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银行员工手册_外资银行现场检查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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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银行员工手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______________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下称“公司”)经营管理的良好秩序,增强员工素质,发挥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下称“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订本手册。
第二条 本手册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本手册未尽事宜,将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办理。
第四条 本手册自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执行。
第二章 人事管理
第五条 人员录用
(1)公司根据职工录用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经公司组成的招聘考核部门面视,符合岗位要求,进行考试后方可录用。
(2)经面试和考核,符合录用标准,双方协商一致,由通过考核人员如实提供如下材料,办理有关手续后,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与其它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学历证明(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职称证明(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户口簿(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指定医院健康体检表(原件)@档案材料存放机构证明(原件)@公司要求的其它必要资料
(3)公司将与员工在合同中按合同期限约定试用期,如试用期表现突出,公司将考虑缩短试用期。
(4)在合同期内,公司若发现员工提供情况不符或不实,公司将随时与之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5)工龄计算。本公司工龄是从员工与公司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时起开始计算。(6)变动呈报。员工有以下事项变动时,应立即向公司报告: @姓名、住址或联系办法发生变化时;
@新取得某种学历、技能、资格、称号时;
@自己和直系亲属情况发生变动时(出生、死亡、结婚、离婚等)。
第六条 工作岗位的调整
(1)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并依据员工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与员工协商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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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1页(2)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员工工作调动时,须按规定妥善交接工作(包括业务信息、联络资料、办公用品、办公资料、工具、产品等)。(3)工作变动的员工应在指定的时期到新岗位报到。
第七条 教育培训。包括思想素质教育和提高业务技术水平教育,员工应认真接 受教育和培训。员工自己业余接受与工作有关的培训,在申请培训前,如获准行领导批准,培训后凭有关证书,公司可报销学费。
第三章
劳动合同
第八条 公司的劳动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下称“劳动法”)、《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下称“劳动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制订的,凡本公司员工均应签订劳动合同,并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责任。
第九条 经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 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按公司要求在离职前办理工作交接。
第十一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员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公司。
第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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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一)员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公司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公司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公司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经济补偿按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员工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十七条 公司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十八条 员工违约解除合同以及员工因过失被解除合同的,员工应在其离职前赔偿公司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和招收录用费(指通过猎头公司介绍的,按支付猎头公司的协议费用计算),赔偿方式按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和劳动合同的规定的方式支付。
