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辩论中的因果之一_价值辩论中的比较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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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列讲义,原本便预定要写四讲,分别是:定义、比较、因果、切入点。
这一篇写完,框架就先齐了。
你好,执中学长。请教一下,有些辩题的正反两方,乍一看好像根本就不对立,不矛盾。
比如:有位,才有为/有为,才有位。
比如:行成于思/思成于行。
你拿到这种辩题,会怎么分析,怎么找突破口?
除了「定义」与「比较」,价值辩论的第三种题型,是争论「因果」。
好比:英雄造时势?还是时势造英雄?
此时辩论的,往往不是「英雄」或「时势」的定义(当然,硬要从中找空间也可以,但会挺无聊),而是想厘清两者间,鸡生蛋、蛋生鸡的因果关系。
又好比:社会秩序的维护,主要靠道德?还是靠法律?
此时辩论的,往往也不是「道德好」还是「法律好」的比较,而是想探讨相同条件(社会)下,两种变因,何者造成的变量(秩序)更大。
这样说来,探究因果,貌似更像个客观地事实性命题?
那么,又有什么好辩的呢?
回答之前,先要解释几个观念:
一、见到现象(果),会想构建理由(因),乃是人无可抑制的本能。
因果关系,就像车子、房子……都是由人,基于各种需要,运用各种方式,所「发明」出来的。
之前,周帅有篇文章写得极好—— 与其我再动笔,不如引用一段。
注重因果性是一种生物本能,巴普洛夫实验室里那些听见摇铃就流哈喇子的狗可以作证。而智力更发达的人类对于因果性的痴迷,有时甚至能压倒求生欲这种最基础的本能。
比如常见的影视剧桥段里,被亲信从背后捅上一刀的倒楣蛋,回过头来一定不是大叫一声「救护车!」而是狐疑悲愤地问一句「为什么?」——死个明白,显然是比苟延残喘更重要的事情。
或者用德谟克利特那句拽到极点名言来说:「只找到一个原因的解释,也比成为波斯人的王还好。」跟找到原因相比,命都不一定是最重要的,权力财富什么的更是都成了浮云。
《辩行记27:纠结的因与果》 周玄毅
往更深一层说:见到现象后,解释(做成理论theorizing),乃是你我下意识的本能。反而是不判断、不解释(不做成理论not theorizing),才是人必须刻意方能达致的行动。
举例而言,下面两句话,就你看来,哪一句最通顺、最合理?
「国王死了,以及,皇后死了。」
「国王死了,然后皇后悲伤而死。」
从客观上说,前一句,资讯的正确性是百分百。
但你的大脑,就是不喜欢单纯地接收两则各自独立、毫不相干的「现象」,对吧?
你就是忍不住,会顺从理解的惯性,偏向第二句……仅在于它为现象,提供了「原因」,对吧?
即便那使它出错的机率,比第一句高得多。
价值辩论中的因果之一-黄执中-满座衣冠似雪
研究机率理论,任教于麻省大学的Naim Nicholas Taleb,曾在书中提到一段个人经验:
当年,他赴罗马参加一场学术研讨会,大谈「因果连结是人类心智产物,而非实际存在的事物」。会后,一位来自南义大利的知名教授热情地走去致意。
「他特别强调我前一本探讨随机性的书……『我是你理念的狂热仰慕者,但我觉得这个理念不受重视。这些想法,真的也是我的想法,你写出这本我(几乎)打算要写的书。』他说道:『你运气很好;你用如此浅显易懂的方式,表达出机会对社会的作用,以及被高估了的因果关系。你说明了人类有系统地尝试各种解释技巧是多么愚蠢的一件事。』」
「他停了一下,接着再说,以冷静的语调:『但是,我亲爱的朋友,我跟你讲一件事。如果你在新教的社会里长大,那么,你就不会用这种态度来看世界,因为这个社会教大家有努力才会有收获,强调个人责任。你能够看到运气,并把因果分开,那是因为你是东正教地中海血统。』」
「他的说法很有说服力,因此,我同意他的解释,达一分钟之久。」
懂吗?我们喜欢因果,因果,就是故事。
在人们脑中,世间事,若欲有意义,非要成故事——如此,才能理解,才能记忆,才能叙述。
再试一次,下面两句话,就你看来,哪一句感觉上最有可能?
「小梅的婚姻很美满,以及,她杀了自己的老公。」
「小梅的婚姻很美满,不过,她杀了自己的老公以取得他的遗产。」
多数人,或许觉得第二句话更有可能性……但抱歉,那纯粹是一种逻辑上的谬误。
因为第一句话的涵盖范围,明显比第二句广。在同一组现象下,它并未排除小梅出于疯狂、嫉妒、意外、自卫等等其他因素而杀人的空间。
只不过你的心智,下意识地急着想要一则「故事」,好能迅速处理眼前「资讯」。
才使后一句,看来更诱人,不是吗?
价值辩论中的因果之一-黄执中-满座衣冠似雪
二、「归因」的过程,乃是一种选择——是叙事者,主动在挑选要由哪一项因素为结果负责。
给一个现象,让人们说原因,从中,你便能轻易看出每个人价值观的异同。
昨晚,学校失火,损失惨重,这是怎么一会事?
张三:那是因为,有同学贪玩酿祸!
李四:那是因为,消防系统老旧,无法及时灭火。
王五:那是因为,老师督导不周,纵容学生犯错。
赵六:那是因为,校园恰巧整修,堆放大量易燃杂货。
若你问,这些原因,哪一个对?
废话,都对。因为在客观上,任何一个原因不存在,就不会造成大祸。
若你问,这些原因,哪一个更重要?哪一个是首要原因?
啧,这就不是客观上能答得出来的了。
就像我们都知道,燃烧三要素:可燃物、助燃物、达到燃点。
请问,这三者,哪一个更重要?哪一个原因是首要?
在上帝眼中,条件只有「必要」或「充分」与否。
归因?那是人独有的行为。
将火灾主因,归给个别学生,背后,或许有一套价值观(事件,由行为者负责)。
归因给消防系统,也有一套价值观(养兵千日,用在一朝;一朝有失,责无旁贷)。
归因给教育,是另一套价值观(个人太渺小,责任,本应由体制负)。
归因给大环境,更是一套价值观(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
这其间的争议,请问,辩的是什么?
主观价值?还是客观事实?
价值辩论中的因果之一-黄执中-满座衣冠似雪
回头看辩题:有位,才有为/有为,才有位。
首先,想当然,客观上,两者都会发生……论康熙,有位才有为;论韦小宝,有为才有位。
否则,缺其一,双方还辩个什么大西瓜?
故知辩题问的,是「有为」与「有位」两因素,何者更 重要?何者更 具主导性?何者,该被我们当成是在一连串无法切分却硬要切分的因果串中的主因?
由此,你能不能试着推导出,这不同因果关系的选择,背后各有什么不同的价值观呢?
你能不能对双方(注意,是归因者,非当事人)的个性,做一份侧写呢?
譬如,一个认为「康熙所以能成大业,关键在于他毕竟是皇帝」的人,他 会怎么理解人生?
功成名就后,这种人,态度是更骄矜呢?还是更谦卑?
不满现况时,这种人,立场是更出世呢?还是更入世?
又譬如,一个认为「只要有韦小宝的本事,何愁无处找位子」的人,他 又怎么理解人生?
身处体制中,这种人,进退是更坦荡呢?还是更游移?
世局动荡间,这种人,内心是更戒慎呢?还是更兴奋?
同一件事,能怎么归因?你愿意怎么归因?你打算要大家怎么归因?
这,就是因果型辩题的主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