,不能不说是社会的责任,教育的悲哀。孩子,你究竟怎么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留守儿童开始一下子多了起来,大批的农村人涌入了城市。当我们的社会主义标榜着奔小康的时候,当社会上百分之二十的人却掌握着社会上百分之八十的财富的时候……让我想起了杜甫的那句诗:“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贫富差距实在太大,社会压力也自然随之大增,人与人的矛盾也日益尖锐起来。我们一直实行的计划生育确实从实处缓解了人口压力,但是,优生优育似乎并没有真正的得到落实。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一个孩子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在父母长辈的呵护疼爱中小心翼翼的长大。在这我不说成长,成长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包括生理和心理的逐步成熟,这是一种历练,让你可以称之长大成人的历练。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只有每一个细胞都健康,才会有全社会的健康。只有以家庭的和谐为根基,才会有全社会的和谐。家庭教育“为民族立命,为万世开太平。”家庭教育对人一生影响至关重要。家长正儿女易行善,家长邪儿女易行恶。家长民主儿女生平等之心,家长独断儿女生专行之念,家长仁慈儿女博爱,家长暴戾儿女残忍。孟母三迁,岳母刺字,“近墨者黑,近朱者赤。”等等,都说明家长的素养、家庭的环境,对人一生的教养息息相关、处处相连。人类教育的共同三大基本内容:健康、情感、求知。对应的三个习惯:整洁、微笑、阅读。保证这三大内容落到生活实际中的三个习惯的养成,离开了家庭教育几乎是不可实现的。然而,家庭教育目前存在的问题已经影响甚至是严重扭曲了婴幼儿、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为此,必须为家庭教育立法,使每一位家长和孩子的监护人,为教养子孙而修行。

当李天一案件在这社会上引发舆论一片哗然,从出事一直到现在,他们依旧在娇惯、放纵和包庇这个所谓的荒唐至极的未成年人。14岁的时候,李天一便拥有了一台名为酷橙诱惑的宝马车。李天一在美国读书期间因违纪被学校劝退,其父母不仅未教育孩子,还试图用钱摆平,最终未果。李天一父母还纵容其子在小区车库里打冰球,引发冲突后,不仅不认错道歉,又企图用钱和权摆平。强奸案发生后,以其父将军的地位和其母艺术硕士的身份,应该算知书达理之人却至今未向受害人道歉,以己之如此品行放纵孩子可谓达到极点。以至于后来李天一案发后,其父母托关系走后门企图为其子开脱;梦鸽试图利用特殊的身份平息事端。这种情绪进一步扩张,以至于她强求律师为李天一做“未参与轮奸行为”的无罪辩护。最后,李天一原辩护律师薛某主动请辞。

作为一个受党教育多年的歌唱家李双江来说,对于一个有着硕士研究生专业背景的知识分子梦鸽来说,本来正确的家庭教育应该是可以娇惯孩子但要有度、制约孩子的行为和孩子一旦犯错,决不能包庇。孩子犯错犯罪后应该向公众诚恳道歉,挽回影响;向被害人代子谢罪,诚恳忏悔;劝其子坦白交代,争取宽大处理。这一对爹妈的反其道而行之,是家庭教育的失败。这一案例再次告诉我们,当人们越来越注重学校教育,越来越注重分数的提高和所谓重点校的选择时,不可忽视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影响,尤其是家长的道德操守和言传身教。道德操守和言传身教无关地位、无关财富、无关学历。如果天一生在普通且知书达理之家,可能不仅不会如此堕落,还会很有出息,像李云迪那样。但是,大错已铸成,还能怎样?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如果父母不注重言传身教对孩子的教诲,依旧让他横行霸道,目无法局,无所畏惧,那么我认为他就全然已经没有了存在的价值.一个只会狐假虎威欺凌弱者玷污法律的人,迟早都会再次酿成大祸。这说明家教很重要。

