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政文167号_政文怎么写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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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文„2010‟167号

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各直属机构:

为做好2010年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10‟12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泉政文[2010]1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全面贯彻省、市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继续落实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全方位开拓就业渠道,强化就业服务,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2010年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率高于去年,为实现我县“强县富民,提速进位”发展目标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二、落实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我县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政策。重点落实好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的有关优惠政策,跟进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的保障服务措施,以及落实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手续办理、收费减免、贴息贷款、场地安排及人事代理等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县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能分工,明确职责任务,共同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的全面落实。(责任单位:县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实施“岗位拓展计划”,扩大毕业生就业领域 1.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计划。充分挖掘机关事业单位空缺岗位,实行公开招录(聘)考试,主要面向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部分基层服务期满的毕业生招考,更多地吸纳优秀高校毕业生。今年我县拟招考公务员75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6名(其中教育系统27名)。(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编委办)

2.实施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吸纳计划。加强人事人才服务企业工作,对我县企业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及时了解企业人才管理、人才发展及人才需求情况,通过政策扶持、市场配置、优化服务等途径,鼓励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更多地推出就业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制度,加强劳动用工监察,营造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人事局)

3.实施“基层服务项目计划”。继续实施我县“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招聘50名大学生作为专职的村务(社区)工作者,基本实现每村(社区)至少有一名大学生的目标;做好2010年市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接收安置与管理服务;做好省、市民政部门派遣的服务社区毕业生的接收及管理工作;配合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实施选调生、选聘生计划。探索实施高校毕业生社区就业计划等新的基层就业项目,开发社区管理就业岗位和养老服务、社会工作等领域的就业岗位;鼓励毕业生服务期满后留在服务单位或面向基层一线就业。(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民政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团县委、各乡(镇)政府;配合单位:县编委办、县教育局、县财政局)

4.实施基层紧缺人才补充计划。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做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担任紧缺学科的教师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老师特设岗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担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县乡两级农技推广(畜牧兽医、种植业、农业机械)机构就业等计划,将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与加强基层服务机构建设更好结合。(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卫生局、3 县农业局,各乡(镇)政府;配合单位:县编委办、县人事局、县财政局)

5.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及早启动2010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简化工作程序,落实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校毕业生的优待金发放工作,动员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牵头单位:县人武部,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教育局、县人事局、县财政局)

四、实施“就业服务与援助计划”,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良好公共就业服务

1.配合省公务员局做好“就业岗位大征集”活动。将我县举办的各类招聘会的岗位需求信息和各项就业政策,通过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及时汇总,及时在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和中国海峡人才网,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网站对外发布。统一就业信息数据标准,实现毕业生就业信息共享,提高就业信息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县人事局、县教育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县经贸局、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积极开展高校毕业生招聘服务活动。多渠道、多形式举办各种现场招聘会。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每月18日、28日定期开放人才市场,举办各类面向毕业生的招聘活动,全部实行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免费入场。在办公场所设立专门面向毕业生的就业服务窗口,收集就业岗位信息,为毕业生提供更多就业信息服务、就业推荐服务和后续的人事代理服务,并为待就业2年内的毕业生提供免费档案保管和转递服务。县级财政对为待就业毕业生免费提供公共服务的人才服务机构按项目给予专项补贴。(牵头单位:县人事局、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3.建立离校后待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推进机制。实行离校后待就业高校毕业生待就业登记制度,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建立专门台帐和待就业毕业生信息数据库,及时掌握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展情况,为离校后待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咨询、就业推荐服务,促进离校后待就业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按计划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登记待就业的毕业生提供良好的就业服务。对凡是需要就业信息服务的,至少提供三次基本符合其条件的就业信息;凡是希望提高职业技能的,至少提供一次职业技能培训机会;凡是符合享受扶持政策的,帮助其落实有关扶持政策。要针对女大学生特点,强化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促进就业公平。(牵头单位:县人事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县妇联)

4.继续申报创建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在原有3家市级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基础上,争取新建1-2家市级见习基地,并组织我县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活动。要发动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建立见习基地和提供见习岗位。(牵头单位:县人事局;配合单位:县经贸局、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5.实施毕业生就业援助。按照“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服务”的原则,组织开展“双困”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双困”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力度。完善和落实已出台的就业援助办法,重点进行就业推荐,优先安排参加就业见习,优先招募到公益性岗位就业,免费提供就业指导、信息服务、就业推荐等,并提供求职补助。做好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国有大中型企业招用员工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招录重点帮扶对象和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责任单位:县人事局、县教育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民宗局、县妇联、县残联)

五、加强组织领导,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良好氛围

县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统筹领导、组织协调的职能和作用,充分整合资源,构建完善有效的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落实促进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个体私营协会以及社会各界在促进高校毕业生的积极作用,共同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要加大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促进就业的政策及大学生基层就业、6 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引导用人单位树立正确的选才观。要表彰在稳定和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用人单位和个人,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O一O年八月十七日

主题词:人事

就业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县工商联。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8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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