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行为领导小组)_不良行为公示办法
不良行为领导小组)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不良行为公示办法”。
关于成立汝城县有不良行为
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县综治委下发的《关于开展郴州市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的通知》(郴综委〔2011〕8号)文件精神,明确汝城县为“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方向”试点城市。为进一步做好该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成立汝城县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邓超群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综治委主任 副组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胡开益 团县委书记
成 员:张雪桦 县综治办副主任
唐俊林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琼华 县教育局副局长
杜湘宏 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知翠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志辉 县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唐 璨县司法局副局长
扶立平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会主席
雷裕政 县农办纪检组长
罗章华 县总工会纪检组长
段小燕 团县委副书记
胡兴红 县妇联纪检组长
肖光勤 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成兵 北湖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李明雄 苏仙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团县委,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段小燕团县委副书记(兼)
副主任:张雪桦 县综治办副主任(兼)
袁海雄 团县委权益部部长
成 员:常宗强 县教育局安全稳定办公室主任
邹 群 县农办新农村建设科科长
谢忠心 县公安局执法监督支队法制办主任刘 艳 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
戴陈峰 县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徐军梅 县司法局法制宣传科科长
卢思辰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宋 亮县财政局行政政法科科员
范雪峰县总工会办公室科员
牛 粟县妇联维权部部长
刘富贵 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多方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开展好我县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
汝城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201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