21世纪更需要知识的力量。当社会大肆宣扬“教师是灵魂的工程师”的时候,又为了教师这个行业做了些什么? 对于这些被殴打或残忍杀害的老师们正在以一种沉默的态度忍受这些看似未成年人的叛逆,愤怒等不稳定的负面情绪所带来的迫害。记得我高中的一个班主任在一次班会上说:“其实老师的地位还不如你们。”看似是玩笑话,其实透漏着诸多无奈与痛心。很多家长普遍认为,我既然把孩子送到学校交给老师了,孩子的一切都和我无关了,而老师则需要全权负责。常常见到因为一点小事,家长在学校对老师大吵大闹。这种情况,似乎孩子犯错已经被完全忽略,他们唯一认定的就是,是老师的责任。没有任何一部法律可以保障老师在这方面的权益。老师打学生是体罚,而学生打老师,只因为是未成年人,更多的时候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那些违背师德的教师行为应该予以谴责,同时,对那些恪守师德、尽职尽责教育叛逆期未成年人的教师应该予以尊重和理解——对于后者,我们的社会可能还做得不够。众所周知,日本的教师地位是很高的,日本中小学教师职业被视作“圣职”,教师被称为“先生”,与议员齐名。人们普遍认为,教师是为社会作出巨大牺牲的职业,因而是无比神圣的,教师本身也是廉洁清正的。“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一个国家只有真正重视教育了,才有可能健康繁荣发展。这说明社会教育保障和尊重很重要。

当前,一些地区和学校在教育教学中存在违背教育规律、重智轻德、重文轻体的现象,单纯重视智力教育,而忽视了对学生的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倡导多年的素质教育得不到具体落实,应试教育仍是占主导,这导致中学教育存在“智育强、德育弱”的现状,学生品德习惯没有得到应有的培养,在校期间没有树立起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人生观。同时,我们学校的法制教育也是相当滞后的,一些学校认为法制课与重要考试没有任何关系,无开设的必要,也就不开设。在一些学校即使开设了,也是应付一下,走走形式,并不能让这些未成年人真正培养其良好的法制意识。这样的法制教育没有多大效果,它根本没有把法律的观念传授给学生,让他们自觉遵守法律并把法律内化为自己的行为准则,甚至让未成年人钻法律的空子。正是这种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不完善,造成了一些各方面正在成熟的未成人的价值取向存在偏差,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据北大精神卫生研究所提供的数据,我国17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大约有3亿4千万,其中有各类学习、情绪、行为障碍者3000万人,未成年人行为有心理问题的百分率为12.9%,表现为忧郁症、恐怖症、焦虑症等。中小学生心理障碍患病率为21.6%至32.1%,大学生则有16.1%至25.4%的心理障碍患病者。中小学生心理障碍突出表现为人际关系不良、情绪稳定性差和学习适应不良、焦虑不安、神经衰弱、强迫症等等方面,由此可见,未成年人现在的心理问题极为严重。而现在我们的许多学校却仍是没有重视未成年人的心理教育,很少学校开设了专门的心理教育课程,这使得学生的心理得不到及时的解答和引导而更加严重,他们不能承受时,很可能走向极端,通过暴力等方式发泄出来,造成犯罪。

另外,随着生理上的发育成熟,未成年人开始产生性的生理冲动,并萌发性意识,这时候他们渴望了解有关性的知识。但是由于获得正确性知识和性教育的渠道不畅通,得不到及时、正确的指导,使得他们在性知识上表现为愚味无知,于是他们把探索的目光投向了色情网站及淫秽录像制品等。在这些不良因素的影响下,他们可能很难控制增加的性冲动,从而走向违法犯罪。

这说明学校教育很重要。

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种种环节上的疏漏,导致了孩子们心理不健康的生长。一个叛逆期孩子的出格行为,将会彻底改变彼此的命运轨迹。这些被他们魔鬼式的冲动伤害的人身心都遭受巨大的创伤,或失去宝贵的生命,或丧失生活的信念……而原本悲剧的始作俑者不该是这些孩子,在这如花似玉的年纪……

当悲剧发生的时候,在深深的惋惜和震惊之后,更多的应该是社会对此的反省的自责。

张枫逸 :法律不能成为打击报复的私器

敲诈勒索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合同诈骗罪,把这三大法规异化为打击报复的私器,不仅严重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戕害了司法的公平公正,造成寒蝉效应。

据9月3日《中国青年报》报道,湖北钟祥大生化工有限公司排污并屡出事故,村民魏开祖、余定海为此上访维权,却以敲诈勒索被当地警方刑拘。法律专家表示,将合理索赔变为敲诈勒索罪,将正常上访变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将合同纠纷变成合同诈骗罪,这三项罪名已成为一些政府机关和不法企业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法宝”。

根据刑法,敲诈勒索罪的客观条件是威胁使他人畏惧而交付财物,主观条件是非法占有。在本案中,企业排出的污水、有害气体、粉尘、噪音,导致村民的猪圈、山林、庄稼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村民就有索赔的权利。何况,企业之前已经与村民签订赔偿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村民上访要求履行协议,属于合法行为。即使索赔金额存在差距、维权方式有些过激,也应在法律的框架下通过诉讼、调解等正当方式解决。然而,当地公安部门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上访村民刑拘,硬是把一起环保维权纠纷,演变成了一起刑事案件,令人愕然。

司法是公器,绝不应异化为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家丁。敲诈勒索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合同诈骗罪,把这三大法规异化为打击报复的私器,不仅严重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戕害了司法的公平公正,造成寒蝉效应。正如魏开祖的辩护律师所言:“如果这都算敲诈勒索构成犯罪的话,以后谁还敢环保维权?”

