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创申报(通知)_创青春立项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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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陕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院系及相关师生: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3]13号)文件精神要求,2013年陕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省级创新计划”)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要求
1.申请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必须是学生在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创业实践有浓厚兴趣驱动下,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自我设计、自主实验、自我实践、自主管理的研究、实践项目。
2.申请立项的项目应具有学术性、实用性、创新性、先进性、可操作性等特点。
3.申报省级创新项目的项目类型及项目负责人,须与校级项目一致。4.项目实施时间为1-2年。项目负责人须在本科毕业前进行结题验收。5.团队研究项目参与者不超过3人(含项目负责人);每个学生只能申报参加一个项目,不允许交叉申报;6.每个项目指导教师限1人。指导教师应具有副高(含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申报院系要为参与项目的学生配备指导教师,学生也可根据项目研究课题自主选择指导教师。
7.申报院系应提供保证项目开展的必要的软、硬件条件,建立保障项目运行的管理机制。
三、申报对象
1.已获得2013年西北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的项目。2.项目负责人:2010级、2011级在校本科生;
3.项目参与成员:2010级、2011级、2012级在校本科生; 4.对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创业实践有较大兴趣且学有余力。
四、申报单位
以院系为单位组织申报。
五、申报数量
依据2013年西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总数的70%(四舍五入),作为各院(系)申报省级创新项目的限额数(见附件一)。
六、经费资助额度
学校对每个省级创新计划项目给予经费资助,资助金额视研究课题而定。
七、申报立项程序
1.创新训练项目申报者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填写《陕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见附件二);创业实践项目除填写以上项目申请表,还须提交商业策划书(见附件三)。以上材料均向所在院(系)提交。
2.各院(系)组织评选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省级创新计划项目遴选;各院系 2 项目评选推荐结果需汇总排序,并在院内公示至少2天。
3.5月6日(周一)17:00前,各院(系)须填写《2013年陕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四)按要求报送项目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第“八”条)。
4.5月7日,公布省级创新项目评审及答辩会具体安排。评审及答辩会上,各申报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陈述时间4分钟,回答专家提问2分钟。每个项目负责人须制作汇报PPT,简要介绍项目来源、项目研究目的及意义、主要研究方法、实验方案设计、创新点、项目实施思路、成员分工、时间安排、预期成果等申报内容。
5.5月8日,召开评审及答辩会。
5.5月9日,学校将对拟立项的省级创新项目进行公示,并于公示结束后发文公布全部立项项目,并报教育厅审批。
八、材料报送要求
以院系为单位统一上报本院系申报项目的所有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纸质版
①《陕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及支撑材料,一式三份; ②创业实践项目另须附商业策划书,一式三份;
③《2013年陕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 ④院(系)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实践教学管理科。
2.电子版:以院系为单位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发送邮件至sjk@nwu.edu.cn 3 3.报送时间:5月6日(周一)17:00前
4.报送地点:长安校区教学7号楼五层 实践教学管理科,电话:88308184
九、相关政策
1.完成“陕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通过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学生,根据《西北大学课外附加学分管理办法》,给学生记相应的课外附加学分。
2.对参加陕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取得优秀成果的学生,学校将进行表彰奖励,可直接推免研究生。
3.对陕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项目,由学生(限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后,经院系学术分委员会审定,可作为毕业论文(设计)课题。
4.项目指导教师,学校将给予一定的教学工作量。对指导学生项目取得了优秀成果的教师,学校将进行表彰奖励。
十、其他
1.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等项目管理规定均参照《西北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西大教[2012]45号)执行。
2.请各院系做好立项的宣传动员工作和管理工作,以保证省级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3.对于在省级创新计划项目研究过程中,存在无故托延研究进度或不作为等不良行为的项目,学校将对项目团队给予通报批评并记录在案。
附件一:2013年陕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限额申报一览表 附件二:陕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 附件三:陕西省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商业策划书
附件四:陕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项目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