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创新监管推进我县招投标平台_招投标监管平台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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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创新监管推进我县招投标平台

再创辉煌的几点思考

自2004年我县启动招投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我县招投标工作紧紧围绕“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加强监管”的平台建设工作基本要求,坚持立足实际、大胆探索,不断加强平台软硬环境建设力度,充分发挥招管委场内交易监督、行业行政部门的职能监督以及监察、审计部门的专门监督等多层面的监督作用,我县招投标交易工作更加公正、科学、规范。经过4年的建设,我县招投标平台也已经逐步成为我县招投标交易活动地集中交易平台、监管平台、信息平台、服务平台,基本达到了通过招投标平台建设实现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市场配置公共资源等政策目的,招投标统一平台已经成为我县体制创新的窗口、优化发展环境的窗口、政府转变职能的窗口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窗口。但是随着招投标平台建设的深化,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也已经逐步暴露出来,下面笔者就如何深化改革创新监管推进我县招投标统一平台再创辉煌谈谈自己的几点思考。

一、当前存在主要问题

2005年以来,招投标平台建设不断完善,我县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力度不断加大,竞争秩序不断好转。但是,由于在利益驱动下,一些更复杂、更深层次的问题也开始逐步凸显,侵蚀着招投标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制约着我县招投标工作进一步协调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平台的法律定位有待重新确立

招投标统一平台由于是改革的新生事物,正式运做至今尚没相应的法律及规范性文件对平台的具体职责、功能做出明确界定,目前为止唯一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据是《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该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强化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建立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和服务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招标投标活动及其他相关联活动的集中交易场所,将招标投标活动统一纳入集中交易场所进行规范管理。集中交易场所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但条例仅仅只是明确了平台是进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和服务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招投标活动及其他相关联活动集中交易的场所功能,很显然这种法律定位无法满足平台发展的实际需要,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我县招投标平台目前尚属于无法定“三定”的机构。由于平台的法律定位不明确,导致我县招投标监管体制机制难以理顺,现行的招投标监督管理体制仍然无法从根本上革除政出多门、条块分割、同体监督等深层次的种种弊端,很多招投标政策贯彻落实及协调难,影响招投标平台改革效果的充分发挥。尤其是随着改革的推进、市场经济的发展、预防和反腐败的深入,在我县除建设项目、货物和服务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四大类交易实现进场交易外,大量其他类别的公共资源如广告经营权、国有资产租赁权、法院执行资产的处置等也开始逐步纳入平台公开交易。如何对这些交易活动进行规范管理,如何更充分地发挥平台的监管和服务职能?这些问题地解决都离不开平台的法律定位问题,即必进一步须准确定位平台具体职责和政策功能究竟是什么?这是进一步理顺监管机制、明确监管职责、拓展平台发展空间的基础。

(二)招投标配套制度建设有待完善

我县招投标统一平台从筹建之初就非常注重制度规范化建设,至今为止,如果单纯从交易层面来看,已经比较完善,现行的制度含盖了从信息发布、报名受理、保证金收退、交易文件监督审核、开标评标监督、交易结果确认、投诉处理等招投标交易活动的所有关键环节,基本做到了交易活动的每一步都有制度规范约束引导,但是与交易层面密切相关的配套制度建设却未能同步,严重的制约了招投标市场协调发展。当前,比较突出的有:

1、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市场准入管理制度缺失。由于招投标市场本身是一个开放的市场,迫切需要建立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制度,明确市场主体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的认定、处理、公告及信用信息的使用标准。但目前这方面的工作还处于前期阶段,由于信用评价制度和市场准入管理制度的缺失,导致招投标信誉评价标准不统一,投标企业弄虚作假花样翻新层出不穷。今年1至8月份,因投标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及弄虚作假问题引起的投诉就达12起,不仅严重的影响市场交易次序,而且造成了非常不良的社会影响。

