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参考_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参考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综合练习

2009年秋

一、说明

福建电大开放教育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的省开选修课《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期末考试命题以《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概论》(由杨莉君主编的,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为依据。考试范围涉及教材第一至十一章的全部内容,第十二章不考。考试采取开卷笔试方式。试题类型及分数比例是: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简答题(每小题15分,共60分),论述题(1题20分)。

下面将各章内容的考核重点以综合练习的形式体现,供同学们复习时参考。

二、综合练习

(一)填空题

1、教育法律的调整和规范的对象是国家机关、政府及其教育行政机关、学校以及其他办学组织、教师、学生、学生家长的教育行为及其所引起的各种教育关系。

2、教育政策是政党、政府等政治实体在一定历史时期为了实现一定的教育目标和任务而协调教育内外关系所规定的行动依据和准则。

3、教育法律与教育法规的制定机关不同,教育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而教育法规可由国务院及其各部门、直属机构制定,也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政府制定,还可以由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政府制定。

4、教育法律可分为教育基本法律和教育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我国的教育基本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1980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986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93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6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8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200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

5、教育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并且为实施宪法和法律而制定的关于国家教育行政管理活动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目前,我国已有若干个学前教育方面的行政法规,如《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

6、教育法根据违法主体的法律地位和违法行为的性质,规定了承担法律责任的三种主要方式,即行政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

7、在我国,确认和承担教育法律责任时,通常应遵循的原则有责任法定原则、责任自负原则、罪刑相当原则、责任平等原则和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8、《规程》中提出的“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既反映了学前教育的特点、幼儿身心发展的需求和幼儿园工作的规律,也突出了幼儿教师职责的特性。这条原则是办园的指导思想、开展管理活动的核心内容和要求,也是管理过程的出发点和归宿。

9、确立幼儿园教育目标的依据,一是依据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二是依据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及其需求;三是依据学前教育的启蒙性质。

10、学前教育目标结构体系包括学前教育总目标、教育领域分类目标、幼儿身心素质发展目标和学段目标。

11、一般认为,幼儿园环境创设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是:环境与教育目标一致的原则、适宜性原则、幼儿参与的原则、开放性原则和经济性原则。

12、一般认为,幼儿园环境的创设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努力:一是创设必备的活动区;二是加大幼儿园绿化程度;三是充分开发幼儿园空间潜能。

13、《幼儿园管理条例》是经国务院批准颁发的第一个幼儿园教育法规。它明确了幼儿园的任务、管理体制与原则,举办幼儿园的条件、保教工作的目标和原则,以及法律责任和执法、监督等,因而是中国举办、管理和评估幼儿园的基本依据。

14、《幼儿园管理条例》对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进行了一系列规定,包括对幼儿园园舍、设施、工作人员和经费的要求以及对幼儿园登记注册的规定。

15、《幼儿园管理条例》对幼儿园的行政事务的各个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包括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园长负责制、幼儿园收费和财务管理、对幼儿园园舍环境的要求等。

16、幼儿园的管理工作主要由幼儿园园长和幼儿园的领导班子负责。

17、幼儿园教育评价具有三个功能:促进每个幼儿的发展,促进教师的自我成长,促进课程本身的发展。

18、《民办教育促进法》对民办教育的性质作为明确的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19、《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幼儿园的设立涉及三个方面:一是举办者的资格条件;二是审批机关的问题;三是设立的程序问题。

20、幼儿教师培训的形式主要包括教材教学培训、职后补偿性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和幼儿教师的职务培训。

21、幼儿教师岗位培训的方式主要有:教育科研活动、观摩活动、专家讲座、以老带新和个人自学与脱产、半脱产学习相结合。

22、依幼儿园举办者的情况,幼儿园大体有三类:一是公立幼儿园,二是民办幼儿园,三是国有民办园。

23、公立幼儿园的经费来源有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主管部门拨款,家长交纳的保育、教育费和社会捐助。

24、民办幼儿园的经费来源有举办者投入,家长交纳的保育、教育费和社会捐助。

25、国有民办园的经费来源有举办者投入,家长交纳的保育、教育费,社会捐助和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

(二)简答题

1、目前我国涉及教育法律、法规渊源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哪些?

答:目前我国涉及教育法律、法规渊源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宪法、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自治性教育法规、教育行政规章、教育法律解释和国际教育条约。

2、简述教育法律责任的归责要件。

答: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只有具备教育法律责任的归责要件,才被认定为教育法律责任主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⑴有损害事实,即行为人有侵害教育管理、教学秩序及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客观事实存在。

⑵损害的行为必须违反教育法,即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⑶行为人有过错,即行为人在实施行为时,具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

⑷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即违法行为是导致损害事实发生的原因,损害事实是违法行为造成的必然结果,两者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

3、《幼儿园工作规程》包含哪些方面的内容?

