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_财政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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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通知》(琼府办〔2015〕81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琼环防字〔2015〕5号)的要求,我区2016年淘汰黄标车任务为873辆。该项目为专项业务类,主要工作是完成2016年度开发区淘汰黄标车任务,并向申请补贴资金的黄标车车主发放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及奖励资金以及向2015年度已申请补贴资金的车主发放奖励资金。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设定情况,包括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
该项目预期总目标:2016年底全面完成开发区873辆黄标车淘汰任务。
阶段性目标:按时完成每一辆提前淘汰黄标车认定和补贴资金审批发放工作。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本年度省级财政拨款319万元。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与财政厅《关于统筹使用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资金和奖励资金的函》(浦环函〔1819〕号)文件要求,结转2015年省级财政拨款328万元以及洋浦财政配套资金807.75万元,共计1454.75万元。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制度,该项目针对每一辆黄标车补贴及奖励的支出,均需经过车辆认定和资金申领两个步骤,经过公安、经发、财政、环保等多部门联合审批,最后环保局向国库支付局提交支付申请,国库支付局通过银行向车主支付补贴资金和奖励资金。
2016年度共发放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资金591000元,奖励资金282000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琼环防字〔2015〕5号)文件规定,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提出申请。申请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受委托人,到洋浦环保部门在公安局办证中心设立的服务点领取并填报《海南省提前淘汰黄标车认定申报表》。
2.认定和通知。洋浦环保、财政、公安、商务部门对车辆车型和补贴标准进行认定。经认定符合领取补贴条件的,通知机动车所有人依法办理机动车回收拆解和车辆注销手续。
3.获取证明。机动车所有人将黄标车交售给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回收,由该企业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到公安车管部门验证车辆办理注销登记后,将出具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公安车管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书》交给机动车所有人。
4.申请补贴。机动车所有人或者受委托人,到洋浦政务中心经发局设立的服务点领取《海南省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资金申报表》,提交《海南省提前淘汰黄标车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的申请材料,经初审通过后流转环保、财政部门审批。
5.支付补贴。商务、环保和财政部门完成审批后,环保部门填写支付申请,财政部门通过转帐的方式及时将补贴发放给机动车所有人。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针对洋浦873辆黄标车淘汰任务,按照海南省《关于切实做好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颁布了《洋浦经济开发区关于提前淘汰黄标车的通告》等文件。借助洋浦电视台、开发区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淘汰政策。因琼E黄标车机动车所有人大部分不在洋浦本地,为了鼓励机提前淘汰,2016年12月在海口设立办事处,开展受理淘汰工作。多措并举,鼓励黄标车机动车所有人积极参与提前淘汰,领取补贴和奖励资金。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海南省提前淘汰黄标车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为确保完成我区黄标车淘汰任务,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局会同洋浦财政局、洋浦经济发展局和洋浦公安局共同开展提前淘汰黄标车财政补贴工作,制定了《洋浦经济开发区关于提前淘汰黄标车财政补贴的通告》包含了认定补贴、奖励流程及补贴奖励标准等,并向社会公告。
符合海南省规定的“黄标车”范围,且车牌号为琼E的车辆,到洋浦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领取并填报《海南省提前淘汰黄标车认定申请表》。
1.认定程序
(1)环保部门(环保局)认定:是否属于黄标车。
(2)公安部门(公安局)认定:a.车辆类型b.是否为海南省注册登记且车牌号为琼E的机动车c.是否属于当年度及之前达到强制报废的车辆d.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e.是否属于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车辆。
(3)财政部门(财政局)认定:是否属于财政供养单位的车辆。(4)商务部门(经发局)认定:是否享受国家老旧车报废更新 政策补贴。(5)环保部门(环保局)认定:是否符合领取提前淘汰财政补 贴的条件。
通知:认定符合领取补贴标准的,通知机动车所有人依法办理机动车回收拆解和车辆注销手续。
获取证明:机动车所有人将黄标车交售给海南兴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回收,由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公安车管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书》交给机动车所有人。
2.申报程序
已经获取《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到洋浦政务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局服务窗口领取并填报《海南省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资金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个人:《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车主书面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机动车所有人同名的个人银行储蓄存折复印件; 单 位:《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 》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车辆注册单位书面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原件及复印件、与车辆注册单位同名的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和帐号复印件。
审核材料:(1)经发局(初审):确定车辆及车型;(2)安监环保局(复核):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补贴条件;(3)财政局(最终核定):是否符合补贴条件。
审批符合补贴和奖励条件后,环保部门填写支付申请,财政部门通过转帐的方式及时将补贴发放给机动车所有人。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项目支出主要是对提出申请的提前淘汰黄标车机动车所有人给予资金补贴和奖励,包含了2016年度的淘汰任务的补贴和奖励资金、2015年度已领取补贴的补发奖励资金。所支出资金严格按照《海南省提前淘汰黄标车财政补贴实施细则》、海南省高污染排放机动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和奖励标准执行。完成2016年洋浦淘汰黄标车任务支出873000元。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1)项目的实施进度
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洋浦淘汰黄标车任务。(2)项目完成质量
2016年度洋浦完成黄标车年度淘汰任务的101.03%,但其中仅有少部分车主申请补贴和奖励资金。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近年来,汽车保有量呈快速增长态势,机动车特别是黄标车排气污染已成为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此外,由于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多集中在低空层面,且污染物中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是形成的二次污染物(PM2.5、臭氧、光化学烟雾)的重要前体物,是造成灰霾现象频繁出现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特别是加快淘汰黄标车,是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民生举措。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2016年度洋浦完成黄标车年度淘汰任务的101.03%,其中仅有少部分车主申请补贴和奖励资金,支出873000元。主要的原因一是大部分琼E机动车所有人不在洋浦区域,分布于海南各个市县;二是部分琼E机动车原注册公司已注销或吊销,但车辆未过户给现实际使用人,存在物权不明确的特殊情况,不符合现行的淘汰补贴政策。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过测评,项目运作完成了2016年度洋浦淘汰黄标车任务,各项指标符合要求,保障洋浦环境空气质量不下降。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价,本项目综合得分86分。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实施提前淘汰黄标车财政补贴和奖励政策,鼓励了机动车所有人主动将黄标车淘汰,减少机动车空气污染。但因历史原因,曾有部分公司在洋浦注册,公司车辆登记琼E车牌,目前这些公司的登记注册状态分为注销和吊销两种,且绝大部分为吊销状态,但车辆未过户给现实际使用人,此种情况车辆实际所有人是否拥有合法产权无法界定,因此无法通过车辆过户进行补贴淘汰,如过户可能存在法律风险。建议进一步探索完善此类黄标车淘汰程序,在减少机动车大气污染的同时,最大限度“让利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