2、政府采购预算制度不完善。现行的政府采购预算不细、约束力不强,导致政府采购随意性大,集中采购不集中,规模效应无法达到最佳,既增加了交易中心工作量,又不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直接影响采购成本及效率。据统计2005年全年经县交易中心集中采购的项目数为240项,采购金额1866.07万元;2006年经县交易中心集中采购的项目数为433项,采购金额3725.46万元;2007年经县交易中心集中采购的项目数为662项,采购金额4945.84万元。由此可见无论是总体规模还是平均单个项目采购规模均比较小,甚至出现有些单位同样的采购标的一年内几次委托交易中心采购的现象。

3、中介机构的管理失控。招投标市场的发展客观上需要大量的提供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同时也需要对各类中介机构的履职、信誉、工作质量等情况进行严格管理,但是我县目前对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基本还停留在注重资质审批阶段,对中介机构的日常管理流于形式,甚至可以说处于失控状态。几年来,因招标代理机构工作质量差,引起招标不成功的例子并不少见;招标文件编制质量差、工程量清单错漏项等更是普遍出现;甚至存在个别招标代理人员受贿、违法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

(三)招投标市场治理问题更加突出

近几年来,虽然我县招投标交易市场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市场次序更加规范,但由于整个市场经济大环境以及不同市场主体利益冲突等,导致市场治理的一些深层次问题更加突出。

1、预防遏制串标围标问题。招投标是一种通过市场公平竞争达到市场资源优化配置的手段,串标围标直接破坏公平竞争,甚至使招投标所有制度规范形同虚设,由于现代串标围标具有表现形式多样、难发现、难查证等特点,串标围标已经成为市场的一棵毒瘤,预防遏制串标围标也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难题。

2、违法挂靠、转包问题。违法挂靠既是串标围标手段之一,违法挂靠、转包往往还是标后工程管理难、工程质量差主要原因之一,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次序。

3、工程造价控制问题。通过招投标达到优化资源配置、节省财政资金,这是招投标的主要目的之一,但是工程造价控制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标前的设计的科学合理性性、招标方案的科学性、项目前期准备的充分性、招标方法及评标办法的科学性等,此外还受到一些偶然性因素的制约,比如有竞争力的报价因未按规定盖章被废标等。如何合理的控制造价真正通过招标优选出对招标人最有利的中标人是一个永远值得研究的课题。

4、标后管理与标中监管的衔接问题。我县有部分建设单位本身的管理力量比较薄弱,未能建立有单位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建设项目管理班子,未能建立健全对施工现场项目部监督、考勤制度,及时发现制止违规行为,并将发现的违规行为报告有关部门的工作机制。另外,我县招投标市场与建设现场管理“两张皮”,没有有机的结合,而标后管理实际上是招标结果的履行过程,因此如何建立标前、标中、标后相互衔接的项目管理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

(四)平台信息化建设急需加强

将现代科技手段运用到招投标过程中,不仅能提高监管效率和服务质量,还能增强招投标工作的科学性和严密性。我县招投标平台信息化工作虽然启动较早,在2005年初就已经建立起以招标采购网为基础的信息发布平台,为我县招投标相关信息、政策提供了集中、权威的发布渠道,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我县平台的信息化建设已经开始落后于周边发达地区,也无法满足当前政务公开及招投标发展的要求,迫切需要切实加快招投标统一平台电子化进程,在原有招标采购网、网上银行等的基础之上,积极开发相关应用软件技术,并将其应用到招投标工作的关键环节,着力构建高效的信息化服务及监管平台。

二、今后工作对策思考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继续深化改革创新监管推进我县招投标统一平台再创辉煌,应努力实现以下四个转变:

(一)重新定位平台职能,促进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转变。

1、积极寻求法律法规支持。要积极向上级政府反映,建议省政府尽快出台统一平台管理办法。在管理办法中根据平台发展的实际,明确将平台定位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且明确统一平台操作机构、管理机构、行业行政监督部门、监察、审计等部门的职责,进场交易的公共资源的范围和标准等。根据短时间内招投标平台从法律层面难以定位的实际,我县不能“等、靠、要”,应该及早根据发展的实际以政府文件的名义重新定义统一平台性质、功能,进一步明确统一平台操作机构(交易中心)、管理机构(招管委)、行业行政监督部门、监察、审计等部门的职责,进一步理顺我县公共资源交易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大力推进各类公共资源逐步纳入平台通过市场化行为进行配置,进一步拓展进场交易领域,切实促进招投标平台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转变。如将工业用地、行政事业单位罚没资产处置、公车统一保险、特许经营权的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逐步纳入平台,必然有利于促进国有资源的规范、高效利用,同时也对进一步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行为具有明显的推动作用。

