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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综治委 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富综治三电组[2011]7号

三电设施 安全保护

----★ 关于转发川综治三电办转发全国“三电”办 《关于开展打击整治废旧金属收购“黑市场”、“黑窝点”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乡综治委“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三电”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按照省市综治委“三电”办部署要求,现将《关于开展打击整治废旧金属收购“黑市场”、“黑窝点”专项行动的通知》(公治办【2011】1318号)转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切实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

县“三电”办将适时对重点地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请各乡镇、成员单位于每月22日前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打击整治废旧金属收购“黑市场”、“黑窝点”专项会战工作情况统计表》报县“三电”办,12月20日前上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附:川综治办[2011]9号文件

县“三电”办 2011年10月14日

报:市综治“三电”办。

送:县“三电”设施安全保护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县综治委“三电”办公室 2011年10月14日

四川省综治委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川综治三电办„2011‟9号

关于转发全国“三电”办《关于开展打击整治废旧金属 收购“黑市场”、“黑窝点”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综治委“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严厉打击整治非法收购和贩卖“三电”公共基础设施器材设备的“黑市场”、“黑窝点”,积极策应、配合“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从源头上铲除危害“三电”设施安全的祸害,全国“三电”办下发了《关于开展打击整治废旧金属收购“黑市场”、“黑窝点”专项行动的通知》(公治办[2011]1318号),要求9月至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废旧金属收购“黑市场”、“黑窝点”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地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开展好专项行动,加强督导检查。省“三电”办将适时对重点地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请各地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打击整治废旧金属收购“黑市场”、“黑站点”专项会战工作情况统计表》报省“三电”办,12月28 3

日前上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联系电话:028—86272310、028—86272315(传真)。

附件:《关于开展打击整治废旧金属收购“黑市场”、“黑窝点”专项行动的通知》(公治办[2011]1318号)

省综治委“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暨省级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1年9月30日

关于开展打击整治废旧金属收购 “黑市场”、“黑窝点”专项行动的通知

公治办[2011]13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当前,全国公安机关正在深入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这是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举措。这次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严厉打击整治非法收购和贩卖“三电”、市政、铁路等公共基础设施器材设备的“黑市场”、“黑窝点”。为积极策应、配合“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从源头上铲除危害“三电”设施安全的祸害,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废旧金属收购“黑市场”、“黑窝点”专项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入摸排线索。各地“三电”办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企业深入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明察暗访,对涉嫌收赃销赃的废旧金属收购“黑市场”、“黑窝点”进行“地毯式”排查,并建立黑名单。要加强与各地公安机关“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办公室的协调,及时沟通共享有关线索排查信息,形成工作合力。

二、开展清查整治。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架网布控、伏击守候、突击检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短平快的废

旧金属收购市场、站点集中清查、夜间清查行动,坚决打击收赃销赃违法犯罪活动。对收赃销赃问题严重的重点地区,各地要挂牌整治,并组织得力的工作组进驻,督导开展整治工作,限期扭转问题突出的被动局面。

三、加强案件侦办。各地对摸排发现和群众举报的收赃销赃线索,要如实登记,逐条核查。对涉嫌收赃销赃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立案查处。对现行案件,要快侦快破,加大惩处力度。对破获的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要循线深挖,查清销赃渠道,坚决打掉收赃销赃的废旧金属收购“黑市场”、“黑窝点”。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公安机关要挂牌督办一批重点案件。

四、搞好协作联动。各地“三电”办要组织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加强联合执法。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对废旧金属收购市场、站点的监管职责,建立健全信息通告、日常监管等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保护合法,取缔非法,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五、强化宣传发动。各地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统一行动的宣传工作。要选取重大战果、典型案例,在新闻媒体的显著位置、重要时段、重点栏目进行深入宣传,营造统一行动宣传声势和舆论氛围。要采取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发动基层单位、内部职工和人民群众举报涉嫌收购、销售被盗“三电”设施的“黑市场”、“黑窝点”的违法犯罪线索,对举报有功人员,要及时兑现奖励。

各地开展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要随9至12月“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月报小结报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安部治安管理局),2012年1月10日前上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联系人:丁磊,联系电话:010-66266486、66262574(传真)。

附件:打击整治废旧金属收购“黑市场”、“黑窝点”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全国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

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代印)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主题词:综合治理

三电设施

转发

专项行动

通知

报:全国“三电”办。

送:省综治委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暨省级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省发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省综治委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暨省级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1年9月30日印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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