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人口控制_人口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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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书名:安达县志
第三篇人口
第三章人口控制
第一节控制机构
1963年初,安达市人民委员会在卫生局设计划生育专职干部1人。1964年6月,设立计划生育办公室,配备干部 3人。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机构撤销,工作停止。1970年,恢复计划生育工作,设工作人员2人。1973年末,县计划生育办公室成立,设主任1人、副主任2入,配备工作人员4人。机构从卫生科分出,直属于县草委领导。全县各公社及直属机关建立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设主管领导干部1人,配备1名工作人员兼做计划生育工作。1979年,县计划生育办公室人员增至 9人,全县各公社配备专职计划生育助理共21人。1980年,全县农村生产大队由妇女队长负责计划生育工作。1984年,县计划生育办公室改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人员增至10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内设秘书、人口计划统计 2股,下设宣传、技术指导、药具管理 3站。各乡、镇、场和城市街道设计划生育办公室,办公室下设计划生育服务站,村级单位成立计划生育服务室,屯成立服务户。全县计划生育工作形成管理网络。
第二节人口政策
一、自然生育
几千年来,人们把多生儿女,看作是“儿女有份”,老天的照应;把“儿女双全”、“子孙满堂”视为家族兴旺的标志,以“四世同堂”、“多子多孙”为荣;把无儿无女或有女无儿迷信为“前世没有积下阴德”、“今世命薄福浅”。人们想方设法生儿育女,特别是把生男孩作为终身追求的目标。出现十六、七岁女孩子即结婚生育,一般妇女生育七、八胎,多者生育十几胎的无控制生育状态。无节制生育,损伤妇女身体,致使中、青年妇女患病早亡。子女多的家庭负担过重,生活贫困,部分老年人体弱多病,缺夫少妻,失去晚年幸福。解放前,全县 城乡几乎家家如此,辈辈如此。人们在封建生育观念统治下,把生儿育女作为传宗接代的手段,处于无计划无控制的自然生育状态。
二、计划生育
安达县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时间较早,1955年就有一部分人使用避孕工具。1957年12月,县委书记处书记王纯正第一个做了男性结扎手术。1963年 3月,安达市成立计划生育宣传队,通过图片、幻灯、模型等形式宣传计划生育的重大意义、生理卫生知识和避孕道理,同时为社员义务看病。经过一个多月的宣传教育,打开了局面。中内泡公社卫生院会计秦辉,年龄23岁,已生 4个孩子,身体不好,她带头做了女性结扎手术。手术后,很快恢复了健康。这一实例有效地推动了全市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1965年,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县城乡铺开。3 月,县计划生育工作队深入昌德公社灭蒋大队帮助社员算四笔帐:一是算影响父母健康的帐;二是算影响妇女参加劳动、减少收入的帐;三是算影响子女受教育的帐;四是算影响全家生活水平的帐。经过算帐、教育,一个月内,有5名男性社员做结扎手术,16名育龄女社员上节育环。
同年,县邮电局党委在全局建立育龄妇女资料卡片,监督怀孕情况。话务班长王亚菇等17名未婚青年集体响应晚婚号召,共同订立推迟婚期2—5年的晚婚计划。
全县部、办、科、公社干部带头计划生育,在有生育能力的85人中,做男扎38人,上节育环16人,使用避孕工具27人。至1966年,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963年的 34.9%下降到26‰,计划生育工作初见成效。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计划生育工作被迫停止,1967年机构撤销。部分地区出现早婚、早育、多生现象,人口出生率逐年升高。
1972年 4月,县委、县革委在太平庄公社召开全县第一次计划生育现场会议。在全县范围内大张旗鼓地进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教师、工人、农民等育龄夫妇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晚婚晚育、计划生育的号召,主动推迟婚期、落实节育措施。青肯泡公社正义大队女社员李桂芝,说服了公婆,做了结扎手术;葡萄花公社兴隆大队党支部书记任凤歧说服了女儿、四平山公社王志仁把儿子找回来,做了节育手术;文化公社向前大队女社员董晓玲订婚不要彩礼,并串联了79名青年联名向全公社未婚青年发起晚婚倡议,把婚期推到25岁以后。