(二)加快配套制度建设,促进向场内、场外管理联动转变。

1、抓紧完善规章制度。通过完善《嘉善县招投标交易市场不良行为认定及市场准入管理实施办法》,确立我县招投标市场不良行为认定、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告、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共享和招投标市场准入管理等机制,建立我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信息的建设单位反馈制度及各有关部门查处情况的定期报送制度,为我县招投标工作中投标人资信把握上提供依据,并实行评标扣分机制及市场准入机制,努力营造“守信得利、失信受罚”的公平竞争市场,净化市场环境。

2、建议财政部门加强预算管理。通过细化预算科目编制,强化预算的硬约束力,实行“无采购预算,不得进行采购”的方针。在此基础上,交易中心根据年初预算情况,科学制订采购方案,有计划的组织采购,对其中类别相同或相似的采购项目实行打包采购,以提高采购效率,节约采购成本,调动供应商参与竞争的积极性,最大限度的发挥采购规模效应。

3、建立健全中介机构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20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竞争性选择中介机构为抓手,建立健全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制度。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档案制度,建立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诚信评价机制,并将其评价结果作为招标代理中介机构的竞争性选择及代理机构资质审查、市场准入重要依据。要进一步完善代理机构代理合同备案制度,探索引入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执业手册登记制,严格按规定登记其业绩情况及奖惩情况。要继续会同相关部门开发招标代理机构业务管理系统,提高代理机构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三)创新市场顽症治理,促进市场监管向专业化管理转变。

1、整治围标、串标、挂靠要有新思路。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整治围标、串标、挂靠应采取综合治理的方式创新治理手段。一是要进一步开放市场,扩大竞争范围,让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能参加投标,保证竞争的充分性。要严格资格审查的标准,坚决防止招标人随意取消报名企业的投标资格,对需要抽签确定投标人,应进一步扩大,并确定正式投标人数量不少于15家,增加其串标的难度。二是要改革投标上限价确定方式,上限价在预算造价下浮一定幅度内开标时通过随机方式抽取,凡是超过上限价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防止别有用心者围标、抬标。三是要大力推行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法,对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法的允许所有符合资质的企业参与报名竞争。四是要积极倡导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保证潜在投标人名称和数量不被泄露,也避免招标人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现象的发生。对要求资格预审的项目实行事前备案审查制,加强对资格预审的监督管理。五是要充分发挥保证金作用,缴纳超过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的,必须统一从投标企业主帐户以银行转账形式汇入交易中心帐户,退还时则以银行转账形式直接汇入投标企业主帐户;六是要结合平台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投标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建立投标企业和项目经理数据库。项目经理业绩经核查并向社会公示后在项目经理信用手册上予以登记,作为投标项目经理业绩、信誉评价的依据。公开施工企业业绩和不良行为记录,公开代理公司信用手册管理记录,促使投标企业、项目经理及代理公司不断增强诚信意识。七是要创新串标围标发现查处手段,全面推广使用电子评标系统,通过系统对商务标报价的总价和分项报价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围标串标线索。八是要积极探索建立较大项目项目经理开标现场答辩及中标人法人定期约见制度。九是要依法从严打击串标围标,营造加大违法成本,营造不敢串标围标的环境。

2、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控制。除继续采取设定投标上限价、一般项目推行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法,增加投标人数量扩大竞争性等措施外,根据目前我县政府投资工程造价实施多头管理,即:工程量清单和预算造价由建设单位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施工中的跟踪审计由建设单位委托的中介机构实施;竣工结算审计由财政部门委托的中介机构实施;审计部门对部分建设工程项目委托中介机构实施专项审计的实际,建议县政府探索建立全县统一的政府投资项目审价中心,统一对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严控“三超”现象。另外要根据《嘉善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进一步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完善设计、监理等招投标评标办法,严格控制工程变更。此外,还要积极探索引入施工总承包招标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代建制等新型招投标形式,提高我县工程管理的专业化水平。