答:⑴关于保教结合原则;⑵关于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目的和教育目标;⑶关于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⑷让幼儿主动活动、有充分的探索操作和主动参与学习的机会;⑸关于幼儿园教育工作者的任职条件和幼儿教师素质;⑹关于幼儿游戏;⑺幼儿园管理;⑻幼儿园、家庭和社区教育;⑼附则。

4、简述幼儿园教育目标的实质要求。

概括起来有四点:⑴要求幼儿园毫不例外地执行党的教育方针;⑵要求幼儿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⑶要求“面向全体幼儿”与“因材施教”统一;⑷幼儿整体发展与培养完整儿童。

5、幼儿园教师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幼儿园教师对本班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⑴观察了解幼儿,依据国家规定的幼儿园课程标准,结合本班幼儿的具体情况,制订和执行教育工作计划,完成教育任务;⑵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指导并配合保育员管理本班幼儿生活和做好卫生保健工作;⑶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幼儿家庭的教育环境,商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务;⑷参加业务学习和学前教育研究活动;⑸定期向园长汇报、接受其检查和指导。

6、园长通常会通过建立哪些制度来对幼儿园实施有效的管理?

答:有⑴安全检查制度;⑵健康教育制度;⑶安全教育制度;⑷幼儿园生活制度;⑸卫生保健制度;⑹幼儿园管理制度;⑺班主任教师工作制度;⑻幼儿园财政管理制度;⑼奖惩制度等。

7、《幼儿园管理条例》确立的我国幼儿园管理体制有何特征?

答;《幼儿园管理条例》确立了幼儿园的管理体制为“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这一管理体制的特征主要有:第一,政府负责,幼儿教育事业管理地方化。第二,分级管理,教育部门发挥主管主导作用。第三,分工负责,幼儿教育事业管理社会化。

8、《幼儿园管理条例》对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作了哪些规定? 答:⑴要求幼儿园要贯彻保教结合原则,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发展; ⑵要遵守教育行政部门对幼儿园的招生编班作出的规定; ⑶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

⑷要尊重幼儿的权利,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⑸要做好安全卫生保健工作。

9、《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对幼儿园的“教育内容与要求”做为哪些规定?

答:《纲要》第二部“教育内容与要求”中,将幼儿学习的范畴按学习领域相对划分为广大教师所熟悉的健康、语言、社会、科学和艺术等五个领域,并同时强调了“各领域的内容相互渗透,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纲要》在对每一领域进行阐述时,均包含“目标”、“内容与要求”和“指导要点”三部分。“目标”部分主要表明该领域追求什么,它主要的价值取向何在。“内容与要求”部分则说明为实现教育目标,教师应该做什么、该怎样做,与此同时,将该领域教育的内容自然地负载其中。“指导要点”部分则主要点明该领域的教和学的特点和特别应当注意的普遍性的问题。

10、幼儿教师应如何有效地组织教育内容?

答:应该做到以下几点:⑴要强化目标意识,确立“儿童发展目标”这本的意识与实践行为,明确儿童发展各方面目标及其相互关系,并以此为指导全面分析本班儿童认知、行为、情感等各方面发展状况、特点、问题与需求,以确定全班幼儿和各幼儿的主要及重点的教育需求领域。⑵要明确教育内容不等于“教材”,教育内容需要教师根据教育目标结合本班儿童的发展需要来确定。⑶教育内容要紧密结合并来自于儿童发展和生活经验。⑷社会、文化、本土自然和人文资源等也是教育内容的另一宝贵而丰富的来源。

11、幼儿教师具备什么样的创设发展支持性环境的能力?

答:⑴为幼儿创设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以满足幼儿多方面发展的需要,获得有益于身心各方面健康发展的丰富经验。并且,为幼儿创设充满关爱、温暖、尊重和支持的精神心理环境,以使幼儿获得充分的安全感、被尊重感和受接纳感,有利于幼儿情感、态度、行为和个性等的充分发展。⑵有效组织适合于幼儿的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⑶促进儿童间积极的互动与交往。⑷教师自身要成为儿童学习和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和引导者。⑸积极与家长沟通,使家长对幼儿园活动有充分的了解、理解、支持、配合幼儿园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⑹积极地评价儿童。

12、《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我国幼儿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出了哪些意见? 答:⑴明确新时期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⑵进一步完善幼儿教育管理体制和机制,切实履行政府职责; ⑶加强管理,保证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⑷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幼儿教育质量;

⑸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⑹加强领导,切实履行政府职责,保证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顺利进行。

13、如何理解“民办教育属于公益性事业”?

