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三大体系_三大规程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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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爆破员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体系........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 安检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体系................................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1 打眼工序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1.1.1.2 装药爆破工序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1.1.1.3 耙装机出渣工序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1.1.1.4 架棚支护工序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
岩巷炮掘锚喷支护工序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1.1.2.1 打眼工序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1.1.2.2 装药爆破工序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1.1.2.3 耙装机出渣工序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1.1.2.4 锚网索支护工序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1.1.2.5 喷浆工序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
煤巷炮掘U型钢支护工序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1.1.3.1 打眼工序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 爆破员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体系
1、班组长向放炮员布置爆破任务后,放炮员应计算爆破任务所需要 炸药、雷管数量,填写领取单,携带好放炮器、放炮器钥匙、瓦斯检定 器、放炮母线、炮棍等专用器材。
2、领取炸药和雷管 当班爆破作业人员开完班前会,穿戴好劳保服后,在放炮员带领下,携带炸药、雷管箱到炸药库凭放炮员 IC 卡领取爆破物品,并认真核对炸 药数量、雷管编号和数量,确认无误后,再分别装箱上锁,爆破工在爆 破物品四联单领用栏签字确认。
3、运送爆破材料应遵守下列规定:(1)雷管、炸药必须装在牢固的专用雷管箱和炸药箱内并加锁,严 禁将雷管装在衣袋内或用手运送。(2)电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携带运送,炸药由运输主斜井专用矿 车运送入井;特殊情况需从副斜井运送炸药、雷管时,不得乘坐人车,要沿梯上下并注意避让人车吊座。(3)携带爆破材料人员不得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密集的时间段,沿副斜井运送爆破材料。(4)运送爆破材料的人员乘坐平巷人车时,不得与其他人员同乘一 列车。同时运送炸药和雷管的人员要分别乘坐一部人车,中间间隔一部 空车。(5)领取爆破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6)严禁用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运送爆破材料。
4、爆破材料的存放(1)爆破材料在工作面临时存放时,必须放置在爆破人员视线范围 以内的顶板完好、支架完整、无电器设施、无淋水的安全地点。(2)炸药箱内只准存放炸药,严禁将瓦斯检定器、放炮器放置于箱 内。炸药箱和雷管箱必须分开存放,不许混放一处。(3)严禁任何人在存放炸药箱的地点休息,更不得坐在雷管箱和炸 药箱上。(4)放炮器、瓦检器要悬挂在干燥地点。
5、打眼 爆破工根据采掘作业规程中的炮眼布置图所标尺寸进行打眼;严禁 私自改变炮眼个数及布置方式、技术参数等,造成工程质量低劣。
6、装配引药(1)只准由放炮员装配引药,不得由其他人代替。(2)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巷道内 装配引药。严禁坐在炸药箱上装配引药。(3)从成束雷管中抽出单个电雷管时,应将成束的电雷管脚线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或手拉管体硬拽脚 线,一个引药只准装一个雷管。(4)装配引药,应先将炸药卷顶部揉软,用木签或竹签在药卷的顶 端中心垂直扎一个略大于电雷管直径的孔,然后将电雷管插入孔眼,将 脚线在药卷上拴一个扣,剩余的脚线全部缠在药卷上,同时将脚线末端 扭结,严禁将电雷管从药卷侧面硬插入药卷中或捆在药卷上。(5)装配引药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或冲击,防止折断脚线及 损坏其绝缘层。(6)装配引药的数量应根据炮眼数而定。装好的引药要立刻整齐摆 放在炸药箱内,清点数量,不得遗失,不准随地乱放。
7、装药前,放炮员要与班组长及瓦斯检查员对工作面及炮眼进行全 面检查,对所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处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进 行装药。(1)风量不足或无风时不准放炮。(2)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瓦检员必须检查瓦斯;如果装药前 和放炮前爆破地点附近 20 米以内的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1%时,不得装 药放炮。(3)炮眼内出现涌水异常有压力水、煤岩松散、透老空、瓦斯突增、炮眼塌陷出现裂缝、温度骤高骤低等情况时,不得装药放炮。(4)工作面支护不齐全,支护有损坏未处理,有片帮冒顶的危险的,不得装药放炮。(5)未执行一炮三检(装药前、爆破前和爆破后进行瓦斯检查)和 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放炮时班组长、瓦检员、放炮员任缺一人时),不得 装药放炮。
