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中小学德育实施纲要_沈阳市中小学德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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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中小学德育实施纲要
为进一步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中小学德育水平,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纲要。
序言
沈阳历经百年积淀,从近代崛起的工业文明,到革命前辈的豪情壮举,传承着自强自立、百折不挠的地域精神,激励着青少年一代继承革命光荣传统,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热爱祖国、建设祖国。在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中,沈阳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始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充分利用沈阳市优秀文化遗产和革命文化资源,积极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道德高尚、理想远大、诚实守信、心理阳光等成为校园的主流追求,中小学师生展现出良好的文明道德素质。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沈阳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将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素质教育的需求,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课堂主渠道,教师主力军的作用,结合现代教育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要求的理想信念、民族精神、公民素质和人格健全的一代新人,为建设和谐沈阳作出新的贡献。
第一章总体工作策略
(一)指导思想
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中小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为基础,以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为主线,以深化德育课程改革为重点,以体验活动为载体,以德育队伍建设为关键,全面提高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更好地实现德育工作的科学健康发展。
(二)工作方针
遵循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始终把德育放在教育教学的首位,坚持继承传统与弘扬时代精神相结合;坚持自我教育与榜样引领相结合;坚持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坚持区域特色与总体推进相结合;坚持学校教育与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方针,立足沈阳实际,明确德育目标,推进德育工作科学化、制度化。
(三)总体目标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学校教育全过程,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提高中小学生品德修养,加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教育,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感和改革创新精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培养学生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第二章 丰富德育内容
遵循中小学生身心特点和学校德育工作规律,结合沈阳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实际,由浅入深、由低到高、由具体到全面、由感性到理性,分层递进、有机衔接,形成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的德育内容体系。
(一)小学教育阶段
继承和弘扬民族精神和优秀传统文化,以诵读为主,指导学生读书、认字、写字,了解文化经典。开展做人做事基本道理和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开展热爱学习、立志成才教育;在学习、生活实践中初步养成讲文明、讲卫生、讲秩序、讲公德的好习惯;开展热爱集体、热爱家乡教育;开展热爱劳动、勤俭节约教育;开展爱护环境、遵纪守法教育;开展尊重国旗、国徽,热爱祖国文化的爱国教育;开展社会生活基本常识和安全教育,开展心理教育、挫折教育和感恩教育。帮助小学生萌发爱国情感,初步认同中国传统人文精粹,感受经典所蕴含的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初步养成孝亲敬长、团结互助、勤俭节约、遵守纪律、文明礼貌的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逐步形成良好的意志品质和健康向上的性格。
(二)初中教育阶段
继承和弘扬民族精神和优秀传统文化,以阅读为主,开展名篇讲解、写作与交流活动。开展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法律意识、科学意识、劳动意识,引导学生学会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开展较为系统的道德和理想信念教育,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及中国革命传统教育,帮助初中学生初步形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努力学习的理想和信念,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开展生命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文明守纪、诚实正直、积极进取、自立自强、坚毅勇敢等思想品质。
(三)高中教育阶段
继承和弘扬民族精神和优秀传统文化,以探究式学习为主,把国学经典融入学生的生活世界和精神世界,研究祖国优秀传统文化。让学生了解礼仪的渊源和内涵,掌握做人做事的原则和方法,提高合作、参与、交往的能力,培养乐观、豁达、积极向上的性格,形成对家庭、社会和国家的责任感,树立社会主义公民意识;加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教育和入党启蒙教育,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加强荣辱观教育,培养学生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加强公民意识、规则意识、创造意识、效率意识、环境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养合格公民。开展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逐步了解生命现象,掌握生存技能,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理解生命的意义和价值,促进高中学生思想政治、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第三章 搭建德育平台
(一)课堂教学
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挖掘教材中的德育资源,研究编制《学科德育指导意见》激活学科德育功能,寓德育于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的各环节之中,实现知行合一的教育效果。针对学生思想实际,开设校本课程,提高课堂育人功能。
(二)主题教育
