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_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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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规,推进和规范我校食堂的管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总务处特制订我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承包人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食品卫生的法规与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履行经营承诺。
2、认真开展食品卫生的自我检查,并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部门的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出现问题,立即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积极协助有关人员解决问题。
4、食堂要杜绝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做到人走关窗、锁门,防止投毒等事件的发生。严把食品采购关,禁止向没有食品许可证的经营者购买食品,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并按要求进行索证。
5、保证卫生许可证的按时年检,做到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内必须穿戴工作服,头发不露帽外。
6、保持食堂、商店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无安全隐患的消除苍蝇、老鼠和其它害虫的措施。
7、食堂、商店造成食品中毒或其他饮食疾病的,学校将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8、食堂制作的各种菜肴做到烧熟煮透,不得加工腐败变质的原料。
9、食堂、商店的环境整洁,保持桌椅、地面的干净无油腻。餐饮工具、灶台、地面卫生的清扫和整理,保持操作间及用具清洁整齐,无油腻,无积灰,无蜘蛛网。
10、保持室内外空气畅通,垃圾及时清理。
二、奖励与处罚
1、总务处定期与不定期对食堂、商店食品安全及卫生进行检查,一个月检查合计得70分者,罚承包人200元,一个学期检查合计得50分者,取消承包的资格。
2、处罚款项将作为奖励资金,对无处罚记录的责任人,年末,由总务处予以适当奖励。
3、本责任书一式2份,由总务处领导与各责任人签定,双方各存一份。
附:学校食堂、商店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检查表
总务处
责任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