法律成私器,首先在于公权力干预司法。时下在一些地方,公检法看似独立,却能被有的权力部门呼来唤去,鞍前马后。辽宁省西丰县原县委书记张志国,派警察到北京拘传对西丰县进行舆论监督的记者,引发舆论一片哗然,被称为“史上最牛县委书记”;而轰动一时的彭水诗案、稷山文案、王帅帖案等事件中,当事人因为诽谤罪遭到刑拘或公诉,也暴露出了司法部门不依法办案、个别领导非法干预司法的问题。

同时,法律成私器,还在于信访处理的失范。一些群众反映的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只好多次上访,甚至围堵政府办公场所,采取过激的方式闹大维权。对此,有关部门不是三省吾身,检讨自己,而是运用劳教、司法定罪的方式予以压制,导致事态进一步恶化升级。

培根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过十次犯罪。法律异化为私器,势必损害公众对于法律的敬畏,践踏法治社会的基石。遏制这一现象,需要有关部门严格依法办事,增强法治意识,捍卫司法的独立性,对“权大于法”说不。同时,政府要摒弃维稳思维,正确对待上访,按程序和法律妥善解决问题,消除不公土壤。此外,对于打击报复者,要依据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切实保障群众上访举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你收看今天的《时事开讲》,我们再会。

南都社论:审慎适用人身强制,尊重保障公民权利

日前,广州中院召开一年一度的行政案件点评会,并发布了2012年度行政司法审查报告,为行政机关执法“号脉”。据广州市中院副院长余明永介绍,今年3月起,广州已停收劳教人员,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案例也在逐步减少。他强调公安机关使用人身强制,对象要准确,不要随意地用。

这已经是广州中院第九年召开行政案件点评会,此类通常被称为“民告官”案件的行政诉讼,一直以来存在从程序到实体、从形式到内容的诸多困难。今年5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所作《关于行政审判工作的报告》中的数据显示,最近五年里,广东省法院受理三万余件行政诉讼案件,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占10.30%。即便是这样不算高的行政机关败诉率,也还是迎来外界“民告官案件胜诉超一成”的评价。不仅如此,即便是行政诉讼案件确保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这一细节,都会面临颇为艰难的推进。民告官之难,可见一斑。

此种不同法律部门围绕典型案件的专题讨论,希望可以有助于执法机关的严格、审慎执法。正如余明永所言,多年来,公安、国土房管等机关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从开始的拼命维护自己,到现在的越来越尊重事实,转变很大”,并认为广州公安的执法水平是进步最大的。这显然不仅是行政机关观念的自发转变,而是借由法律督促与监督,渐次生发出的权力约束性,亦即行政权力的依法行政程度。

值得注意的是,每次行政案件点评会,均将限制人身自由引发的诉讼置于最重要的位置,盖因公民人身权利作为最重要的法定权益,其受尊重、得保护的状况,被视为权力能否得到有效制约、地方治理是否循着法治轨道推进的风向标。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是司法机关为执法部门的具体执法行为做法律把关的一道关键防线,其适用法律严苛与否,会成为指导执法部门下一步行政行为的具象依据。广州中院副院长余明永强调,“就应该对行政机关有严格的要求,必须要在有关证据、事实都非常清楚的情况下,你才能够剥夺人身的自由权”,这不仅应视为司法机关严格把关的宣示,而且也是法治社会对执法机关严格执法、人性化执法提出的要求。

应当说,到目前为止,即便是在劳教改革势在必行的大背景下,针对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措施的法律部门表态依然不多见。而广州中院此次行政案件点评会所透露出的信息,也让公众看到法律部门不仅在直面具象的劳教改革问题,同样也在思考诸如收容教育、收容教养等“类劳教措施”的改革,此为社会发展与法治进步的必然要求。余明永说“收容废掉了,劳教停了,收教也在减少”,让人不免回想已然成为历史的收容遣送制度,其废止过程的艰辛与付出的代价„„