学校要结合各种重大节庆日、纪念日、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精心设计、勇于创新,及时有效的开展主题教育,并形成一种制度。突出校园文化活动的知识性、趣味性和实践性,根据不同的生活主题和现实情境,抓住区域特点和班级特色,发挥学校艺术节、科技节现有平台的作用,通过班团队会、升旗仪式、社团活动等形式,把思想道德教育融入学生的文体活动中,营造和谐的校园人际关系,增强学生“爱国兴校、校荣我荣”的情感。
(三)践行活动
组建各类志愿者服务队伍,动员、组织学生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社区服务等活动,定期组织学生到福利院、孤儿院等场所开展送温暖活动。坚持在假期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做好公益日活动。充分利用沈阳的红色资源,主动与周恩来少年读书旧址纪念馆、九·一八历史博物馆、抗美援朝烈士陵园、沈阳中共
满洲省委旧址、沈阳故宫、张氏帅府等单位建立校外教育联系,发挥革命纪念地、纪念馆等场所的教育优势,开展“红色之旅”革命传统教育行动,培养学生的爱国意识及社会责任感、使命感。
(四)家庭、社会
启动多元互动合作模式,把德育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方面。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引导家庭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参与学校的教育活动,发挥家庭教育在育人中的基础作用。突出实践体验,完善德育实践体系,促进校内外教育的有效贯通,推动政府、企业和社区参与校外教育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学生参与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实践的服务、考核、奖励等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在育人中的引导作用。
(五)网络德育
建设德育资源共享网络平台。构建现代化德育网络体系,不断创新、丰富沈阳市中小学德育网、小太阳网和青少年教育服务网的教育内容和教育模式,利用校园网络资源精心设计网络德育活动,建立与家长的网络交流平台,开展网上心理辅导和咨询,拓展网络道德教育空间,繁荣发展校园网络文化,提高学生网络媒介素养,推进德育信息化建设。
第四章 采取六项措施
(一)开展国学教育
全面开展国学教育活动。在中小学生中系统地的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立道德行为规范,提高文明素质,为学生的成长和终生幸福奠基。主要内容为国学经典的学习、修身和践行,具有中华传统特色的艺术、书画、体育项目的入门教育。主要途径是在中小学校开设少年国学堂,开设校本课、渗透课、体验课等,结合课程改革,分阶段实施国学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国学教育经典诵读、校园剧、古诗文比赛、实践体验等教育活动,组织校际经验交流和国内国际交流活动,以《少年国学堂》专刊为载体,展示各区县、学校的活动成果,传播中华经典文化及专家指导。建立以中小学教师为主体,以大学教师、国学专家为补充的国学教育教师队伍。
(二)加强队伍培训
以师德建设为切入点,有针对性、有计划的开展德育队伍培训活动。市教育局每年开展针对区县德育科长和全市骨干班主任的专题培训。区县要抓好德育校长和德育主任的培训,以学校常规德育管理为主,提高德育领导的工作水平和创新能力。教研部门要抓好学科教师的德育培训工作,发挥课堂主渠道的育人作用。学校要做好全员培训工作,使全体教职员工牢固树立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理念,要提高教师的人文素养,引导教师注重对学生的人文关怀。要优化校外辅导员队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在法制教育、心理教育、家庭教育、社会实践等各方面为学校提供校外教育资源。
(三)培育德育典型
加强德育典型培育。以主题示范县区建设为载体,推动区域德育特色形成,每个区县都要有自己的示范项目,以德育特色学校建设为动力,促进学校德育创新工作,开发德育创新案例,打造区域和校本德育特色。开展感动校园好少年和好教师评选活动,发现、培养、树立一批德育典型。广泛宣传学生中自强不息、乐观向上、诚实守信、文明礼让、遵守公德、尊老爱幼的典型事迹,宣传教师中爱岗敬业、安心乐教、爱生如子、业务精湛的良好风尚,为学生、教师树立学习的榜样。
(四)深化网络德育
全市中小学校以“班班通”建设为契机,校校建立德育网站或网页,深入开展“网上德育1411”工程建设,以沈阳市中小学德育网为依托,开展思想品德、心理健康和家庭教育等主题教育,引导学生健康、文明、合理、快乐的使用网络。在寒暑假期间坚持开展网络主题教育。
(五)推进合力育人
要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有效整合德育资源,营造全社会合力育人的良好氛围。要依托本市宣传、新闻、出版等部门,进一步弘扬主旋律。建立中小学生社会实践管理制度,明确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时间与考核方法。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协调下,争取实现全市所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以及各种博物馆、纪念馆等都免费向中小学生开放,为中小学生提供更多更好的参观学习的场所与基地。将祭扫烈士墓、参与志愿服务等重要社会实践活动制度化。校长和全体教师,尤其是班主任要进一步提高指导家庭教育的意识和能力。大力倡导建立学习型家庭,通过各种形式的家校联系,进行分层分类的指导,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形成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相互渗透、整体协调的育人格局。
(六)加强德育研究工作
积极组织力量深入研究德育的新形势、新情况,不断探索中小学德育工作新思路、新措施,构建沈阳市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纵向衔接,德育目标、内容等分层递进,德育活动与学科教学相互联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横向贯通的学校德育工作体系。开展项目研究,建设德育研究基地,搭建“沈阳市中小学德育论坛”等交流平台,推广研究成果,为整体规划中小学德育的系统性、前瞻性和创造性提供咨询建议。
第五章 完善保障机制
(一)建立健全德育工作领导体制
从“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的高度,谋划育人的发展战略,成立沈阳市中小学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指导,形成一套科学、规范的德育常规管理体系,对全市德育工作统一规划、组织协调、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区、县(市)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全面规划区域内德育工作,明确目标和任务,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推进学校德育工作。
(二)建立健全德育指导检查制度
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文件,制定中小学德育工作评价标准,定期对学校德育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市教育局每两年对区、县(市)德育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和评价,区、县(市)每年对学校进行一次德育检查和评价。将检查和评价结果纳入创建教育强区县的总体评价之中。
(三)建立健全评选表彰奖励制度
继续开展德育特色创建活动,将创建德育特色学校、德育示范区县作为创建教育强区县的重要任务。市教育局每年开展一次评选表彰优秀学生、优秀德育工作者、德育工作先进学校和特色学校活动。区、县(市),学校也要定期开展相应的评选表彰工作,培养典型,树立榜样,总结经验,推广成果。
(四)建立健全德育经费保障制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保障德育工作经费,落实国家对德育工作的各项要求,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建立德育工作专项经费,积极支持重大活动、队伍培训、设施建设及教科研等活动的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