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管理顾问合同_酒店管理顾问服务合同
酒店管理顾问合同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酒店管理顾问服务合同”。
酒店建筑平面方案设计合同
(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设计资质等级 :
发 包 人:
设 计 人:签订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酒店建筑平面方案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设计费为万元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为万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说明:
1.本合同未约定之外的设计内容另收取设计费。第六条双方责任6.1 发包人责任:
6.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6.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6.2 设计人责任:
6.2.1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每次设计应达到甲方满意,如不满意,重复修改三次仍不满意,甲方无条件终止下一部付费。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第八条其他
8.1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8.3 本合同一式 肆 份,发包人 贰 份,设计人 贰 份。8.4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8.5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8.6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7 其他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
设计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 案 号:
备案日期:2014年月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鉴证意见: 经 办 人:
备案日期:2014年月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