此类人身强制措施有极为相似的共性问题,即尽管有各自不同的制度初衷,甚至不乏“教育”、“教养”等柔性措辞,但均采用监狱式的羁押、管理模式,并未经法检部门的法定制衡程序,对公民人身自由予以长时间的剥夺。南都社论此前有专文探讨“类劳教措施”的清理、改造问题,正是基于该类人身强制做出的程序、决定的主体、惩罚的严重性等方面,有违现行《宪法》、《立法法》、《行政处罚法》的基本规定。

广州中院、公安等多个法律部门对此类长时间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措施,不乏审慎、深入的思考。能跳出劳教看到其他几类人身强制措施背后共通的法律困境,并在实践中以严格适用现行法律为基础,审慎研判不同案件的不同情况,让收教措施逐步减少,值得肯定。尽管对此可能依然不乏争议,同一个案件的两审法院、不同法律职责的部门之间,在自由裁量、法律适用准确度等方面所展开的讨论,也将有助于进一步厘清相关法律问题。

诚望法律实务部门围绕人身强制类行政案件的专题讨论,对审慎适用收容教育、收容教养等人身强制措施能有大的推动。而同时也应看到,以法治化的要求指导执法机关的执法行为,确保公民权利(特别是人身权利)得到法律保障与尊重,显然才刚刚开始。

戎国强:鲁迅与孔子是怎么成“敏感词”的同“鲁迅”一样,“孔子”也是一个“文化敏感词”。最新一次“鲁迅该不该退出中学课本”的争议还没有平息,我们又为孔子争了起来。国务院法制办9月5日公布《教育法律一揽子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拟议将孔子诞辰日(9月28日)定为教师节。赞成者、反对者阵线分明,一方将孔子奉为传统文化的代表,希望用孔子学说匡正学界乃至社会弊端;一方则视孔子为病态文化的渊薮,欲打倒而后快。孔子与鲁迅,一古一今,一个要“克己复礼”,一个从历史中看出“吃人”二字,主张改造社会;围绕着无论是孔子还是鲁迅的争议,其实是两种文化主张的争论。争论双方,看似观点对立,但是,思维方式却很一致:或全盘否定,或照单全收。这种极端、绝对的思维方式,恰恰是鲁迅或孔子都不赞成的。鲁迅未必是全盘否定传统文化的,他在搜集、整理传统文化资料上下了大量的工夫,取得了可观的、他人不能替代的成绩。鲁迅的粉丝未必真懂鲁迅对传统文化的态度。孔子的拥护者也不一定懂得孔子在今天的文化价值,一些人是一味希望复古,而不是找到孔子学说中与今天,与未来相通的价值。这需要“自做功夫”(鲁迅语),而“自做功夫”恰恰是我们的文化中比较稀缺的东西。“自做功夫”,要求在文化思考中把自己放进去——我们每个人都是历史的产物,认识自己和认识自己所处的文化,几乎是同一件事情。但是,在围绕着鲁迅和孔子的争论中,很少看到这种自我剖析的态度——而这恰是鲁迅身体力行的——更多的是拿鲁迅或孔子当旗子披在自己身上以壮声势。阅读鲁迅的时候,常常会想,一些自以为热爱,也确实是喜爱鲁迅的人,如果和鲁迅生活在同一个时代,和鲁迅发生了某种交集,看到了真实的、活的鲁迅,他还会不会喜欢鲁迅?以为拿孔子的诞辰日做了教师节,就能有益师德,匡正学风,多半是要失望的。孔子一直在那里,《论语》一直在那里,就这几年大行于世,但也没有改变教育什么。教育的问题,不在教师节定在哪一天。问题在于我们向教育要什么?我们向教师要什么?我们又给了教育、教师什么?孔子说“有教无类”,我们做到了吗?敢实行、能实行吗?今天的教育问题,能让孔子替我们负责吗?而孔子恰恰也是主张身体力行的——孔子和鲁迅是有相通之处的。反对用孔子诞辰日做教师节的,理由是孔子在历史上的负面作用。历代统治者用孔子学说奴役人的精神,有孔子的问题,也有不能由孔子负责的问题,这些都不能否定孔子的历史价值和现实价值。弘扬孔子的价值,将其从纷繁复杂的历史中区分出来,将其从官修的史籍中提炼出来,需要文化自信。缺乏文化自信,才会要求孔子是完人、圣人。所以孔子不是问题,我们自己才是问题。什么时候,遇到鲁迅和孔子,我们不那么激烈、敏感了,不那么极端了,不再势不两立地站队了,我们可能有一点文化自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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