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文件_村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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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宣村字„2009‟1号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省纪委、组织部、农委、监察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人口计生委、信访局《关于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的意见》(民基字„2009‟129号)的要求、全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经验交流暨“难点村”治理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我市“难点村”治理工作,经市领导同意,现将《关于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宣城市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村务公开 “难点村”治理 实施意见 通知
抄送:省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宣城市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11月20日印(共印50份)
关于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
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等12部委厅局下发的《关于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的意见》(民基字„2009‟129号)、省委省政府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经验交流暨“难点村”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全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治理“难点村”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客观要求。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四中全会精神要求,从解决村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为重点,以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为着力点,完善乡村治理机制,积极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从2009年起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专项治理工作。2009年完成全市“难点村”的排查工作,制定整治方案,并开展集中治理工作,年底前完成20%以上的“难点村”治理任务;2010年,全面推进现有“难点村”
4自身权益。建立健全民主监督制度,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和审计,认真落实村干部“一诺双述双评”制度,把对村干部的民主评议情况与其待遇挂钩,实行村务公开答疑纠错的监督制度,引导村民群众规范有序地参与村级公共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
三是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作为核心,以维护农民权益为重点,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建设。围绕执行政策、遵纪守法、秉公办事等原则,制定完善村干部具体行为规范,逐步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不断提高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水平。要从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认真清理整顿农村财务管理混乱的村,查处党政机关干部、村干部等侵占村集体资产和资金、铺张浪费给集体造成损失等问题,切实保障农民权益。
四是强化农村社会管理。坚持服务农民、依靠农民,完善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做到先保后征,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培育农村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推动形成政府行政管理互动的局面。坚决纠正和制止村“两委”换届选举中的贿选和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宗族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做好基层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坚决依法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和各类刑事犯罪,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农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加强农村警务室建设,逐步建立以驻村民警为主导,以群防群治队伍为补充,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全面提升农村社区安全防范水平。
五是发展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引导村级组织和村民根据市场要求和本村的实际条件,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组织服务功能,促进农民增收。加强农村“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加大监督力度。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积极组织和引导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到农村,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探索对接互助形式,鼓励城市社区和“强村”、“强企”结对帮扶“难点村”发展经济,增强“难点村”自身发展能力。
五、方法步骤
全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从2009年11月开始至2011年底结束,按照排查启动、全面治理、攻坚克难、巩固提高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各级党委、政府要依托同级村务公开领导机构开展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形成上下协调、左右联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县(市、区)要公布本地区“难点村”治理工作电话,受理群众举报投诉,进行法规政策咨询解答。各级财政要根据实际需要对“难点村”治理工作经费予以保障,确保有钱办事。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会议、8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配套性工程,列入工作考核目标,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各级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工、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切实履行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督查力度,确保治理工作扎实推进。治理“难点村”,必须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责任制。要采取派驻工作督导组、召开专题督办会议、建立督查通报制度等形式,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鞭策后进。要建立“难点村”治理台账,实行销号制,做到治理工作不达标,帮扶工作组不离村。对治理工作走过场的,要给予批评教育,并进行补课。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要予以通报。对于违法违纪的基层干部,要及时采取组织措施,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统筹协调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把一切积极因素充分调动起来,促进治理工作扎实稳妥进行。要注意掌握政策,分清是非,保护并调动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群众认可、有能力、有干劲干部的积极性。
(三)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治理工作长效机制。治理“难点村”既要立足解决实际问题,更要着眼于推进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对经过整治并已经销号的“难点村”,要实行跟踪随访,对反弹的“难点村”要重新治理,特别是对整治工作中启动的帮扶项目,要抓好落实。对新出现的“难点村”,要及时进行治理。要针对征地拆迁、农村城镇化、土地承包、民主选举、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等热点和难点问题,逐步建立起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利益分配机制、矛盾化解机制和社会管理机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要在源头预防、排查、治理和考核奖惩等方面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推动长效机制的建立,不断提高治理“难点村”的工作水平,保障农村社会健康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