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反担保合同_抵押反担保合同范本
银行承兑汇票反担保合同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抵押反担保合同范本”。
银行承兑汇票反担保合同
瑞银票反保字(200)年第()号
担 保 人:上海瑞银担保有限公司
出 票 人:
反担保方:
1、反担保企业:
2、反担保企业:
3、反担保企业:
4、反担保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5、反担保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6、反担保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7、反担保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8、反担保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9、反担保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上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各方共同遵守。
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担保人同意为上述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于年月日与出票人签订了编号为瑞银票保字(200)年第()号的《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合同》。
第二条上述反担保方(企业/自然人)一致同意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保证方式:连带共同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为(金融机构)与出票人所签订的《银行承兑协议》约定的由银行垫付票据款之日起二年,具体条款详见《商业汇票承兑保证合同》。
保证范围:
1、出票人应向承兑人偿付的票据款项和由此产生的利息、逾期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等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2、担保人因诉讼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人员工资(限2人)、执行费、公证费等一切与诉讼相关的费用;
3、担保人代为偿付票据款后《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合同》规定的逾期违约金。
第三条 出票人逾期无法足额交存应付票据款的,可由反担保各方直接向承兑人偿付上述第二条规定的全部债务。
第四条 出票人逾期无法足额交存应付票据款,由担保人偿付的,反担保各方应承担担保人与出票人签订的《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合同》项下的由出票人承担的担保人代偿金额、诉讼费用和逾期违约金。
第五条反担保各方应在收到担保人的《催款通知书》之日起日内代出票人偿付上述第二条规定的全部债务。因反担保各方违约导致诉讼,反担保各方应承担由此付出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人员工资、差旅费等一切费用。
第六条 反担保方代出票人向(金融机构)支付应偿付债务或向担保人支付担保债务后,即可向出票人主张追偿权。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承兑人和担保人如果未经反担保方同意,不得与出票人商定变更担保金额、改变币种、提高利率、延长期限。否则,反担保方可对变更部分不承担反担保责任。
第八条担保人代出票人向(金融机构)支付应偿付债务后,反担保方和出票人一致允许担保人自行决定将担保债权转让给任何第三人。但应在转让时书面通知反担保人和出票人。
第九条管辖约定:本合同发生诉讼时的管辖法院为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十条特别约定:(金融机构)若以出票人和担保人为被告提起诉讼,主张债权时,反担保方可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并请求法院在判决书或调解书的主文上明确反担保方各反担保人的追偿权,以期避免讼累、节约司法资源和各方精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担保人与(金融机构)签订编号为的《保证合同》之时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是担保人与出票人所签订的瑞银票保字(200)年第()号《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合同》的从合同,但不因主合同无效而减免各反担保方责任。即各反担保方仍需对出票人应当履行的义务按本合同第二条的保证范围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十四份,担保人四份,出票人、各反担保人各执一份,各份文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此页无正文)
担保人(公章):上海瑞银担保有限公司出 票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杨浦区国宾路36号 2006室住址:
邮政编码:200433邮政编码:
反担保企业(公章)反担保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住址:住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反担保企业(公章)反担保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住址:住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反担保自然人(签名):
住址:
邮政编码:
反担保自然人(签名):
住址:
邮政编码:
反担保自然人(签名):
住址:
邮政编码:
反担保自然人(签名):
住址:
邮政编码:
反担保自然人(签名):
住址:
邮政编码: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上海瑞银担保有限公司
(杨浦区国宾路36号B座20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