第十九条 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开发的所有软件、硬件或成果均为公司所有,包括为客户或公司制作的工作软、硬件和产品,不得以个人的名义转让或出售。公司与员工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员工不得将公司的任何文件、凭证、票据模版、商业秘密、客户情况及计算机知识版权等资料带走;并应在规定的时间将工作交接完毕,否则因此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均应由员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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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开公司时,必须归还所借公司的物品,还清所欠公司债务。
第四章 员工纪律
第二十条 遵纪
(1)遵纪守法,严守机密,执行规章,服从分配,听从调动。
(2)以主人翁的态度关心公司的经营管理,爱护公物,反对铺张浪费。(3)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对违纪现象有监督和批评的义务。
(4)员工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不得代他人签到,不得擅离职守。如有急事或因病不能到岗,应通过电话及时报告部门总(副总)经理或人事。(5)不得在外兼职或自己从事经营其它业务。(6)未经许可不得在公司内摄影或带人参观。
(7)各部及员工之间,在工作上应相互配合、真诚协作,不埋怨,不推诿,不扯皮,同心协力,解决问题。
(8)各级人员对于安排的工作,务求准确、及时、圆满地完成。
(9)公司实行逐级请示报告制度,除特殊情况,不得越级;上级有所指示也应循序而下,以免脱节。
(10)办公时间内不可用电话作私人用途;不可利用公司办公地点约见亲戚朋友,除非紧急事情并经管理层批准。
(11)办公时间不得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同事间不得闲聊。
(12)上班要求着正装,干净整齐;不允许在工作时间穿运动装或牛仔服。(13)办公室内严禁吸烟、严禁进行赌博活动、饮用含酒精饮料及违禁药品。(14)未经行长/副行长批准,不得收取客户或供应商赠送之价值超过人民币一百元的礼物,收授礼物时须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15)不允许有虚报资料、擅改文件等不诚实行为。不得做出或发生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或言论。
(16)有关公司、客户及同事资料,未经上级同意及批准,不可外泄及影印;在公司严禁使用自己的电脑软件。
第二十一条 违纪(1)轻度违纪
@员工出勤不按规定打卡,或委托他人及代替他人打卡; @仪容姿态不佳,装饰不符合要求,衣冠不整洁; @迟到、早退、串岗、脱岗(30分钟以内);
@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杂物,在公司内喧哗; @损坏公物;
@上班时间做与公司无关的事情。(2)重度违纪
@擅离工作岗位,未经批准擅自掉换班次,经常迟到、早退,累积旷工一天;
@上班时间打瞌睡、闲聊、看书报、干私活、吵架; @不接受上级检查,未按要求执行上级命令;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在禁止吸烟的地方吸烟,工作时间饮酒;
@泄露公司机密,遗失公司钥匙、印章、单据和支票等; @违反中国计划生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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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1页 @有下流言行和不道德行为;
@不按规定保管或使用各种公用物品;
@两次轻度违纪视为一次重度违纪。
(3)严重违纪
@打架斗殴;
@拒不执行上级命令;
@连续或累积旷工两天以上(包括两天);
@工作时间睡觉;
@制造谣言或恶意中伤他人;
@私自动用或损坏消防及安全设备;
@ 因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而威胁他人生命安全,造成设备损坏,造成重大损失或浪费;
@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指挥失误,造成重大事故或经济损失;
@偷窃公司及他人财物未构成犯罪;
@对他人构成威胁、恫吓或有其他流氓行为;
@弄虚作假,隐瞒不报;
@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其他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分;
@两次重度违纪视为一次严重违纪。
第五章
考核及奖罚条例
第二十二条
考核
公司实行责任目标管理制度,每年第一季度与员工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每半年,部门领导会根据目标完成的进度和成效,对落后的进行评估,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找出和制订改进的办法。所有员工的全年考评安排在来年第一季度内,根据每个员工完成上年责任目标情况、工作能力及管理能力等进行逐级综合考评,考评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及不合格四个等级,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将会影响到员工岗位级别的晋级、加薪、年度奖金及工作岗位的明确等。
第二十三条
奖励
(1)奖金:根据公司效益及个人工作成绩、工作表现确定奖励,分为基本年终奖、绩效年终奖。对当年受聘不足半年者,不发放年终奖。
@基本年终奖:公司将于年底多发一个月的薪酬作为基本年终奖;基本年终奖计算标准:每工作一个月加发月薪的十二分之一。
@绩效年终奖:公司实行责任目标管理制度,每年第一季度与员工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在来年第二 季度内根据员工完成上年责任目标情况,发放一至六个月不等的工资作为奖金。
当年入职不满六个月的员工及已提出辞职申请人员将不享有绩效年终奖。
(2)晋级、加薪:对于年度表现突出,考核为优秀者,公司将在根据具体实际情况给予晋级、加薪。
第二十四条 处分办法
(1)轻度违纪者,公司可给予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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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1页(2)连续三次轻度违纪者,公司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3)重度违纪者,公司给予严重警告处分。(4)员工当月迟到(以超过九点十五分计算),第一次不扣工资,第二次及以上,扣半天工资
(5)累计两次重度违纪者,公司将给予最后警告处分。
(6)
严重违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触犯国家法律者,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7)
对于定期考核及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公司将随时约谈,限定时间要求改正。如限期改正后仍无法达标的,公司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对不能适应本职工作者,公司将给予机会进行岗位调整,岗位调整后工资将重新核定。