答:对于“民办教育属于公益性事业”这一性质的理解,有两点需要注意: ⑴民办学校享有法人财产权,即民办学校的财产归学校所有,而不归举办者所有。

⑵民办学校出资人依法可获得合理回报,但这种回报是以奖励的形式出现的,在数额上是有限的。

14、政府主管部门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如何进行管理与监督? 答:⑴对民办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和教师培训工作进行指导; ⑵政府部门对民办幼儿园的督导、评估;

⑶审批机关对民办幼儿园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备案; ⑷有关部门应及时处理受教育者及其亲属的申诉;

⑸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中介组织为民办教育机构提供服务。

15、幼儿园园长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全面主持幼儿园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⑴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⑵领导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⑶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⑷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并给予奖惩。⑸负责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组织文化、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政治和文化、业务进修创造必要的条件;关心和逐步改善工作人员的生活、工作条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⑹组织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⑺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⑻负责与社区的联系和合作。

16、申请认定幼儿教师资格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答:⑴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测试办法和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⑵普通活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少数方言复杂地区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普通话水平,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标准。

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17、幼儿园享有哪些合法权益?

答:⑴自主管理;⑵自由安排教育教学活动;⑶自行招收幼儿;⑷管理幼儿;⑸聘任管理教职工;⑹管理幼儿园设施与经费;⑺拒绝非法干涉;⑻其他合法权益。

18、幼儿教师享有哪些合法权益?

答:⑴教育教学权;⑵科研权;⑶指导评价权;⑷参与幼儿园管理权;⑸培训进修权;⑹获得报酬待遇权;⑺其他合法权益。

19、他人侵害幼儿合法权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答:⑴侵害幼儿的合法权益,对其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民事责任。

⑵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工对幼儿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经教育屡教不改的,由其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⑶明知园舍有倒塌危险或其他教学设施有危害而不采取措施,依据情节轻重情况,追究直接人员或主管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

⑷教唆幼儿违法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20、幼儿园常见的安全事故有哪些?

答:⑴幼儿同伴嬉闹致伤;⑵教学游戏设施致伤;⑶幼儿被砸伤;⑷儿童走失;⑸烫伤;⑹物品戳伤。

(三)论述题

1、试述学前教育法规的作用。

答案要点:⑴保障作用。首先,学前教育法规的颁布有利于保障儿童学习的权利和被尊重的权利。其次,有利于保障和促进依法治教目的的实现,提高学前教育工作效率。

⑵指引作用。学前教育法规作为教育法的组成部分,体现了国家学前教育发展的目的、政策、指引人们按照国家对学前教育发展的目的和要点开展教育活动,是国家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向各种社会团体和个人宣布的关于学前教育的规定和指示,并明确要求各有关机关、团体和个人必须执行这些条文。⑶教育作用。学前教育法规颁布的实质是教育和规范人们学习、遵守学前教育法规的规定,并运用它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和儿童的权利,教育其他团体或个人对学前教育和学前儿童的重视。

⑷评价作用。学前教育法规作为国家的一种普遍的强制性教育行为标准,具有判断、衡量人们教育行为的作用。

2、试述学前教育政策与学前教育法规的联系与区别。

答案要点:学前教育政策与学前教育法规的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两者既相互影响又相互依存。首先,学前教育法规是学前教育政策的定型化和规范化。其次,学前教育政策不仅指导着学前教育立法的过程,而且指导着学前教育法规的运行和实施,是学前教育法规的灵魂。第三,学前教育政策是制定学前教育法规的依据,学前教育法规是学前教育政策得到实施的保证。学前教育政策与学前教育法规又有明显的区别:⑴制定的机关不同。学前教育法规的制定是国家教育行政机关。我国学前教育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

⑵约束力不同。学前教育法规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依其层次级别的不同,在一定范围内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学前教育政策则由党的领导机关制定的,它协调与总揽教育工作的全局,虽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但其本身不具有国家意志和普遍的约束力。

⑶表现形式不同。学前教育法规制定后,通常以条文形式出现,而学前教育政策主要体现在党的代表大会所作的决定。

⑷实施方式不同。学前教育法规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若不按法律规范作,就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学前教育政策的贯彻执行,主要靠党组织的领导干部、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作用的发挥,也靠党的纪律、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激发人们的自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自觉遵守,其强制力有一定的限度。