3、不断加强对中标单位的标后管理。招投标环节和履约环节是一个有机整体,因此要建立招投标市场与施工现场两场监督管理有机结合的机制。一是要加强标后履约的监管,今后招标文件一律要求约定中标企业必须建立五大员日常考勤制度,并由业主和监理单位共同实施考核。行政职能部门采用不定期的抽查制度,并实行差别化管理,对抽查中发现的五大员到位率不达标的企业实行远程全天候监控,对拒不按要求履约的中标企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限制其今后的投标资格。二是根据目前我县投标单位项目总监、现场监理人员或项目经理等项目主要负责人中标后更换比较随意问题,建设单位今后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必须统一约定:项目经理和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包括质量员、施工员、安全员、总监、现场监理工程师等)不得更换,并实行指纹考勤及考勤结果的运用,如要更换,除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外,施工单位必须按中标或合同金额的2%支付建设单位违约金,监理项目监理单位按中标或合同金额的5%支付建设单位违约金,加大经济制约力度。三是要加强对违规的转包、卖标等的打击力度,防止层层转包,影响工期、工程质量等行为发生,切实维护招投标结果的严肃性、公信力。

(四)加快平台信息化建设步伐,促进向数字化平台转变。

根据我县平台原有信息化建设的基础,我县从年初即已积极调查研究,确定了信息化建设的基本方案,确定具体建设过程中严格该按照“积极稳妥、分步实施、促进规范、提高效率、适当超前”的工作思路。建设方案经充分论证,现已经确定改版招标采购网、开发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已积极组织对业务管理系统建设的前期工作。平台信息化建设,具体要做好下列几项工作:

1、极开发计算机辅助评标软件,大力推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开发建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让计算机来承担一些辅助性的统计、汇总、比较、分析功能,减少评标专家的工作量和人为因素,提高评标质量和效率,对有效解决评标的公正性与公平性意义重大。此外,通过电子辅助评标还能进一步有效规范评标,使评标程序更加严密科学,可操作性更强,减少了因计算错误及重大偏差而引起的废标率,保证竞争的有效性。开发电子评标系统,为将来远程招投标及网上竞价采购提供了标准数据接口。经几个月的测试使用该软件,基本能实现上述建设目标。

2、开发评标专家计算机管理软件,改进对专家评标动态考核。为进一步加强对评标专家科学、规范管理,改进对专家评标的动态考核,在开发计算机辅助评标软件时同步开发评标专

家语音通知及评标专家考核管理软件。利用该系统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彻底改变过去人工抽取评标专家的状况,保证专家抽取的随机性、保密性。同时利用该系统对评标相关数据的处理功能以及与评标及时监督软件相结合能,及时掌握评标工作动态,科学分析专家评标质量,提高对专家评标的动态考核的科学性、准确性。

3、改版升级嘉善招标采购网,促进政务信息公开。我县原有的“嘉善招标采购网”建于2005年平台启动运行之初,由于设计及编程语言等方面的限制,无法满足现行政务公开政策及招投标报远程名、网上交纳保证金等招投标电子化、网络化发展的需要。因此必须对原有的网站进行了升级改版,使网站版面更清晰,操作更方便。新设计的网站应当以招投标为主线的综合信息平台,包括有招投标工作的工作流程及监督流程、每天更新的招标公告、中标公示、公告及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信用平台、招投标统计、政务党务专栏等多个板块,能够为招投标市场各方主体提供更详细实用信息服务,涵盖了与招投标相关的主要业务工作。

4、开发招投标业务管理OA系统,其中应当包括投标人IC卡报名系统的、远程监察系统等字软件系统。通过招投标业务管理OA系统的开发使用,将进一步规范招投标交易全部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平台的交易服务功能,并且可以实现网上监督、执法监察等,将全面提升我县招投标交易及监管工作效率,为建立公平的竞争秩序和规范有序的招投标市场运行机制发挥越来越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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