(8)
违纪员工应填写违纪过失单,由总经理以上人员提议签发,签发时需写明违纪事实及处罚项目,违纪者需在违纪单上签名,如拒绝签名,违纪单依然有效。拒签情节将记录在案。违纪单一式叁份,一份存违纪人所在部门,一份存人事部,一份交违纪人。
第六章 工作时间及考勤管理
第二十五条 工作时间:员工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
上班时间:上午9:00---下午6:00
午餐时间:中午12:00---1:00
第二十六条 特殊工作时间
(1)为保证员工正常的休息,公司明确规定,在正常情况下,除特殊岗位的员工,原则上不安排加班。在工作需要时,特殊岗位的员工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一般每天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36小时。自然灾害、事故、排除故障除外。(2)在工作时间以外加班,公司将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支付加班费。发生加班前,员工应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注明加班申请理由,报部门总经理和行长/副行长批复;无审批手续,人事部不予承认。
(3)公休日加班累计8小时倒休一天,倒休应在加班后15天内申请休完,过期无效;倒休前需经所属领导同意;公休日加班或工作日加点,公司将按规定支付员工加班费。
(4)由于工作和生产需要,委派员工出差,在执行任务时,按正常出勤对待。出差期间有公休日需安排同等时间倒休(倒休规定同上款)或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员工出差前,必须填写出差申请表,呈报部门总经理和行长批复后,方可出差。
第二十七条 员工加班及出差补助标准
(1)工作日延长工时加班的,为本人工资标准的150%;(2)周休日加班又不安排补休的,为本人工资标准的200%;(3)法定公休假日加班的,为本人工资标准的300%;(4)本人日工资标准=月工资 21.75。
(5)中国境内外(北京除外)出差,每天补助200元人民币(境内出差补助凭票据报销);为出国开会、培训办理的签证费由公司支付。
(6)报销金额在500元以下的由部门总(副总)经理审批,1000元以下的由部门总经理审批;在1000元以上的(包括1000元)必须由行长或副行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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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1页(7)加班至晚7点以后,员工可打车回家。
第二十八条 假期的规定(1)员工的公休日
@周休日,依社会统一公休日确定(特殊工种除外); @“三八”妇女节,女性休半天;
@“五四”青年节,28岁以下青年休半天; @清明节一天;
@“五一”劳动节一天; @端午节一天; @中秋节一天
@“十一”国庆节三天; @元旦一天; @春节三天;
公休日如果适逢周末,应在工作日补假。妇女节、青年节适逢周末,则不补假。应享有前述两节的员工在两节期间照常工作的,按规定公司不支付加班工资。(2)有薪休假
@公司正式员工均可享受有薪休假,每年可享有15天。假期应在本年度内使用,不得延至下年合并使用。因工作需用不能休假的,经行长/副行长批准,可视情况顺延至来年第一月内使用。
@有薪休假只能按天计算,不能以小时数累计; @有薪休假一年中至少一次连续五天。
(3)其他假期
@事假(首先应从年假中扣除):员工因个人原因不能上班或工作时间因私事外出、会面等,应事先履行请假手续。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婚假:员工休婚假,须持结婚证书请假。婚假应连续计算,公休日计算在内。
一般婚假:三天
晚婚假期:十天(晚婚标准:男25岁,女23岁)
@丧假:五天(限父母、配偶、子女、抚养人、公婆、岳父母死亡)@学校召开家长会,凭学校通知,经领导核实同意每学期给予半天假期。
第二十九条 休假的申请、批准手续
(1)员工休假时,应事先填写请假单,经所属领导批准后方可休息。请假五天以下者,需经部门总(副总)经理 批准;五天(包括五天)以上者,需经行长或副行长批准。凡未经批准休息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因病和其它特殊原因不能事先请假时,需迅速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向所属领导报告。事后需持有关证明从速办理补假手续。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或谎报的按旷工处理。
(3)除非特殊原因,休假申请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凡在重大节日(春节、十一)期间申请休假的,必须提前15个工作日提出申请,否则不予批准。
第三十条 无年休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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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1页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15天的有薪休假:
(一)本公司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二)本公司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三)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三十一条 考勤管理
(1)出勤、迟到和早退均以出勤记录为准。员工每天上班时应刷卡。非本人刷卡将受到严重处罚。早上直接外出办事或外出办事晚上不能回岗的,必须事先征得部门总(副)总经理的同意。(2)
因天气原因或特殊情况迟到者,不以迟到论处。但该情况应得到公司的认可。(3)旷工
@未经领导批准,擅自不上班或假期期满后未经批准,不按时上班者;
@员工09:15到岗不记迟到、每月允许一次迟到至09:30不扣薪;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半天;擅自无故离岗2小时的,视同旷工半天;超过2小时,按旷工1天处理。
第七章
工资
第三十二条 劳动报酬
基本包括:(1)基本工资;(2)奖金;(3)加班工资。
第三十三条
(1)工资实行月薪制。每月的28日发工资,如该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的,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迟到、早退、缺勤、加班等费用在次月工资中扣除或补发。
(2)员工中途加入或退出公司,或被公司辞退时,按实际劳动时间计算可发给工资。
第三十四条 工资以人民币形式计发。
第三十五条 基本工资按每个人的工作能力、经验等决定。
第三十六条 员工薪金可因下列情况调整:(1)试用期满而表现令人满意者;(2)工作特殊优异者;(3)晋升。
第三十七条 员工须遵守国家关于个人收入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公司将为员工代办缴税手续。
第八章
福利和社会保险
