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规划局城乡规划监察协管员招聘简章 发布者_规划局简化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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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规划局城乡规划监察协管员招聘简章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09-10-14 阅读:1013次 【字体:大 中 小】
为进一步适应大市区规划建设和城乡规划管理全覆盖的要求,对整个城市规划区实行统一管理,加强规划监察执法工作,拟在市区范围内招聘一批劳务派遣性质的规划监察协管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协管员15名,具体条件是: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为人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 能够胜任规划监察协管员工作,服从安排;具有城建类或法律专业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年龄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组织人事部门规定的回避亲属关系。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材料、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照片3张。
(二)报名时间:10月15日—25日
(三)报名地点:市劳务协作派遣中心、市规划监察支队办公室。
(四)面试。报名初审合格后,由单位组织测试,择优录用。
(五)体检。参照国家有关政策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统一体检。
三、招聘待遇
对考试体检合格的予以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依法签订劳务派遣用工合同,办理各类社会保险。月资800元(不含用人单位按规定所交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用)。
四、组织纪律
(一)报名者需提供真实有效证件,不得伪造或提供虚作材料,如经查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人员被查出有假冒、违规行为的,不论聘用多长时间,立即予以辞退。
(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负责具体招聘工作。
二OO九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