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动实验”十佳少年标准_感动十佳教师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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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实验学校
第二届“感动实验·十佳少年”评选标准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培养一批少年儿童的先进典型和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人,学校将于“元旦”前夕在全校开展第一届“感动实验·十佳少年”评选活动。有关要求如下:
一、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立志成才,具有远大理想,并能把自己的理想化作日常的具体行动。
2.热爱生活,不怕困难、自强自立,具有顽强的意志和良好的心理品质。
3.爱学习、善思考、勤实践,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努力学好各门功课,积极参加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接触自然、了解社会,有一定的实践能力,善于独立思考,具有创新精神。
4.具有热爱劳动、诚实勇敢、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爱护公物等良好道德素养,并能从一点一滴、一言一行做起。
5.积极参加各项班队活动,具有作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在少先队组织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参评人员:
1——6年级学生
三、评选活动具体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12月6——12月20)
各班根据“十佳”评选条件,进行广泛的民主评议和推荐活动。推荐出1—2名候选人,填写主要事迹,备好相关材料,年级组统一审核后,选出5名队员送政教处参加学校审核。
第二阶段:评比公示(12月22日——12月26日)
学校考核组审核出20名预备候选人,将候选人情况向全校师生公示宣传(12月22日),并广泛征求全校家长、师生意见并开展民主投票,学校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年级组评定、学校考核组评议及得票数,确定10名学生为第二届“感动实验·十佳少先队员”名单。
第三阶段:表彰
第二届“感动实验十佳少年”人员确定后将于新年音乐会进行表彰。
德清县实验学校
2011/12/06
德清县实验学校
第二届“感动实验·十佳少年”候选人推荐登记表
注:1.请附800字事迹材料;2.请务必于12月20日以前将材料报学校政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