第三十八条 公司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发展员工福利事业,改善集体福利,不断改善员工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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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1页 第三十九条 公司和员工依法提交住房公积金,提交比例根据北京市政府相关规定确定。
第四十条 公司和员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十一条 员工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致残、患病或死亡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患病与病假
--员工每年享有30天全薪病假;
--超过30天全薪病假,员工每年享有30天(节假日、周末连续计算)扣薪病假,扣薪病假日工资的计算方法:个人实际月工资 21.75天 x 1/3 x病假天数
--超过30天扣薪病假,员工凭医院诊断书进入医疗期,按规定领取医疗期工资,可以低于北京最低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病假以指定医院医生的诊断书或病假条作为请假依据(急诊除外);无病假诊断书的病假,一年累计不得超过三天。凡连续两天以上的病假,必须向人事部门出示正规医疗机构开具的病假诊断书。
--带薪病假最小计算单位为半天,超过半天者,按一天计算。
第四十三条 生育
(1)女员工孕期检查、加餐、哺乳时间
--怀孕期间每月给予半天进行定期孕期检查;
--员工怀孕期间每天上下午各有15分钟补充食物时间;
--生育后,小孩未满一周岁,每天上下午各有30分钟的哺乳时间;--享受上述时间的,应经公司领导批准,按出勤对待。(2)产假、计划生育假
公司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计划生育的政策法规,女员工享有有薪产假98天,产前、产后连续计算产假。产假应将公休日计算在内。
产假
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难产假
增加产假15天
双生假
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晚育假
增加产假30天(已婚女员工24岁以上生育第一胎为晚育),26岁以上男员工有第一个孩子时,可享受晚育奖励假10天,奖励假应将公休日计算在内。
女员工休产假及男员工休晚育奖励假,均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总经理提出,以便安排工作。女员工人工流产,怀孕四个月以上的可享受42天产假;四个月以下的可享受15-30天产假。
第九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四十四条 为保证公司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为使公司财物免受 损失,全体员工都要认真履行公司各级、各类安全责任制中本岗位的职责,遵章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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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1页 纪,服从管理,因违章导致事故时,视情节和损失程度的轻重,要追究当事人和上级领导的责任,并予以相应的处罚。
第四十六条 新员工和变换工种的人员,接收部门应及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特 殊工种的人员,均须经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凭证操作。
第四十七条
公司的重点设备均须由专人负责,非责任者不得随意操作。由于责任者过失而造成事故时,要追究其责任。非责任者随意操作他人负责的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时,当事人及上级领导同时追究责任。
第四十八条 员工遇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 处理。对违章作业者,每位员工都有权制止其操作,对违章指挥者,员工应予抵制,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第四十九条 消防器材要定点存放、专人负责,不得挪做它用。要普及消防器材 设备使用常识,做到出现险情时能迅速使用,减少损失。一旦发生事故时,要服从现场指挥的命令。
第五十条 有关治安保卫、消防管理、安全行车制度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商业秘密、保密条款及专利权
第五十一条 员工应承诺在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期间及之后,以及保密协议规定的期间内,不向第三方泄露在公司期间获得的有关本公司经营、开发、技术、贸易、保安政策等方面的机密信息。
第五十二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商业秘密具有
新颖性、价值性及秘密性,公司员工违反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秘密,应视为侵犯商业秘密,对于该种违法行为,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员工的报酬是公司与员工之间的秘密,禁止员工之间或向公司外部 泄露。
第五十四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员工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我公司;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
第十一章
劳动争议
第五十五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二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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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1页 第五十六条 员工申辩权
公司员工对所受奖励、处分不服,或有其它问题需用申辩的,可在7天内向公司有关部门或领导提出。在未做出新的决定前,仍按原决定执行。
第五十七条
各部门制订的其他管理制度如与本手册相抵触时,应以本手册为 准。
第五十八条
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员工,在撤消其所得奖励的同时,给予相应的处罚,并通报全公司。
第五十九条
本手册于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条
本手册解释权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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