8、装药(1)装药前,瓦检员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工作面瓦斯、通风等情况; 班组长汇报工作面支护、顶板等情况;调度室确认各项工作达到安全规 定后,下达装药命令。(2)装药前,用掏勺或压风将炮眼内的煤粉清理干净。(3)用炮棍(竹质炮棍,炮棍的直径应略大于药卷直径)将药卷轻 轻地推入眼底,用力要均匀,不得强力冲击,但要使药卷间密实接触。(4)正向爆破的引药最后装,装引药时其骤能穴朝向眼底,要一手 推引药,一手松直脚线,但不要过紧,不得损伤脚线。(5)炮眼封泥应采用水炮泥和黏土炮泥。装填水炮泥时应先紧靠药 卷填上 30cm 左右的黏土炮泥,然后装水炮泥,外端再充填黏土炮泥。注 意不要用力过猛和压的太紧,以防捣破水炮泥,不得使用漏水的水炮泥。(6)封泥应使用黏土炮泥,禁止使用块状材料或可燃性材料(煤粉、炸药包装纸等)。填炮泥时,要一手拉脚线,一手填黄泥,慢慢用力轻捣 压实。眼孔填够炮泥后,要将脚线扭结,并盘放在眼口,不得掉在炮眼 外边。
9、炮眼深度和封泥量的规定:(1)炮眼必须使用水炮泥。(2)炮眼深度小于 0.6 米时,不准装药放炮。(3)炮眼深度为 0.6 米至 1 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二 分之一。(4)炮眼长度超过 1 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 0.5 米。
10、要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一次装药一次起爆或分次装药分次放炮 的方式进行装药作业。
11、设警戒:(1)连线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安排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放炮地 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拉好警戒绳,放炮员为警戒人员之一。放炮 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将爆破区域所有人员撤离到警戒区外,亲自将各警 戒人员送到警戒岗位,确认各警戒完全到位后,再同放炮员一起检查工 作面情况。(2)放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人联锁放炮”规定,放炮员、瓦检 员、班组长必须各司其职,不得一人多岗。(3)警戒线必须设在顶板、支架完好的地点,并挂好警戒牌。(4)工作面若与其他采掘面贯通,在相距 20 米时,必须停止被贯 穿工作面的所有工作。放炮前要在即将被贯通的工作面外的安全地点设 置警戒,直至贯通。贯通处两头放炮前都要检查瓦斯。(5)各采掘爆破警戒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直线距离不少于 200 米,转 弯后不少于 150 米的规定。(6)放炮时,所有人员都必须在警戒线之外。
12、检查及处理 在连线和放炮前,放炮员要和班组长、瓦斯检查员对放炮的地点进 行第二次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进 行连线放炮。(1)放炮地点 20 米以内的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1%时。(2)没按规定设好警戒的。(3)放炮母线长度不足的。(4)设备设施未进行掩盖和撤出的。(5)未按规定使用水炮泥或封泥长度不足的。(6)分次装药分次放炮时,崩倒的支护未补齐的。
13、连线(1)严格执行谁连线谁放炮,即放炮母线连电雷管脚线及检查线路 和通电都必须由放炮员本人操作。(2)工作面布置的炮眼一般都采用大串联法,最后剩下的两根脚线 在未和放炮母线连接前要扭结成短路;母线未和脚线连接前,两端必须 扭结成短路。(3)母线与脚线连接后,放炮员应最后退出放炮地点。
14、放炮(1)放炮点巷壁用喷漆标明“放炮点”字样,并悬挂“放炮点” 牌板和爆破说明牌,规范填写相关内容。(2)爆破前,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必须向调度室汇报以下内容:放炮员汇报装药、连线等情况;班组长汇报工作面支护、通风、警戒设 置情况;瓦检员汇报瓦斯、煤尘、通风等情况;调度室综合各方面信息、确认安全可靠后,向班组长和放炮员下达放炮命令(2)母线与电雷管脚线连接后,放炮员即吹第一次口哨并大声叫喊 “要放炮啦”。(3)放炮员连接好放炮母线与电雷管脚线沿路检查路线时,第二次 吹口哨并大声叫喊“快放炮啦”。(4)到达放炮点,经请示调度室同意放炮后,班组长将放炮牌交放 炮员,命令放炮员放炮;放炮员将母线连接在放炮器的接线端并拧紧,这时吹第三次口哨并大声叫喊“放炮啦”,等待 30 秒后,将放炮器钥匙 开关转到充电位置,等氖灯闪亮稳定,将开关钥匙转到放电位置起爆。
15、炮后检查(1)班组长、放炮员随身佩戴机械手表(不得佩戴电子表、手机等)以掌握爆破后等待时间;爆破后,班组长、放炮员带头到爆破点查看爆 破效果和检查隐患情况,必须等足 15 分钟待炮烟散尽方可进入; 进入后 随时注意顶帮情况,发现危岩立即处理,发现放炮崩落支护立即修复补 齐,并保证通风正常。(2)进入工作面检查爆破情况无误后,班组长立即向调度室汇报以 下情况:工作面状况、隐患治理等情况;瓦斯、通风、安全设施等情况; 放炮效果、有无残炮等情况。矿调度室在确认各项工作达到安全可靠条 件后,向班组长下达撤除警戒恢复作业命令。(3)通电后若没有爆炸,放炮员取下放炮器钥匙,将放炮母线从放 炮器上取下并扭结短路,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至少等待 15 分钟后,放炮 员方可沿线路检查不爆的原因。(4)确属由连线不良造成不爆时,可以重新连线放炮。(5)若确属瞎炮,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处理,当班的瞎炮必须 在当班处理完毕。
16、处理瞎炮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在距瞎炮至少 30cm 外,另打与瞎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 药放炮。(2)严禁用镐刨或手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药或从引药中拉出电 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无论有无残余炸药)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 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瞎炮眼。(3)处理瞎炮的炮眼爆炸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4)在瞎炮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瞎炮无关的工 作。
17、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放炮完毕。若遇特殊情况无法当班放完时,必须在现场向下班放炮员交清情况。
18、在本班放炮完毕、吹散炮烟并经班组长同意后,放炮员必须吹 长哨并大声叫喊“放完炮啦”,方可撤离警戒,收回警戒绳和其他人员进 入工作面检查安全情况。
19、收拾整理好工用具,存放在规定地点或亲自携带出井。20、清点未用完的电雷管、炸药,分装分运出井,交回临时炸药库,履行好交接手续。
21、出井后要将瓦斯检定器和放炮器检查维护好备用。
22、本操作步骤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未涉及到的按照《作业规程》 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