⑸稳定性不同。学前教育法规是比较成熟和定型化的学前教育政策,它不宜随意变动,具有较强的稳定性。而学前教育政策则随着社会发展、教育工作形式和任务的变化而需要适时作出调整、修订,而且必须不断完善,具有较强的灵活性、探索性和指导性。

⑹调整范围不同。学前教育法规一般就教育活动的根本方面和教育的基本关系加以约束和规范,其调整的范围比学前教育政策要小一些。学前教育政策的灵活性和及时性,决定了其调整的范围要更广泛,它可以及时渗透到教育领域的各个方面,发挥其调节、导向作用。

3、联系实际说明《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实施对幼儿教师提出的要求。

答案要点:⑴全面、正确地了解儿童。教师应具有全面、正确的儿童发展的知识和全面、正确地了解儿童发展的能力,积极、适宜地把握儿童发展的进程及其特点,这是一个教师对儿童进行有效教育、取得良好教育教学效果的首要前提。全面、正确地了解儿童的能力主要指:①正确地认识儿童与儿童发展;②掌握儿童的学习和发展规律;③平视儿童,在与儿童交往和教育过程中研究儿童发展。⑵有效地选择、组织教育内容。应该做到以下几点:①要强化目标意识,确立“儿童发展目标”这本的意识与实践行为,明确儿童发展各方面目标及其相互关系,并以此为指导全面分析本班儿童认知、行为、情感等各方面发展状况、特点、问题与需求,以确定全班幼儿和各幼儿的主要及重点的教育需求领域。②要明确教育内容不等于“教材”,教育内容需要教师根据教育目标结合本班儿童的发展需要来确定。③教育内容要紧密结合并来自于儿童发展和生活经验。④社会、文化、本土自然和人文资源等也是教育内容的另一宝贵而丰富的来源。

⑶创设发展支持性环境。创设发展支持性环境的能力主要包括:①为幼儿创设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以满足幼儿多方面发展的需要,获得有益于身心各方面健康发展的丰富经验。并且,为幼儿创设充满关爱、温暖、尊重和支持的精神心理环境,以使幼儿获得充分的安全感、被尊重感和受接纳感,有利于幼儿情感、态度、行为和个性等的充分发展。②有效组织适合于幼儿的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③促进儿童间积极的互动与交往。④教师自身要成为儿童学习和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和引导者。⑤积极与家长沟通,使家长对幼儿园活动有充分的了解、理解、支持、配合幼儿园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⑥积极地评价儿童。

4、联系实际阐述幼儿园教育工作过程的基本原则。

答案要点:幼儿教育工作的基本过程主要是指教育的内容与要求、教育的组织与实施、教育的评价三个方面的一个循环过程。

⑴教育的内容与要求方面,首先倡导的是整合原则,即必须把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的内容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规划,而不能将其独立开来进行教学。

⑵教育的组织与实施方面,要坚持平等原则,创造性原则,发展性原则,环境创设原则,教学的原则,师幼互动的原则和托幼衔接、幼小衔接的原则。

⑶教育评价方面,要坚持各方协作原则,教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原则,方法的多样性原则和双重评价原则。

5、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国家给予民办学校哪些优惠、奖励政策?

答案要点:⑴设立政府专项基金。根据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在财政上拨出一定数额的资金,专门用于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的用途有两种:一是政府从财政拨付一定的资金给需要资助的民办学校,帮助民办幼儿园改善教学条件,添置教学设备,培训教师,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等。二是政府对民办教育事业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物质奖励。

⑵国家的经济资助。政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民办幼儿园解决办学困难:一是可在资金上对民办幼儿园予资助;二是结合对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将闲置的但又能被民办幼儿园加以利用的国有资产出租或转让给民办幼儿园,用于改善民办幼儿园的办学条件。⑶税收优惠。包括两方面:一是民办学校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二是国家对向民办学校捐赠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并予以表彰。

⑷信贷支持。国家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向民办教育机构提供低息贷款、长期贷款等手段,减轻民办教育机构办学上的资金压力,支持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

⑸用地优惠。新建、扩建民办教育机构,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⑹取得合理的回报,但这种回报是一种奖励性的回报,而不是投资性的回报。

⑺民办教育机构可以设立办学基金。《条例》规定:民办学校可以设立基金接受捐赠财产,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监督。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参考.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参考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 学前教育 法规 政策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 学前教育 法规 政策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