1975年6月,县委、县革委召开了500人参加的计划生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大会。会上,交流了工作经验,表彰了80个先进集体和 220名先进个人。至1989年,安达县共召开计划生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大会3次。
1980年 9月,教育党委召开教育系统教职员工大会,表彰全县第一个报名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第五中学女教师朱焙焙。会上,教育党委为她披红戴花,奖励电视机一台。并号召全系统教职员工向她学习。
1981年,羊草公社党委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在全公社掀起申请报名领取《独生子女证》的高潮。一周内有225对夫妇领取《独生子女证》,领证率达 广大育龄妇女的自觉行为,许多城乡新婚夫妇只要一个孩子。
三、计划生育政策
县计划生育政策是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结合县情而制定的。
1971年末,国务院对计划生育提出“一个不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了”的要求。
1973年12月20日,中央召开第二次全国计划生育工作会议,提出晚(晚婚)、稀(间隔时间长一些)、少(少生),“一对夫妇两个孩、生育间隔四、五年” 的 议,传达贯彻。据此,县革委制定实行晚婚和计划生育的具体规定,明确提出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生育间隔四五年,减少多胎生育的要求。
1976年,根据黑龙江省“五五”人口规划,制定安达县五年人口规划和当年人口规划。规定:晚婚年龄男为27周岁,女为25周岁。
1979年,在原定晚婚和计划生育规定不变的前提下,为达到晚、稀、少的要求,开始向“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最好一个,最多两个”的目标过渡。全县发放《晚婚证》和《准生证》。同年 8月20日,县革委根据全国人大五届二次会议发出的“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号召和奖励只生一个孩子的夫妇的要求。制定《安达县关于提倡晚婚和实行计划生育的试行规定》。试行规定的主要内容是提倡一胎、控制二胎、杜绝三胎,实施奖励和惩罚办法共12条。
1980年 9月,中共中央发表《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要求广大党员、团员带头实行计划生育,做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模范。县委组织党员、团员学习《公开信》,要求广大党员、团员只生一个孩子,带头报名领取《独生子女证》。
第三节节育措施
一、技术状况
1963年,安达市只有 3名外科医生能做结扎手术,技术力量薄弱。因此,技术培训工作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1965年,任民、大同两处中心卫生院能做 4种节育手术。但做女性结扎手术刀口大,时间长(40分钟)。“文化大革命”初期,技术培训工作被迫中断。1972年,开始举办节育技术培训班,将农村卫生院医生、护士和大队“赤脚医生”集中起来学习半年,有66人结业。1974年,女扎手术可以在社员家中进行,手术时间由40分钟缩短到10分钟,刀口也比过 去缩小很多。提高工效,减少疼痛。1977年,采用边学边干的培训办法,在医生的指导下培训计划生育手术队的卫生员、中医助产士58名,提高技术水平。以后为确保手术质量与安全,县计划生育办公室与卫生局对基层从事计生技术的医务人员进行技术考核和鉴定。至1984年,节育技术医务人员数量有所增加,质量有所提高,能够满足计划生育的需要。
二、节育措施
一般避孕措施有:女性安全期避孕法,避孕套工具避孕法,口服、针剂等药物避孕法。
技术措施:女性施放节育环,人工流产,输卵管结扎手术;男性输精管结扎手术。
管理措施:(一)建立计划生育责任制,逐级下达计划生育指标,签订计划生育责任合同。农村乡、镇、场、行政村制定乡规民约。(二)建立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措施普查制度。全县以乡、镇、系统、厂、公司为单位,定期对落实计划生育措施的妇女进行分类普查。上节育环者每季度进行一次 X光透视检查,服药和使用避孕工具者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建立档案制度。各单位按照全县计划生育的统一要求,建立“两卡”(已婚育龄妇女卡、户卡)“三册”(乡、村、屯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手册),加强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工作。
1970—1984年育龄妇女、生育状况统计表
几个年份计划生育成果统计表
1969—1984年节育措施和晚婚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