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整县整镇开展村庄整治_县村庄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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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整县整镇开展村庄整治 推进“清洁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深入推进“百镇千村”示范工程,现就我市整县整镇开展村庄整治,推进“清洁工程”建设工作,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治、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方针,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以“清洁工程”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和破解“三农”问题的重要载体,抓好村庄布局,突出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整县整镇开展村庄整治,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改变农村整体面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基本目标
“清洁工程”是“百镇千村”示范建设由点及面向纵深推进的系统工程,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把改善村庄人居环境,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与解决群众最需要解决的利益问题结合起来,与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结合起来,争取用3至5年时间将“清洁工程”覆盖全市农村地区。
一级目标:有居民点建设规划或村庄整治规划,有基本的保洁制度,有基本的排水排污管沟,有基本的环卫设施,无乱堆柴草垛,无露天粪坑茅厕,实现村庄主干道硬化,急需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本配套,并做到村庄新建改建建筑切实按规划建设,土地利用节约合理,绿化、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村庄管理加强,整体面貌明显改观。
二级目标:在实现一级目标的基础上,有完整的村庄规划;做到通村主干公路达到四级以上标准,村内主干道硬化;村内主干道及公共场所路灯亮灯率达到90%以上;给水、排水系统完善,自来水基本入户,村庄内有公共厕所;村域内水面得到较好保护,水质达到区域达标水平,排涝工程建设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农户建沼气池、改厕、改圈、改灶率达到90%以上;村内保洁制度健全,有垃圾收集点及必要的垃圾废旧物处理设施;村级组织应有工作用房和村民议事、活动场所及村级图书室和文化中心户。绿化美化水平较高,居住环境良好,村庄管理水平较高,达到《湖北省村庄整治评价标准》的要求。
2008年重点提升试点示范村的村庄整治水平;纳入“清洁工程”试点的夷陵区和宜都市待批的一般村2009年达到一级目标;纳入“清洁工程”试点的镇的一般村2010年达到一级目标;全市100个示范村,2010年达到二级目标。通过分类实施、整体推进,使全市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环境卫生状况显著改观,实现一批村庄上水平、一批村庄上台阶、一批村庄变面貌,从根本上解决一些地方严重存在的房屋乱搭乱建、垃圾乱堆乱放、污水乱排乱流等问题,使广大农村随着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逐步发展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生态良好、环境优美、文明进步的新农村。
三、主要原则
1、规划先行,突出特色。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按照《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加强对村庄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的监督检查。
22、给水、排水系统完善,管网布局规范合理,符合公共消防安全。自来水基本入户,饮用水符合卫生标准。雨污水有序排放,雨水就近排入自然水体,污水排入化粪池或沼气池集中处理后综合利用。
3、村庄内有公共厕所。引导农民实施改厕,拆除露天粪坑茅厕,有条件的村庄,在村庄内合理布局建设一定数量的公共厕所。
4、搞好村庄绿化美化,建设绿色家园。建设环村、沿路、沿河绿化带,开展庭院绿化活动,采用混交、多层的树种配置模式,形成多样化、生态功能与景观效果俱佳的村庄生态植被系统。实现“通村道路和村内街道有林木、村落周围有林带”的目标,村庄绿化覆盖率达25%以上。
5、电力、电视、电讯通村入户率达98%以上。
(四)公共服务设施完善
1、村级组织应有工作用房和村民议事、文体活动场所及村级图书室和文化中心户。
2、积极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大力推进“超市下乡”,试点村要建成主要日用品及农资商品齐全的便民超市,实现农民购买必要的生活生产资料不出村。
3、加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大力推动行政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26个省级试点示范村2010年底前有一个标准化卫生室。
(五)环境卫生治理
1、村域内水面得到较好保护,水体清洁,水质达到区域达标水平。搞好河道、沟渠、坑塘综合治理,排涝工程建设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2、示范村内保洁制度健全,有垃圾收集点及必要的垃圾废旧物 处理设施;农户建沼气池、改厕、改圈、改灶率达到90%以上。
3、以治理村内垃圾、秸秆乱堆乱放和污水乱排乱流为重点,搞好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逐步实现集中收集垃圾、集中汇集污水、集中进行处理。
4、组织清理积存垃圾,积极推行“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有条件的村要建设垃圾站,实行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运、集中处理。在示范村中推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每个县市区要抓好一个垃圾分类收集示范点,逐步实现农村垃圾减量化和经济循环利用。
5、推动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将城郊乡村的生活污水纳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其他村庄可采取沼气池、氧气池、坑塘等适当方式集中处理。争取通过3年的时间,积极探索确定满足我市村镇污水处理要求的污水处理技术和工艺。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1、成立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班。试点市区要成立环境综合整治领导机构,具体负责工作指导、综合协调、督办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周密部署、责任落实、积极探索、稳步推进。
2、各地要把加强村庄整治和“清洁工程”建设作为建设部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机制、人员、资金、政策等方面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清洁工程”办实事,解难题。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根据实际情况,突出工作重点,抓好典型示范,采取先易后难、集中突破、树立样板、以点带面等方式,尽快打开工作局面。
6格按照省财政厅、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百镇千村”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要求使用。
(四)技术指导
1、各地要切实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清洁工程”的技术指导力度,抽调专业技术人员,成立专班,积极探索农村环境整治的途径和方法。一是功能性文化墙的方法,二是民居特色塑造方法,三是依山就势利用地形方法,四是生态绿化方法。因地制宜,形成适合当地实际的环境整治特色,推进环境整治上水平、上台阶。
2、以《湖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设计导则》、《湖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技术导则》、《湖北省农村住宅优秀设计方案》、《湖北省农村住宅灾后重建设计方案图集》和《湖北省农民住房建设质量控制管理导则》和《宜昌市新农村建设参考图集》等为技术支撑体系,加强农民建房的技术指导,提高农房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水平,让广大农民充分享受农居建设安全、舒适的现代文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