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看_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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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看 土地集约利用与土地资源优化配置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第61号令)(以下简称《规定》)于2014年5月22日发布,自2014年9月1日起实施。《规定》从规范政府和调整市场两方面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出了要求,明确提出实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同时,在《规定》中以单章论述了“市场配置”,将市场配置土地资源提到重要位置。那么土地资源配置与土地集约利用两者之间是什么关系呢?相关规定将对土地利用产生什么影响呢?
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粗放式发展不可为继,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也受资源利用的现实所迫。土地资源利用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由于资源短缺与土地低效利用造成的,必须通过对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率。而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最有效的便是通过“市场”这只“无形之手”来实现。《规定》较大篇幅地阐述了“市场配置”,符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精神。
一、两者关系浅析
《规定》指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是指通过规模引导、布局优化、标准控制、市场配置、盘活利用等手段,达到节约土地、减量用地、提升用地强度、促进低效废弃地再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各项行为与活动。从这个概念及开元长期从事土地集约利用研究对土地集约利用的理解来看,个人认为土地集约利用与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的关系表现为以下方面:
首先,土地集约利用包涵土地优化配置,土地资源可通过市场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那么土地优化配置是一个途径,达成土地集约利用的目标;而集约利用土地不一定会实现土地的优化配置。
其次,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土地集约利用与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的转换具有相对的动态性。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以统筹兼顾、节约用地与集约经营、地尽其力与提高效益、持续利用为原则,强调土地利用时空结构的最优化;土地集约利用侧重于土地利用潜力的挖掘,以节约用地和高效用地为原则,是投入产出比和土地利用经济效益最高;土地集TEL/027-85490555 FAX/027-85731635/ 3
约利用是与城镇所处的发展阶段、产业发展阶段等相关的,在不同阶段,其表现出来的特征、土地集约利用类型是不一样的,土地集约利用与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是一个动态互动、转换的过程,最终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最后,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土地集约利用的判断标准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技术水平和人类认知水平等发生变化的。因此,必须将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土地集约利用进行综合研究,通过评价土地资源现状和集约利用潜力,了解土地利用变化动力机制与生态环境效应,预测未来土地利用形势,有效调控土地资源类型、规模在空间和时间上的分配,从而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规定》提出的市场配置政策影响
《规定》指出,各类有偿使用的土地供应充分贯彻市场配置的原则,通过运用土地租金和价格杠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主要政策如下:
1、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
除军事、保障性住房和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的特殊用地可以以划拨方式供应外,国家机关办公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产业)、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中的经营性用地,实行有偿使用。
2、禁止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奖励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价款。
3、可以采取先出租后出让、在法定最高年期内实行缩短出让年期等方式出让土地。
4、鼓励土地使用者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5、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属于国家鼓励产业的工业用地,可以实行差别化的地价政策。
从相关条文来看,主要体现的是政府的规范和禁止,市场配置土地不是简单的有偿使用,而是建立一种让土地发挥最佳经济及社会效益的机制。在土地资源配置过程中,制约政府的非理性行为,比如为了招商引资低价出让土地,或者在基础设施建设中贪大求全,浪费土地的行为,《规定》明确指出,禁止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奖励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价款。其初衷是增加土地的市场交易成本,净化土地出让环境,从而达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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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市场,《规定》倾向于利用经济手段调整,并提供更多选择。比如规定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先出租后出让、法定最高年期内实行缩短出让年期等方式出让土地。“先租后让”实质上是让企业先租赁土地,等进入稳定期后,再决定是否购买土地,这种方式让企业能做到有多少能力就用多少土地,减少因盲目购地所导致的浪费。以出让方式供地,成本较高,企业运行中可能觉得租用更划算。而且拿地后若企业效益不好,出让的土地很难马上退出,因此“先租后让”给企业提供了另一个选择,可以提前终止租期减少损失。某种程度上,采取“先租后让”使政府能够掌握主动权,将闲置土地及时收回,从而实现土地集约利用。
虽然这些政策、措施在实践过程中需要有相关的配套政策予以落实,但是毋庸置疑的是,无论是“土地集约利用”还是“市场配置”都将是土地利用管理工作中两大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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